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莉
安宁,不显苍白。县城透着宁静之美。
远处青褐泛红的山色隐隐透着一股高贵而孤傲的气质,环拥而耸,横亘绵延至另一个大地,与夕阳嬉戏相守。坡面上悠然信步的牦牛及羊群,漫不经心地将青草与各种珍贵药材混同咀嚼咽下。近处,街道一旁不觉中增添了一排小摊户。我每天要穿过操场,踩在荆州广场的石板路上,再越过小摊户,方到上班所在地。来来回回,周而复始。永远的两点一线。
我这样生硬地描写显得稚嫩。这个九月,还未找到合适的姿态去面对。目光该从哪个方面人手,才是最适合的?衰老总是这般地迅速、准确。昨夜,曾面对黑漆漆的玻璃窗。拭抹冰凉地贴在腮帮子上的液体,说是别让爱成为负担。才这个清晨,就开始清数鬓角的银线。说,白天始终比黑夜难堪。
这是一个边远的县城。是一片祥和的净土。挺秀的山峦,隔着人世沧桑居于其中。但,至今仍未弄清,到底是为山,还是为水?抑或。是另一种与此无关的姿态……
这个县城很凉爽,一切都还是春如旧的模样。绿意盎然。或许与连绵不断的雨水有关。
这个县城,不需要太勤劳的女人。我从不起身,仔细拭擦每一道纹缝里的灰尘。对着凉爽的秋日,我怀几分虔减。
有些人的一生,何以就那么安然?
在我身边躺过的那个人。将会在哪一时刻躺进哪一座公墓里?我记得,我们曾经拥抱,亲吻,抚摸,许愿。然而,烟花也只有在消散的瞬间才那样的清晰。我过于匆匆,忘了带笔出门,于是。也就丢失了一段历史。
踏着那几经翻修的石板,如同踏上几个世纪的历程。居家偶出的人们个个露着恐慌,像是流离失所,颠沛至此的浪汉。我在不经意间触碰的手指,可是我生来多年寻觅的归所?
十指同石板一起陷入沉默。我也沉默。
在迎风的街沿边点上两根香烟,秋风瑟瑟。我以为只需一刹那交错的相视,便可敌过万语千言。
何以在紧紧相拥的时刻仍觉孤单?我只能怪这座城市太具温情。
九月,与这个城市无关。
我不曾预料告别竟如同一次逃亡。偷偷跑出住所,跑到江边。我掩饰不住的仓皇,身体过于疲倦。
我曾经天真如孩童。以为几个钟头的睡眠之后就可以让这个城市,以及在这个城市出生或是生活的人统统都远逝。然而,无论生活给了我们多少误会与残酷,我爱,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离别的时候。我宁愿独自混迹喧嚣,假装一份孤傲的潇洒,兴许可以少些伤感。别人怎会知道,我何其害怕离愁别绪惹来的眼泪会在众人面前潸然而下。
“世界繁华,我们都选择了寂寞的内心居住。”
九月,秋意来临。与偏远小城遥遥无期。
空气失却温度的时候,我开始拥有一种暗示的力量。每逢黄昏,都可以清楚地看见时间在墙上移动。那是有刻度的影子,在我悚然对立的时候,就陡然散落成一地凌乱。
陌生的东西,总能诱使我过分多情。在一个自定的高度里,奋力追寻过之后,空留的只是坚硬的无聊。我相信,在生命的途径,能邂逅的,往往都是些本身无法预期的。
陷入柔软的空白,或是偶尔想念,事实上并不代表什么。灵魂这东西虚无的要命。我们曾经幻灭又重筑的一个个地狱天堂,最终会横在生命的尽头,向我们敞开胸怀。这算是意味着点什么?
