王和平
摘 要 本文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的过程做了积极的探索,对其结果做了理性分析,指出虽然此种认定方法准确性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足,建议通过健全国家信用征信系统、转换资助模式、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等方法提高认定效率。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地走访 认定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
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家庭实地走访,这既是一种认定方法,完善了资助工作的反馈机制,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实践模式有所突破,同时也是一种情感上的人文关怀,彰显了高校资助工作的道德内涵和人文思想,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精神和感恩意识。
1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探索的背景分析
在国家采取各项资助措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资助的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基础,认定方法的科学、完善和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和教育平等,关系到能否保持大学校园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进步。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即通过实地走访学生家庭来考察学生提供家庭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种方法完善了资助工作的执行环节,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能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
目前高校采取的家庭收入生源地对比认定法、月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月生活消费比较认定法、综合认定法等,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不足。由于认定方法不科学,导致很多高校将有限的助学资源分割成众多小块,来扩大资助范围,这样会使资助金额降低,在未达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目的的同时,还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了非家庭经济困难或者相对不太困难的学生手中,这有悖于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学生的不满情绪,不利于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影响高校学生高尚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
针对上述出现的情况,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积极探索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自2002年起就开始探索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从而划分“谁是或谁不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的过程分析
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工作自2002年起就开始探索,从最初的大连地区家庭走访延伸到大连周遍地区;随着招生范围的扩大,走访范围从辽宁省内延伸到外省地区;从走访十几家逐步扩大到及几百家。2002年至2008年,学院共走访了616户,足迹遍布辽宁省及安徽、湖北、陕西、江西、重庆等省市。具体走访情况见下表:
2.1信息收集
家庭实地走访前,学院要透彻了解走访地区的经济信息。对于将要走访的城市与地区,通过报刊、网络、媒体等渠道多方面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经济命脉、居民人均年收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及近期发生的自然灾害等情况,以便于走访时对学生家庭的困难情况初步做出调研分析。
2.2合理安排走访时间及路线
学院每年走访时间均安排在“五·一”、“十·一”假期期间,由学生处领导总带队、各系(分院)辅导员及学生处工作人员组队,根据走访地区确定大的走访路线及分组,到每一个地区后,再根据所要走访的乡镇(村)分布情况,分成2-3人组成的若干小组。
2.3理性考察学生家庭经济信息
学院在走访时,不仅局限于走访者眼睛所看到的住房情况、健康情况及生活设施,同时耐心询问其收入来源、贫困原因、致富手段、学生的学习状态等,以此作为界定其困难程度、困难期限以及有针对性开展励志教育的有力依据。走访不仅为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送去了亲切的问候,鼓舞坚定学生上大学的决心,而且对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给予了资助。2008年春节前后,学院组织了53名辅导员对65个特殊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平均每户资助300元,这一举动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引起很大的反响。
2.4正面宣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院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家长由于信息闭塞等原因,只知道有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帮助孩子上大学,而对其申请对象、程序及其他资助办法一无所知。学院为家长介绍了各种资助政策和办法,打消了家长想让学生辍学打工的顾虑,鼓励家长和学生克服眼前一时的困难,坚定“知识改变命运”信念。
2.5加强走访后续教育
每年走访都会发现有个别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即学生家庭并不贫困,询问其原因时,有时家长就直接说,“看别人都申请了有资助,我们也想试试”。学生家长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误解与攀比心理直接影响了学生的思想。针对这种情况,学院注重加强走访后续工作,做好少数不良诚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取消其申请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格的同时,由辅导员老师分阶段找谈话,耐心讲解资助政策,注重加强诚信教育。
3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的理性分析
3.1认定材料具有真实性
为保证将有限的资金资助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多高校根据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调查证明来判断,并将证明材料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一个主要依据。但由于大学生来自全国不同的地区,政府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各不相同,国家对开具证明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和标准,学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尽相同。同时地方基层组织难以对本地区的每一户家庭经济收入全面了解,对学生家庭所提供或填报的数据也无法进行一一核实,开具的证明材料不规范,真实性有待考证。
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避免了上述不良情况的出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及困难程度划分提供了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家庭实地走访,不仅对学生本人家庭情况有了准确的掌握,而且对这一区域经济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对这一区域未走访的学生家庭及未来要录取的学生的经济来源、收入水平、自然条件等做到了心中有数,有利于开展资助工作。
3.2认定方式具有科学性
“自我申报-同学意见-辅导员意见-名额限定”,这是长期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模式。这种以比例为前提、较为主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一方面可能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尊”而不愿申报,另一方面可能因学生表述能力的差异,使一部分真正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同学、辅导员的认可,造成资助形式上的“公开、公平、公正”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公正和不公平。
家庭实地走访,很好保护了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隐私,稳定了学生的思想波动状况,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精神和感恩意识。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之初依赖思想严重,不少学生进入这样一个误区:没钱上大学,就等国家、靠政府、求学校。学院通过家庭实地走访,对于国家各种资助政策给予正面引导,重在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坚定求学信心,增强责任感和感恩意识。2005年学院走访了250户家庭,其中有241户家庭属于困难家庭。经过跟踪调查,这241名学生中,186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9人获得大连市政府奖学金,212人获得学院各类奖学金,241人全部参加了校园的公益劳动。事实说明,被走访的学生在学习方面更为刻苦,更具有自励自强的精神。
3.3认定结果具有可利用性
通过家庭实地走访法,基本掌握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为高校资助体系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实证。从几年来走访情况来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主要由以下四类原因造成:天灾人祸、地域环境、国家经济体制改革造成、父母原因。
3.4认定成本巨大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需要成本的,部分高校为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将认定的成本进行转移,即将认定工作交给学生家乡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由于国家并未明确地方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责,因此地方政府针对学生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随意性较大,部分证明不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将成本转移到高校,这种认定方法虽然准确性高,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大增加了认定成本,并且在学生生源广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学生家庭逐一走访。
4完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认定法的建议
4.1健全国家信用征信系统
国家信用征信系统应该实现政府税务、财政、民政、金融、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网,实现网络公共资源的共享,建立个人收入、税收、信贷等信息的监管系统,使高校能够准确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提供准确的家庭经济数据,同时将学生在校的资助信息和日常表现记录在该系统,确保资助工作效率的提高。
4.2建立生源地认定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的政府部门,应该是最了解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的部门,生源地认定应是认定方法中最可行、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但是目前国家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加以保障,也没有工作细则来开展工作。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细则,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
4.3转换资助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奖、勤、补、贷、减”的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对许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巨大的诱惑和吸引力,进一步刺激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增加了高校认定工作的难度。因此高校在以后的资助工作中,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进力度和奖学金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拓展勤工助学岗位,在国家完善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应该逐步取消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措施,使高校的资助体系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这样将避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搭车”现象,有助于实现高校认定工作的客观和公平,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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