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思路看“网上群体性事件”
网络舆论不是什么网上群体性事件,而是民众行使自己监督批评权的一种特定方式。事实上,网络舆论也常有赞扬之声。所有不带偏见的人们都会承认,网络舆论是推动中国社会良性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
最近有媒体提出了一个概念:“网上群体性事件”。并列举了最近一些在网络空间引起巨大轰动的事件,包括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湖北巴东县邓玉娇刺死寻欢乡镇官员事件等。这些事件在网上的点击率经常达到“百万级”。应该说,该文描述的事实是存在的,它显示网络舆论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公共意见表达空间,但使用“网上群体性事件”一词,却是不合适的。
9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舆论格局逐渐发生变化,近三五年以来,一种舆论新生态基本定型,即网络开始在社会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一篇报道、一篇评论在传统报刊发表、甚至在电视上播出,其影响通常只局限于特定群体,比如某个行业、某个地域、某类机关。报纸等传统媒体具有在地域上、群体间相互分割的特点。但是,一篇新闻或一篇评论如果被新闻网站放在显著位置。或者在网络论坛上成为热门话题,则立刻会获得来自各方面的读者广泛阅读。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催生了一个庞大的舆论生产群体。传统媒体的写作者局限于较小的圈子,活跃在各报刊上的评论人也许就百十个。网络则向所有人开放了表达的空间。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报道,它是新兴的“公民报道”的主要媒介。每个人都可以借助论坛、博客表达自己的意见。它们构成了一个开放的“公民意见空间”。透过网络,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舆论的形成。从这些大量业余的报道、写作者中间,涌现出了一个比传统写作者人数多得多的准专业写作者群体。他们构成了网络意见领袖。是网络舆论的主要制造者。
这样的网络新闻、网络舆论回过头来对传统媒体产生巨大影响,并生产出人们口耳相传的众多话题。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网络舆论与传统舆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密切的互动关系。网络为传统媒体提供线索,传统媒体深化网络的报道、评论,并为网络舆论提供素材,网络又放大传统媒体的声音。
更进一步,网络舆论也开始对现实产生实质性影响,所谓“网上群体性事件”,就属于网络舆论涉足现实政治、行政活动与司法活动的现实例证。在这些事件中,或者是某些民众借助网络传播信息,引发现实行动,比如年初的出租车司机罢运潮;或者是网络舆论对现实中的官员发挥监督作用,对地方政府构成强大舆论压力,比如周久耕事件;或者是网络不仅形成舆论压力,更动员某些网民现实地參与问题之解决,比如邓玉娇事件。
网络舆论之所以能够对现实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力,与网络本身的技术特征有关。网络舆论空间是没有中心的,或者说多中心的。表达者通常是普通人,因而,网络舆论更为贴近民众生活,更为感性。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舆论的表达尺度稍微宽一些。事实上,任何人都几乎很难在第一时间对网络的报道、评论进行管束。尤其是,网络的传播速度极快,因而,网络舆论动员的过程更为迅速,舆论的成型也快得出奇。也许只要几分钟。网络舆论就会为一个事件定性,并在此方向上迅速地积累支持力量。
毫无疑问,这样的舆论生态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相当陌生的。网络媒体不受行政管辖区域、甚至不受国界的限制。本地一介草民不经意的帖子。很可能于一夜之间引起全球华文圈的关注。河南灵宝王帅案就显示了这一点。凡是与网络舆论打过交道的各级政府,都已经感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威力”。
那么,应该怎样对待网络舆论的这种作用?不少地方官员对网络舆论不习惯、不适应。本地官员的贪污腐败情形遭到网民曝光,或民众发帖批评本地政府及其官员,地方政府的第一个反应是用技术或法律手段阻止网民发言。面对网络对本地政府法规、行政、司法活动的监督,或者漠不关心,或者试图掩饰。甚至采取封网措施。凡此种种做法必然引起网络舆论的更大关注,从而演化成为点击率极高的网络舆论事件。
由此可以看出,网络舆论之所以风起云涌,还是因为一些政府的法规、行为有可议之处。而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舆论的动员速度更快,更能在所有人预料不到的地方发现问题。也正因为这一点,网络舆论的监督效果在某些方面强于传统舆论。这不是什么“网上群体性事件”,而是民众行使自己监督批评权的一种特定方式。事实上,网络舆论也常有赞扬之声。所有不带偏见的人们都会承认。网络舆论是推动中国社会良性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