连接几日不停的想念让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以为,一支香烟,就该让一切化为乌有。隔了夜,失了颜色,在冥冥无声中融化、退却,最终也该贯穿头尾,让人感觉相隔已久。
这正雷同于夜色隐匿了白天的伤口,总有些过往叫人无由的悲伤。
开始无缘无故迷恋苍鹰。那振翅的雄劲,畅快的翱翔,总是特别能激起疯狂。疯狂的,只是追尾青春的那点余音罢了。而,假若是安静地坐着,除了独想,就只能死亡。
清醒的时候,我总爱把所有物品排成一排。这样,我容易看清楚它们的模样。可以随意按我喜欢的程度好好排列一番。其它的时候,只是一只冬至的虫子,在水中受孕,在暖日下分娩。
秋日。电闪雷鸣的一小时,我终于相信有些东西很快就会淡化成空白。
夜在突如其来的雨里被涂上忧伤的颜色,我感觉自己似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伤感过了。有时候。是时间地点不合适而压抑了自己,有时候,是刻意躲避。
今天,在这喧嚣过后超乎平常的寂夜里,我应该可以_细细翻开每一道皱纹,去伤感那些深埋的往事。
然而,最终我也仅仅停留在那条没有回音的短讯。
踽踽而行。
我不想谈现实。似乎,太过单纯的东西总会受到指责。要么,则很快被人遗忘。不与金钱名利挂上点钩,一切都显得不够名正言顺。
所以,我只能形单影只。
多少个通宵未眠?困了。是不是也该放下手中的活远行?在某些方面,我总是徒劳。
空舞
拉萨河如一条洁白的哈达横亘在城市与太阳岛之间,形成一条清晰的水界线。早年,太阳岛是一片浓郁而幽深的丛林,是许多孩童的幻想及几多深藏秘密的地方。如今,它被开发成拉萨市较为繁华的娱乐场所。而那个规模庞人的“沙龙”也就如此堂而皇之地盘踞在了这片领地上。
那是一个花粉碎屑不断膨胀的春末夏初的温暖午后,“美艳”重新踏进雪域高原。城市的浮燥和喧嚣,让他无法找到当年那种单纯朴实的影子,而回忆犹如刀痕刻印在他的心灵,无法抹去。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迷惘的脸上,儿时伙伴天真顽皮的身影和初恋情人那俊俏面庞越来越清晰地闪现在脑海中。“我们把单行车丢在公路旁,脱掉满身因奔跑而发臭的汗衫,光着身子下到冰凉的拉萨河水里去摸鱼。此时,女孩子们就会在河边掏一个很深的洞,然后支起一堆干树枝,将我们捕获的鱼儿翻转。每当这时,总能引来许多路人羡慕的眼神。”想到这儿,他眼神里流露出迷离般的幻觉,仿佛再次嗅到了鱼肉在火上炙烤散发山的浓浓香味。
“美艳”是他的艺名。一个亮丽得要滴出水来,光鲜而庸俗的名字,如一朵颓废的花朵,一下子就让人记住。
他的腰身柔软的犹如漫舞的水蛇,在舞台的烟雾中若隐若现,浓艳重彩的半侧脸在长袖飘飘的舞动中微微展露,如一朵颓败的玫瑰花瓣,艳丽并荒凉。他用惯有的清脆嗓音把一曲葬花吟唱得凄凄切切,慢舞蹁跹。用他的全部身心震憾每一位看客。众人喝彩,便有几个有钱的老板,纷纷从楼上抛下纸币,纸币在半空中翻飞成七月零碎的雪片。
一位铮铮七尺男儿,却如此妖艳妩媚。
他说,他被那个剧团检到的时候,正穿梭在嘈杂的城市之间,生活散漫得没有任何目的。而他们却在他身上看到了某些属于他自己的本质的东西。于是,对他进行了严格而艰苦的训练。
当找到生命的支撑,他从此便痴迷上了这门艺术,并一发不可收拾。通过各种渠道的学习,精湛的技艺无可厚非,并乐此不疲。
这是他生命的全部,他说,他仅为它而存活。
总是在不同的城市间行走,赶赴一个又一个舞场。这样,就可以永远让身体保持新鲜的血液,哪种新鲜和刺激在体内奔腾,激发再次舞动的能力。
她绝望的眼神至今仍会穿透他的每一根神经,寒气袭人,他为自己的无力而无奈,从此他心灵的那块绿洲如沙漠般荒凉。
秃鹫穿过烟雾缭绕的松枝,叼走亲人最后一块尸骨,他便开始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记忆的碎片如同山上长年不化的冰雪,在体内凝结成疼痛。
没有舞场的时候,他不知道该如何打发空虚的日子,也只有在这时,他会选择一个安静的角落,让烟雾侵蚀自己的灵魂,看着它腾空升起,然后化为虚无。他吸烟,只是为了看着它消失。就如同这转瞬消失的亲人或朋友,或许哪天就轮到他自己。他常常想,自己的消失该是与众不同的。或许是一场别开生而的意外事故,生命没有定数,就如同命运不由自己掌控一般。
他用冷漠的表情默默地注视黑暗中的人群。在交错的灯光下,一个男人站在舞场中晃动着手中的麦克风,用力的嘶吼,嗓音沙哑。这分明是内心在呐喊,男人已处于自我陶醉的状态中。成双的男人和女人相互拥挤,窃窃私语,尽情地围观。
回来,是他颠沛流离后的梦想,让高原的清纯洗去尘世的疲惫,使其找到生命的所在。始料未及的是,时间并不会单单为他停留。原来,他只属于游动的舞台。鲜艳的衣裳,鲜红的玫瑰。舞动。舞动。舞动。这就是生命的劫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