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博弈教育中长期规划

2009-09-06 14:24杨中旭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20期
关键词: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纲要

杨中旭

在民办学校仍在苦苦应对之前的五次政策冲击之时,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初稿)》的“分类管理”,对民办教育而言,是上一轮寒冬的结束还是新一轮寒冬的开始?

5月20日14时20分,北京会议中心六号楼一楼会议室内,著名教育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正在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初稿)》(以下简称纲要)第十章——办学体制改革——逐字逐句读出。事关自身命运,与会者全体埋头记录。

这是第五届全国部分省市民办教育协会协作会的会场,不出与会者的意料,“实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将民办学校分成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从这位副部级干部这里脱口而出。

在念初稿第十章之前,陶西平告诉与会者:“既然大家对‘分类管理的意见比较集中,这个问题也的确关键,那么我读完之后,大家就只围绕这一个主题展开讨论,其他问题因为时间的原因不作涉及了。”

江苏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自雄在14时32分第一个发言,他有备而来,直言“如果分类管理实施,将是最近7年间对民办教育的第六次冲击”。一时间,附和者众。

两种声音

马自雄以无锡金桥双语实验学校董事长的身份,已经在5天之前来过一次北京,参加21世纪教育研究院舉办的“如何振兴民办教育”论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坦承,尽管自己身在民办教育界17年,但近来对民办教育的宏观政策却有些不摸底,来京参加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举办的论坛,实际上就是想“探探风向”,毕竟,“如何振兴民办教育”研讨会打着为《纲要》建言献策的名头。

“如何振兴民办教育”的第二项主题正是“分类管理”是否需要实施,只是,阵营的明显分野让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都有些吃惊。

在“分类管理”讨论中,《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袁绪程第一个作主题发言,“中国民办教育投资多,捐资少,主要是体制问题,产权没有明晰”,“随着民办教育做大,遇到困境时,潜伏的产权问题(土地、税收减免)都会浮上水面”,“以民办非企业法人地位为例,我们历来在这方面的制度就不清楚,而美国的学校是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登记;应该让举办者自己选择是办公益性教育(免费)还是私人品(收费)”,“我有两点建议,第一,修法修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第二,民办教育体制改革进行试点,在一些地区重新进行界定,对非营利的,政府要给予扶持”。

与会者数十人,具有政府和学界身份的与会者,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袁绪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纲要》起草者之一王烽首先发言附议。王烽说:“我和我身边的人一致认为,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站在这一阵营对立面的,是民办教育出资人这一团队。马自雄在列举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7年间民办教育所受到的5次冲击之后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学校、民办教师地位上的“平等宣示”始终未能兑现,民办教育一直是在一个不公平的环境下与公办学校竞争。平等尚未兑现,又何谈加强规范管理?

次日,马自雄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明言,7年前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主题在于“促进”,寄望民办教育做大做强;如今,目标没有实现,就要改弦更张,未免在逻辑上混沌不清。

他在2007年曾经收到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问卷调查:如果实施分类管理,你选择做营利性学校还是做非营利性学校?马自雄犹豫再三,在非营利性一栏打了钩。

据他所知,当地几乎百分百的民办教育出资人作出了和他一样的选择。无独有偶,5月20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王世虎在协作会上透露,上海也曾做过类似调查问卷,99%的被调查者选择去做非营利性学校,“问题是,目前中国99%的民办教育出资人的真实心态是希望营利的。”

“我们在基层工作的人,会觉得上面的人,包括一些学者和官员太书生气。”马自雄说,“如果你忽视两个截然对立的99%,就等于忽视社会基础,杨东平不是说中国还没到捐资阶段嘛!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连投资教育都举步维艰呢!那么,如果你硬要实施分类管理,带来的效果只有一个,大伙一起做假账,一起应对工商和税务的稽查。这将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也给腐败提供了机会。”

一轮“上书”

5月20日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的民办教育协会协作会,马自雄决定参加。这天一大早,马自雄给《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打来电话:“今天下午的会议,我们会达成一个共识。”

这个共识,就是“公车上书”。

5月18日中午,接马自雄外出吃饭的朋友熟知医改内幕,他建议马自雄,不妨依托协会,联合民办教育界上书中央、上书教育部,以反映民办教育界在这次教育中长期规划中的呼声,“医改的部分市场化转向正是依托于此,两家医药协会在开完会员大会之后的‘上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马自雄听后连称“这是个好主意”。

当晚,马自雄在登上返回无锡的火车之前,打电话给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将自己的设想和盘托出,获得柴的支持。返回无锡后,马自雄随即与江苏省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朱晓春取得联系,请朱代为联络其他省份民办教育界代表,朱一口答应。

一如会前的“安排”,马自雄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读完《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第十章有关体制改革的内容之后第一个发言,直言“分类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仅就产权的界定就不是那么简单”。

在他看来,后来的投资办学乃至新近开始在东南沿海出现苗头的捐资办学产权尚好界定,但中国民办教育的第一阶段——储备金办学阶段产权很难界定。产权界定困难,分类管理自然无从谈起,“很多事情还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有些问题也需要先放一放,等时机成熟再说”。

话音未落,他的观点就获得与会所有代表的支持,湖北、河北、上海、河南等地的民办教育协会代表纷纷发言支持马自雄的意见。而马言犹未尽,他建议:“大家今天的话题高度一致,应该由主办方根据记录整理出一份文件,作为我们民办教育界对分类管理、对教育中长期规划的集中意见,上报给教育部乃至中央。”这份建议,同样得到全场一致的支持,负责承办此次会议的东道主、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马学雷说:“这事情,我来办,先交给陶西平会长,请他代为上呈。”

多个难题

此时,陶西平已经有事先行离开了北京会议中心,在离开之前,他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分类管理远未到定局的地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一些领导就明确表示反对”。陶西平以前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曾经任职。

实际上,目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内部的意见并不统一。5月15日的民办教育研讨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转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卢干奇对分类管理的意见:一、赞成分类管理,与国际接轨;二、选择做营利或非营利学校,由学校自己申请;三、如果分类管理实施,先要澄清“属性”,“民办非企业法人”问题必须要解决。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一位参与过义务教育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起草的官员后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承认,尽管很多官员和学者赞成实施分类管理,但条件恐怕尚未成熟,“产权和会计师制度都还没跟上”,“民办非企业法人不仅仅存在于教育一个领域,单凭教育部门的力量,要动《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显然不现实”,“实施分类管理,还必须修订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这都不是容易的事情”。

他的建议是,“现在最好还是找一个民办教育发达的省份先做一下试点”。至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内部关于分类管理的争论,这位官员表示,现在分类管理究竟实施与否远未定局,有争论很正常。一旦定局,“我们会有一个统一的意见”。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和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改之时,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两度被提上议事日程,在两部法律最初的文稿中,也曾出现“分类管理”的字样,但最终被否决。此番《纲要》中第3次出现这一字眼,能否通过尚难断言。

马自雄判断,如果“分类管理”此次没有过关,起码说明民办教育没有迎来新一轮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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