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正在开会,这已是为同一件事第四次讨论了,争论的焦点—是否收购一家濒临破产的纺织厂。
前三次会议,反对者以绝对多数占据优势。他们的观点鲜明,说服力很强。首先,这家纺织厂设备和厂房破旧、老化,评估价格虽然不算高,但仍不合理,即使再打折也不能收购,对方值钱的东西实在太少。其次,虽说纺织厂面积不小,地皮也有升值的可能,但位置较偏远,升值潜力有限,即便升值也遥遥无期。再次,还要解决三分之二职工的就业问题,压力过大。总之,这是一笔明摆着不划算的买卖,无益于公司发展,当然不该收购。
反对者的理由充分,但以总经理为代表的支持者也提出他们的观点。第一,公司是要谋求生存与发展,但也得有互助精神,公司能走到现在与兄弟企业的支持帮助分不开,其中就包括这家濒临破产的纺织厂,对方落难时理应拉一把。第二,市里鼓励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在分担社会责任,这种责任感是应当具备的。第三,公司的发展应放眼全局,从长远来看,少一家厂就等于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收购的纺织厂并非无利可图。
第四次会议,反对者有所动摇,但仍保留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并购重组不乏成功案例,而且都具备取长补短的特点,都做到了优势互补;而本次重组等同于取“短”补“长”,几乎无利可图,只能给公司加重负担。最终,支持者以微弱优势通过了这次极不划算的并购方案。
一年后,情况出现转机,因为公司信誉度高、企业形象好,得到地方财政和银行的大力支持,资金流畅通,效益更上一层楼,这与一年前的那次并购有直接关系。
有时,取“短”补“长”也是一种智慧,关键要看有没有眼光,当然还要有一份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