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蒙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峰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近20年来,全球变暖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要话题。如何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2009年12月,UNFCCC第15次缔约方会议将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会议主要目标就是制定2012年《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一阶段减排期到期后的安排。5月20日,中国推出了《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文件。中国应当如何长远规划气候变化谈判?
不同国家地区担负不同“责任”
指导气候变化谈判的文件主要有三个,即UNFCCC、《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或叫《巴厘行动计划》)。根据现有安排,到2012年,发达国家的排放水平应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其中欧盟8%,美国7%,日本6%。现在看来,欧盟有望完成任务,美日的排放却都不降反升。不过,美国在2001年以“中国和印度未参加减排”、自己负担过重为由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因此法律上已不受约束。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仍不需承担约束性减排义务。
美日要求对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
巴厘路线图把游离在《京都议定书》之外的美国拉回了谈判框架内,使美国与推动谈判的欧盟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现在,美国在日本等国的支持下,要求对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坚持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必须参与强制减排。这一建议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国具有一定吸引力。
但中、印等总体上仍能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指出发达国家具有历史责任、公约义务和减排能力,且人均排放量大,必须首先减排,反对为发展中国家强加义务。这一分歧是谈判中的主要矛盾,它根本上是前两大排放国——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分歧。
中美气候合作是大势所趋
哥本哈根会议成功的希望不大。首先,上面提到的分歧短期内难以弥合。其次,美国奥巴马政府上台不久,内部协调立场尚需时日,且美《气候变化法案》(《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其中规定到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别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42%和83%)不可能在会议前获国会通过,从而使美国的谈判能力受到约束。
尽管大环境比较复杂,但中美合作仍是大势所趋。作为最大的排放者,如果中美之间无法妥协,不但可能影响中美关系大局,而且“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倡议也是痴人说梦。目前,中美双边合作已深入开展起来。在7月份即将举行的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中,气候变化也是核心议题之一。
可行性和必要性决定中国减排前景
中国现阶段的谈判立场是无可指摘的。关键问题是,中国将来是否具有承诺减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关于可行性,经济学家胡鞍钢认为,中国应从2020年起全面减排,而中科院的报告则认为中国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将在2030年和2040年间达到峰值。至于必要性,则需以可行性为基础做出政治决策。受专业能力所限,记者无法就以上两个问题提出建议。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中国在具备减排能力的前提下主动在多边做出减排承诺,不仅将造福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而且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
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承诺不如人意
联合国的一份内参显示,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远不足以使人类避免灾难性气候的发生。
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官员6月初曾在非正式场合表示,目前发达国家承诺的总减排量是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16-24%。
然而根据保守估计,若想把全球气温升高水平控制在2度以内,发达国家必须减排25-40%。2摄氏度,被人们视为避免大范围水资源短缺、人口死亡、物种灭绝和例如澳大利亚大堡礁在内的标志性地域消失的极限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