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勇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1.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够完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完备程度是指形成和维持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的机制的完善程度。这一机制的要素包括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教育等。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我国仅有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而没有适用于其他会计人员的具体的职业道德准则。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不能坚持原则,甚至协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3)部分会计人员为求私利,监守自盗,会计职业道德沦丧。在贫富两级分化的实际社会现实面前,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会计职业道德沦丧,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
(4)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弄虚作假。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会计作假行为,充当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保护伞。
2.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社会大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首先,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在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正在强烈地冲击、改变着中国社会的一系列传统特征,对我们的道德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其次,受我国缺乏健全的法制环境影响。会计职业道德是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自愿地执行,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基本上是非强制性的,因此它的执行力较差。
(2)会计从业的需要严重影响了会计职业道德。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导致了会计人员陷入“囚徒困境”。会计人员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其衣食住行、奖惩升迁均依赖所在单位。会计人员在企业具有天然的从属性,这种从属性也直接导致了会计职业道德的从属性,换言之,企业负责人道德水准的高低对会计人员的道德操守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滞后。会计职业道德缺失与缺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直接的关系。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是先天存在的,职业道德品质也不会自发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是由学生在校时期所受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员工在岗的系统道德教育以及个人在长期职业生活实践中的自觉修养逐渐培养起来的。可以说,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起点,是会计职业道德发展和延续的一条重要途径,对培养会计人员的完美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落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对现有的职业道德规范无所适从,助长了会计造假者的饶幸心理,也使资本市场上的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事件层出不穷,如前所述,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真正意义上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我国目前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规定,散见于《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法律规章中。
三、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构想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参考引进国外的先进的规范,我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正处在的探索阶段,借鉴它国的经验,能使得我国在会计理论研究上有一定高度,从而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改善会计工作环境。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和奖惩机制,改变监督机制加大国家监管力度,把行业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在企业内部要进行严格的职务分工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即处理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应严格分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并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避免和消除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形成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相互制约,另外在授权批准制度设计中应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独立判断权。就企业外部会计监管系统而言,应把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督相结合。健全和完善以行业自律监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并以此约束和监督企业的会计职业判断,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强化政府外部监督,即由国家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企业财务检查和审计,尤其是要加强对准则、制度执行质量的监督检查,以约束企业会计职业判断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性。
(2)健全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会计人员的权利。健全的法制是制止和防范会计人员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以及会计职业之便,主观蓄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保证。在法制建设方面,不仅应该完善立法,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还应对违法行为规定明确具体的惩治措施,督促会计人员能够在准则、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判断、估计。对假借职业判断之名弄虚作假和屡次违反财经纪律的,必须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罚(包括实施退出机制)及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
(3)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加速会计准则国际化。我国的企业改革没有触及到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端,只在表层采取了一些措施,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的框架并未根本打破,企业依然是政府的“儿子”,而企业为求业绩也不惜对会计人员施加压力,会计人员仍然依附于企业,其工作不仅受单位主要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1)改变会计专业教育模式。学校课堂不仅是教授学生专业知识的殿堂,更是教授学生怎样做人的圣地,而我国大部分学校偏重于传授专业技能,忽视了职业道德教育。应在会计专业学历教育中专门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通过在校阶段的教育,向学生灌输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在开始给学生传授会计专业知识时就引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从一开始就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目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还较为陈旧、抵端,难以达到入世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财政部1998年1月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根据规定,我国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切实搞好制度的落实、实施,使之逐渐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3)大力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行业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职业与职业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在全行业着重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教育,要让“诚实守信”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风尚成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4)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办法,完善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同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等工作,研究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推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化、法制化
4.会计从业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律能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财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会计从业人员想要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要遵守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学习,才能提高会计职业技能和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之外,会计人员还应控制好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断提高自律能力。自律时期的会计职业道德,是以会计职业良心为核心的一种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的调节功能,常常不是通过诉诸国机器和惩罚手段(尽管有时也是必要的),而主要诉诸舆论褒贬、沟通疏导、教育感化等,尤其注重于唤起人们的职业知耻心,培养人们的职业道义、责任感和善恶判断能力,其调节方式主要通过道义的力量去感化,去教育。会计人员自觉、自律的行为所形成的社会会计道德约束力和监督力是市场法则和法律法则所不能替代的,其作用无法估量。而当前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离第二个阶段即他律都相差甚远,因此重整会计职业道德,提高会计人员的自律能力将成为我国会计职业界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也是每个会计从业人员都应该正视的头等大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