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啸
宝安位于深圳西北部,地处珠江口东岸,是深圳现代产业基地和西部中心城区。总面积733平方公里,辖12个街道、182个社区,常住人口563万,户籍人口45万。1993年撤县建区。截止2009年8月,全区有中小学176所,幼儿园248所,在校生32.27万人,教师2.04万人。
改革开放促进宝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也带来学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建区15年来,学龄人口平均每年增长1.73万人。这一现象不仅广东罕见,全国也为数不多。为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以来,宝安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举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公平、优质、高效、和谐”为特征的推进教育现代化模式,为我省农村城市化地区探索了一条教育现代化之路。
强区必先强教育:教育优先发展是第一战略
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强区必先强教育”,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全区发展的“第一战略”,切实做到教育发展“三个优先”,即土地配置优先保证学校,财政安排优先保证教育,人才引进优先保证教师。
做好战略规划。宝安区2002年制定《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提出“科研兴教”和“均衡发展”两大战略。2006年制定《宝安区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公平、优质、高效、和谐”四大战略,坚持宏观公平和微观公平相结合、教育规模与教育质量统一、办学效率和办学效益统一、教育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07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宝安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均衡、优质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同时,编制全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照“经济增长到哪里,人口分布在哪里,学校就超前规划建设到哪里”的原则,优化学校布局,把最好的地方留给学校,把学校建成最优美的地方。2004年以来,全区投入7亿元新建公办中小学8所、改造原村办小学44所,目前正在筹建26所公办中小学,总匡算达20亿元。
落实一把手工程。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一把手把办好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政绩,对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优先研究、优先解决。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教育发展,建立街道领导班子挂点学校制度,深入辖区学校及时解决教育发展的实际困难。
确保经费投入。区政府及各街道财政预算单独列项,保障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2008年达到18.1%。2008年全区教育经费总投入27.3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为15.2亿元,比2007年增长14.8%,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1%,在校学生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08年起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对象包括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省内外学生,财政拿出1.5亿元资金进行补贴。实行公办中职学生生均定额的预算管理体制,其中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达30%。
坚持“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办学原则,吸纳社会力量资金办学,2002年以来,吸引社会资金新建民办学校20所,投入建校资金4.33亿元,新增4.2万个优质学位,使非深籍暂住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得到了多渠道、多形式、合理有序地解决。2005年起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2500万元,近5年来区财政共投入1.2亿元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设立低保家庭子女就读专项资金,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免收物价部门核定的代收费、校服费;对就读高中(中专)阶段的低保家庭子女免收住宿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对就读大学阶段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制定《宝安区帮扶困难劳务工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对困难的劳务工子女给予减免学费等,每年向全区3000名义务教育阶段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赠送6000套学生服。
推进体制创新。建立“统一规划、两级管理、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区级政府从组织管理、政策措施、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履行教育责任;各街道成立教育办,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行使管理职能,两级管理有效调动各街道办学的积极性。按照“严格准入标准,引凤筑巢,规模办学,办管分离”思路,积极探索股份制办学、教育集团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个人办学、混合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规范和扶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宝安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调整和理顺学校内部关系为突破口,在33所中小学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初步建立现代学校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文化建设制度、课程制度、校长与教师专业化发展校本制度,成为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验区之一。
严格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学校纳入全区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对公、民办教育实行一体化管理,将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工作等纳入相应部门职责范畴,1997年成立全省第一个区(县)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专门机构“宝安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率先在广东省实行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制度,民办学校、银行和教育局“三方共管帐户”以及民办学校注册核准登记制度。
开发人才第一资源。2004年以来,通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招调教育拔尖人才,引进优秀教师1965名,其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研究生学历以上占11%。2008年以后每年优秀人才引进指标增加到600名。创设“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用人机制,采用“借脑袋”的办法,从全国各地聘请一批教育专家来宝安工作。
全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临聘教师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津贴。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人事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工作,5000名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实现全员聘任,实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和职位绩效工资制,初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把教师住房纳入全区干部职工住房优先保障范围,并依法保障教师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实现教师工资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仅2008年公办在编教师岗位激励津贴每月人均大幅增加2000元,公办教师与公务员收入水平大体相当,城区学校与街道学校公办教师收入水平相当。
优化学生培养模式。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切入点,创新育人理念,提出“培养适应城市化、现代化发展,具有开阔视野、合作意识和高尚情怀的现代宝安人”的培养目标,鼓励各中小学结合实际,优化学生培养模式,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以学生道德实践为载体的全员参与、全程育人、全面发展的“三全”德育体系。高标准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健康教育网站,成立宝安区学生心理援助义工团,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改变传统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学为主体,以学论教”的教学新模式。开展业务大练兵,连续举办两届宝安区“新课程·新理念”优质课教学大赛、教师综合素质大赛,促使新课程理念真正转变为教师教学行为。探讨六种教研新模式,即学案导学、网络教研、以点带面、名师引领、特色追踪、片区联动等。
提出“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的发展思路,鼓励各学校注重发展特色项目,目前已创建特色学校100余所。完善中小学体育、艺术传统(特色)项目的合理布局和梯次配置,探索中、小、幼特色教育内容相衔接的学校特色教育体系,形成包括跆拳道、足球、跳绳、机器人、航模、合唱、京剧、民乐、管乐等大批特色项目的综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