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发展壁垒及路径探析

2009-09-29 03:27韩晓娟章曰春许棣泰
大家 2009年11期
关键词:志愿服务发展现状

韩晓娟 章曰春 许棣泰

摘要:本文紧扣中国社会现实,以“5.12大地震”中的志愿服务为例,分析了我国志愿服务发展所面临的三大现实壁垒,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志愿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勾勒了一副较为明晰的路径图。

关键词:志愿服务 发展现状 路径

“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或指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自己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1]自愿性、无偿性和社会公益性是其主要特征。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志愿服务尽管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在任何历史条件下所体现的精神实质都是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国家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因素,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不论在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区稳定还是在倡导社会文明、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都离不开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和强力介入。

一 志愿服务发展壁垒

近三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志愿服务事业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抗击5·12大地震过程中,志愿服务呈现出志愿人员行动快、人數多、影响大以及服务内容广等特点,为抗震救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就志愿者在抗击5·12大地震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和面临的外在环境来看,我国志愿服务要得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还面临不少壁垒。

一、观念壁垒。志愿服务是项复杂的社会事业,它的发展和成熟,有赖于公众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志愿价值观的支撑,当多数人未意识到社会需要志愿服务、没有认识到志愿服务是一项利己、利国、利民社会事业时,也就不可能产生广泛的志愿服务意识,其发展也必然是蹒跚前行、举步维艰。在抗击5·12大地震的过程中,虽然灾难的深重和志愿者的杰出表现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民众志愿服务意识的觉醒,但程度还不够深、规模还不够大、范围还不够广,远未达到志愿服务意识普及的程度,很多人依然带着一种传统的观念和故旧思维来看待志愿服务本身及其之于社会之积极意义,从而极大地挫伤了志愿者的积极性,束缚了志愿服务的发展。这种观念壁垒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部分单位和家庭对志愿服务不理解从而对本家庭或单位成员参加志愿服务横加阻挠,或者事后处罚。某些家长和单位领导或是不理解志愿服务的积极意义(认为救灾是政府的事)、或是怕“自己人”去灾区发生安全事故而加以阻挠,5·12大地震发生后,笔者所在的绵阳师范学院很多学生热情高亢——想去重灾区北川从事志愿服务,但一些领导认为学生做不了什么或担心学生出安全事故而加以简单粗暴的阻挠,结果使得一些学生“偷偷摸摸”跑到灾民安置点从事志愿服务。重庆一位女医生见灾区医护人员紧缺,急赴灾区当志愿者,后返回单位即被开除。2、一些政府官员对志愿者缺乏应有的尊重,他们认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是“作秀”、是“头脑发热”,或者认为他们不能帮忙、反会添乱,从而对志愿者不屑一顾甚至进行侮辱。在绵阳江油市,一位从事消毒防疫工作的志愿者因不小心将消毒水洒到来此视察工作的四川省卫生厅的一位官员身上,结果当场遭到殴打辱骂。3、少数民众对志愿者持“看客”心理,不对志愿者予以尊重和支持,反而冷嘲热讽。几位山东农民兄弟满腔热情驾驶着自家农用三轮车奔赴灾区,一路上却听到许多让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的声音,“农民救什么灾?”“农用三轮好土哦!”如此形形色色的旧观念和思维对志愿者的伤害与社会十分需求志愿服务的现实形成了背离,让志愿者伤心、寒心,是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号杀手”。

二、志愿者自身素质壁垒。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志愿者的志愿精神有待提升和加强。志愿精神包含四要素:纯正的志愿动机、吃苦耐劳的品质、较强的协作意识和遭受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2009年农历新年初三,一直坚持在都江堰从事灾后心理救助的志愿者——刘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谈到他内心感触:“中国绝不缺少志愿者,中国缺少的是志愿精神。” 我们都被地震后千千万万志愿者的热情所感动,但光有热情还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甚至合格的志愿者,突发灾难期间的志愿服务尤为考验志愿者的志愿精神,抗击5·12大地震期间,由于部分志愿者缺乏志愿精神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要素,反映到他从事志愿服务时表现出来的或为凑热闹、或为随心所欲、或为知难而退。

三、志愿者组织能力壁垒。志愿者组织是志愿者的组织者和志愿服务的协调者,志愿者能否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组织能力息息相关。抗击5·12大地震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志愿者组织建设滞后,志愿者组织没有建立起与志愿者有效稳定联系渠道和沟通平台,在信息的发布、志愿人员的招募、志愿服务的规划方面存在种种不足,大量的志愿人员沦为散兵游勇、单兵作战,很多人处于盲人瞎马的状态,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儿去、劲往何处使,造成有些灾民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志愿者和救灾物资供过于求,形成“志愿过剩”,而一些交通偏僻的地方却又人手不够,形成“志愿短缺”。以心理救助而言,由于得不到相关组织提供的有效信息,心理救助人员之间缺乏及时的沟通协调、没有起码的分工合作,一些地方的灾民被干预过度,造成“二次伤害”,而有些地方灾民因得不到及时的心理救助而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次生灾害。志愿者组织的能力缺失必然导致志愿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极大地影响了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 志愿服务发展路径

基于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所面临的发展壁垒,要使其得到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应在以下方面用力和着墨:

一、培育现代志愿服务意识。志愿服务是一种完全自觉自发自为的行动,靠外力强压和驱驰无法达成。基于此,当今中国应当大力普及志愿服务意识,让国民真正了解志愿服务真谛,形成足够强大的志愿服务发展所需要的内驱力。现代志愿服务意识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需要社会各要素多方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广大媒体发挥舆论先锋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的志愿服务价值观,大力报道志愿者先进事迹,塑造较好的志愿服务文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学校要发挥公民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通过多途径多渠道树立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让他们懂得,从事志愿服务既是个人成长的需要,也是他人、社会的需要,是一项利己利国利民的光荣事业;政府发挥公民意识教育运动中的火车头作用,培育广大国民的主人翁意识,促成志愿服务文化的土壤——公民社会在中国的早日形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于我国对志愿者法律地位界定模糊、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意外受伤时如何补偿规定不明,使志愿者及其亲友普遍产生志愿服务前顾虑重重和志愿服务中的忧心忡忡的心理;由于我国对志愿者组织实行的是“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政策,准入门槛高,管理较僵化,使我国志愿者组织不仅存在结构性矛盾,而且数量不多、能力不强、活力不足。鉴于此,立法部门当加强相关立法,明确界定志愿者的法律地位、完善志愿者意外伤害的保险和赔偿制度,解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建立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广大志愿者的服务热情,让志愿者既有“内部回报”,亦有“外部回报”;(“内部回报是指工作本身带来的满足感、成就感、和接受挑战的感觉,外部回报则是组织给予志愿者的利益。”)[2]。政府管理部门可适当降低志愿者组织准入门槛,壮大志愿者组织队伍,改变抗震救灾期间很多志愿者找不到“婆家”的现象,同时调整针对志愿者组织的管理方式,弱化志愿者组织的官方色彩,减少对政府的依赖,赋予他们更多的独立性,从而改变过去志愿者忙于搞关系、争资金的状况,使志愿者组织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中长期规划,有更宽广的体制空间从事志愿者的招募、筛选、培训、监控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组织、评估工作,这样中国志愿服务的美好前景便可一展轮廓!

基金项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重点规划项目“志愿者行动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弘扬研究——以“5.12汶川大地震”中的志愿者行动为例”(项目编号MJ0808)

参考文献:

[1]丁元竹,江汛清.志愿活动研究:类型、评价与管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2.

作者:

韩晓娟章曰春 许棣泰绵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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