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菊 邓思胜
摘要:美国人类学家斯蒂文·郝瑞与中国民族学家李绍明展开的关于民族和族群的论争,是在中国人类学走向国际化的一次交流与互动。
关键词:民族;族群;论争;互动
作者:王菊,博士,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讲师;邓思胜,硕士,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学院讲师。成都。610041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2-0078-007
论争缘起
1988年。四川大学、四川省攀枝花市文物管理处和美国华盛顿大学等单位的部分人员组成民族考察组,共赴攀枝花市对当地的几个族群支系进行考察。美国华盛顿大学人类学系的教授斯蒂文,郝瑞(stevRn Harrell)参与了这次调查中,他对中国的族群(ethnic group)、民族(Minzu)以及民族认同和民族识别等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考察之后,郝瑞针对这次考察和后续的回访撰写了数篇文章:《族群性、地方利益与国家:中国西南的民族社区》(2000)、《两类彝族中的族群性与亲属称谓》(2000)、《从族群到民族——中国彝族的认同》、Ways of Ethnic Southwest China(2001)、Perspective on the Yi of the Southwest China (2001)等,之后前三篇收入了郝瑞的FieldStudies of Ethnic Identity Yi Communities of Sooutwest China《田野中的族群关系与民族认同——中国西南彝族社区考察研究》巴莫阿依、曲木铁西译,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
郝瑞以四川攀枝花的几个彝族支系的不同文化表征,对彝族认同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当地的诺苏(Nuosu)、里泼(Lepo)、水田(Nalo)、亚拉(Yala)、阿布(Abu)等支系的特点与彝族整体的界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为此,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李绍明研究员2002年写了一篇文章《从中国彝族的认同谈族体理论——与郝瑞教授商榷》,发表于《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李绍明就彝族认同、攀枝花彝族认同和族体理论三个方面摆出了自己的观点:指出对攀枝花这些彝族支系的识别是正确的,而且国外关于民族、族群的一些理论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随后,郝瑞回应了李绍明,用汉语写了一篇文章《再谈“民族”与“族群”——回应李绍明教授》,发表在《民族研究》2002年第6期上。在此文中,郝瑞首先承认“按照民族识别的标准,彝、苗、瑶、哈尼等较复杂的群体是一种族体,虽然这些族体在其内部存在差异,但也有相同的特征和共同的历史来源。在这一点上,我原则上完全接受李教授和其他中国同行对我的观点所做的纠正。”接下来,郝瑞认为中国的民族识别除了有科学的依据外,还考虑了行政方便的因素,而且民族识别实质上是一种分类,而分类可以有“灵活性、随意性和专断性”的;族体认同方面,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民族层面上的认同逐渐从精英向老百姓普及,并由此得到加强。”在“民族”、“族群”的理解方面,对“ethnic group”的翻译不一定完全对应于汉语的“族群”,而提出将“族群”作为地方语境中的概念来看待……
这就是在彝学界近年来比较知名的中外学者对彝族认同的论争,简称“郝李之争”。从这次论争来看,二者论争的焦点是:族群认同与民族识别。下面先梳理一下这些概念:
一、族群与族群认同:
首先,来看看族群。何为族群(ethnic group)?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认为,“某种群体,由于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由于迁移中的共同记忆,而对他们共同的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这种信念对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相当重要,这个群体就被称为族群。”0从韦伯的观点来看,族群是具有共同体质、共同文化、共同世系、共同记忆的群体。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位教授N·格拉泽和D·P·莫尼汉于1975年认为,
族群是在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所具有的宗教的、语言的、习俗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共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特征。
据此,可以说族群是一个文化的共同体。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整个社会学和人类学界一般说的是“部落”、“氏族”、“种族”、“民族”等,而60年代后,随着全世界族群冲突的出现和国际移民的增加,“由于族群冲突是当今世界最全能的政治力量,不仅威胁着许多国家的政治稳定,而且还可能威胁到全球经济,所以,族群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族群”这个概念开始进入到中国,引起了中国民族学界、社会学界、人类学界对之进行中国化的对照、理解和讨论。显然,这个概念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中应该是这样来理解的:“民族(nation)”是应该与国家相对的一个政治术语,民族是国家政治的单元之一,它是一个类的概念;而“族群(ethnic group)”是与具有共同文化特征的群体相对应的一个文化群体术语,相当于中国所谓的少数民族(minorities)和新出现的一些移民群体,它是一个属的概念。
其次,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y)。“认同”是一个心理学的词语,后来被广泛运用到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哲学等等领域,其意指个体对整体的一种归属感和认可。而“族群”,科威特的人类学家穆罕默德·哈达德认为族群有三个基本的特征,即“可识别性(identifiability)”、“权利差别(differential power)”和“群体意识(group awareness)”。族群有族界标志(ethnic boundarymarkers)来区分自己、他人和整体的关系。这些族界标志就是“可识别性”的主要表现,有血统、体质、宗教、语言、风俗等等;而“群体意识”是由个人表现出来的对群体的一种归属感和群体所体现出来的一种自己群体单位所具有的情感。也就是说,如同美国社会学家沃伦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强调的,“一个族群的成员身份是一种社会定义(social denifinition),是成员的自我认定和其它族群对之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在此基础上的族群认同是指:
中国学者认为族群认同是“以文化为主的族群之我群与他群的认同意识,即社会成员对自己族群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族群认同研究在国外有两种理论,即“原生论模式(the premordialist model)”和“场景类模式(the circumstantialist model)”,前者认为族群认同源自于人的生物需求。而后者认为族群认同是具有场景性的、工具性等。而且这些是变化的。族群认同的要素包括了共同的历史渊源和历史遭遇、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宗教、共同的地域、共同的风俗、共同的归属感等等。其实,我们应该综合两种理论模式来看待中国的族群认同的问题:族群认同一方面是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