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昌
我省农田化学除草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农田杂草群落演替加速,长残效除草剂留下隐患,农田杂草抗药性上升,除草剂药害和除草剂使用技术和在一些领域中除草技术与生产发展不适应等方面的问题。
1、农田杂草种群演替频率加快,增大了化学除草工作难度。
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变革,特别是连续使用化学除草剂后,由于敏感性杂草的消失和耐药性杂草幸存并不断繁殖,农田杂草种群变化和群落演替加速,一些次要杂草逐渐成为主要杂草,多年生杂草和农田难治、恶性杂草发展而为害加重。例如,玉米田长期连续使用2,4—D丁酯防除以藜为主的阔叶杂草后,马唐、牛筋草等禾本科杂草成为优势种群,并出现过去少见的野黍、假高梁等杂草发生危害;长期使用丁草胺、禾大壮等防除稗草的稻田,千金子、水莎草、矮慈姑、双穗雀稗和空心莲子草等杂草明显增加;草甘膦是一种能有效防治多种多年生杂草的优秀除草剂,但是当草甘膦将其他竞争力强的杂草防治后,一些生长力甚强的阔叶杂草仍可以成为优势种群。这些杂草的防除有待进一步研究。
2、长残效除草剂的使用,给农业生产留下严重隐患。
长残留除草剂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是我省非常突出的问题。特别是90年代以来,部分地区大面积使用甲黄隆、绿黄隆、普杀特、广灭灵、豆草隆、胺苯磺隆、阿特拉津等长残效除草剂,这些除草剂用量小、成本低、杂草谱广,对防除杂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在土壤中的残效期长,有的可达2~3年,连续多年使用在土壤中持续积累,在轮作农田中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严重药害,导致作物减产或绝产。近年来长残留除草剂的用量有所上升,不仅在“旱改水”,而且水稻育秧、种植经济作物白瓜子、马铃薯,甚至在玉米等作物上屡有药害事件发生。目前黑龙江省近六分之一的耕地留下长残效除草剂的隐患,给后茬轮作造成困难,人们称之为“癌症田”。
3、农田杂草抗药性上升,恶性杂草防治难度加大。
抗药性杂草是全球关注的严重问题。目前在51个国家和地区已有153种杂草,251个杂草生物型对多种类型的化学除草剂产生了抗药性,在这些抗药性杂草中,抗药性双子叶杂草数量明显多于单子叶杂草。我国也报道了塘蒿、稗草、看麦娘等5种杂草生物型对百草枯、丁草胺、杀草丹、绿麦隆等除草剂产生了抗药性。我省玉米田常年使用阿特拉津,恶性杂草马唐对阿特拉津的抗药性逐渐上升。长期单一用药农田杂草抗药性的上升,不仅改变了杂草生物型种群,而且也加大了对恶性杂草的防治难度。如水田的三棱草、大龄稗草、稻李氏禾和匍茎剪股颖等杂草已成为当前的防治重点。
4、药害和除草技术与生产需要不配套。
首先,2,4—D丁酯是我省应用最早的除草剂,也是造成药害事故最多的药剂。2,4—D丁酯的飘移对邻地大豆、马铃薯、甜菜、向日葵、西瓜造成的药害几乎各市、县化学除草地方都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把含有2,4—D丁酯复配除草剂用在大豆、玉米田的土壤封闭上,不仅扩大了2,4—D丁酯的飘移药害的机会,而且这个配方对大豆、玉米本身也是非常不安全的。
其次是豆磺隆、绿磺隆、普施特和阿特拉津等长残留除草剂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这些除草剂有用药量少、除草效果好、杂草谱广和用药成本低的优点,但这些除草剂品种在土壤中的残效期可达2~3年,对后茬敏感作物可造成严重减产或绝产。而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地区这些长残效除草剂品种仍然在大面积使用。九五年省植保站下发了“限制长残留除草剂使用,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对豆磺隆、阿特拉津、绿磺隆和普施特等除草剂实行限制用量、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方法,为减少残留药害起到了积极作用。
还有一些除草剂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安全性很好,但一遇不良环境的影响则易产生药害。如春季降雨过多,大豆受“赛克”药害造成成片死苗,过度淋溶使“速收”对大豆产生药害,春季低温加重“金豆”的药害等等,这些都属于除草剂自身对环境适应性反应过敏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些人为因素,擅自扩大除草剂登记使用范围,如快杀稗在直播田、插秧田上登记,而一些单位和个人把它用在育秧田上造成潜在药害;地乐胺在大豆、花生上登记防治菟丝子而自行推广到其它作物进行化学除草,造成药害减产,所有这些无论是除草剂使用时期的药害,还是对后茬作物的药害,无论是配方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是环境条件不良诱发的药害,处理不当都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作者单位:150800黑龙江省方正县大罗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