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经历了接受改造、基本绝迹、曲折发展、快速发展等几个阶段。反思与政策和体制变化息息相关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会给我们有益的启迪。
关键词:民营经济;改革开放;坎坷历程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1-0008-03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有一个重大的牵动全局的事情萦绕着我们的党和人民,那就是如何对待民营经济(含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问题。在政策上,我们对其时而限制、改造、以至取缔,时而默许、允许,时而鼓励大发展。在人们对它的认识上,时而视为异己的力量,时而困惑疑虑,时而认为是充满活力的增长极。即使是那些未直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们,时而因其萎缩导致物资匮乏而憋蹙,时而因其发展带来丰裕的产品和服务而舒心。当此改革开放31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反思一下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史,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迪。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走过的是一条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的发展路径,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接受改造阶段(1949~1960年)
个体、私营经济在旧中国占主体地位,分布广泛。在1949年到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经济上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农业和手工业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0年12月,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加强对私营经济的调控、整饬。但客观地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还是把“利用”放在第一位的,个体、私营经济在“限制、改造”中也有所发展。1952年与1949年比较,私营工业、商业的户数,从业人员、产值或营业额都有所增加,这对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3年以后,加大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力度。对于私营工商企业,从国营企业向其订货、包销、收购产品,到采取赎买和公私合营的办法,在三四年时间里,就取消完毕了。农业中个体经济走的是合作化道路。对于大量存在的城镇个体经济诸如各个行业的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以及开饭店、理发店、小修理铺等餐饮服务业的个体户,也采取了搞各种合作社的办法,如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各种服务合作社,实际上就是归大堆。到1956年底,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1957年,全部工业产值当中属于私营工业产值的部分,只剩下0.1%,在商业领域,私营商业的营销额也所剩无几。
若干年后,当我们党总结这段历史的时候,在肯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承认“也有缺点和偏差”。对手工业和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形势也过于简单划一。手工业生产者合并到一起“吃大锅饭”,人们不好好干活了,产品品种减少了,质量下降了。零售商业和服务业的合并,给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毛泽东同志也觉察到了个体经济改造中出现的问题,他在1956年3月指出:不要把传统的手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如窜街游乡、修修补补、王大娘补缸等搞掉了,像王麻子、张小泉的刀剪一万年也不要搞掉。于是在1957年,个体经济有了一定的恢复。
然而好景不长,从1958年起,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大搞过渡升级。1958年4月,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到1960年,全国的手工业者、个体商贩,通过合并、转行、退职等办法基本上“过渡”完了。而且,合作商店大部分实行与国营商业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叫做什么“吃官饭,打官鼓,官鼓破,公家补”。在农村,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那些从事个体生产的农民,也一扫而光。
二、基本绝迹阶段(1960~1978年)
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里,个体、私营经济在中国的大地上几乎难觅踪影。这主要是由于“左”倾思想作怪,政策脱离实际,单一的公有制体制僵化不活。1958年搞的“穷过渡”,给生产力造成了极大破坏,1959年以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粮食奇缺。在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前,我们党认识到并开始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1961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引下,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整。比如提出搞“吐户”和“开笼放鸡”,即让一些原来的个体工商户从国营或集体企业中退出来,单独进行生产经营。曾经有那么两三年的时间,个体工商业有所恢复和发展。可是到了1964年,开始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个体劳动者队伍又迅速萎缩了。
历史的车轮转到了1966年。“文革”期间,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小生产还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因而形成一系列‘左倾的城乡经济政策和城乡阶级斗争政策”(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四人帮”鼓吹“大批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叫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在农村不少地方的自留地、自留山被没收了,自留畜被杀了。数量极少的个体经济户(如各种工匠外出做点技术活,在家里开个小卖店)被当做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予以取缔。在城镇里,对个体经济进行“围追堵截”,“横扫”之下几乎绝迹。比如,北京市1965年有个体工商户2327户,到1978年只剩下259户;西安市1965年有个体工商户19000户,1975年仅剩下281户。这样一来,农村大约有2亿农民生活很困难,城镇普遍出现了买东西难、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住宿难、就业难,城乡存在着大量的事没有人去干、又有大量的人没有事可干的现象。
三、曲折发展阶段(1978~1992年)
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也揭开了民营经济恢复发展的序幕。1979年,800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返回城市。知青返城后没有工作可做,有的去顶替父母的工作,父母不得不提前退休。但还有一大批人没有工作,只能自己找点事情做。可是当时人们自己想做点事情政策是不允许的,在那个谈“私”色变的大环境下,很多人只能偷偷地做点小买卖。大连有一个叫姜伟的转业军人,没有工作,到公园给人家照相挣点钱,被抓起来了。后来他上诉到北京,中央领导支持了他,说可以搞。1979年以后国家允许一些知青、转业军人、劳改释放人员尝试做一些个体经营。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成气候的大块区域,最早出现在广东珠三角。1978年9月15日,广东东莞太平手袋厂——全国第一家对外来料加工企业投产了。这首家合资企业的开业,好似黎明前的泛白,展出了一缕市场经济的曙光。不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广东人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海外关系,做起了“三来一补”的生意,个体、私营、外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与珠江三角洲相呼应,浙江温州地区的家庭工厂遍地开花,苏南、山东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北京的个体户也不甘示弱,迅速做大。
这种局面的到来,有赖于党的政策的进一步放宽。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0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应当允许经营者请两个以内的帮手,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5个以内的学徒”。这个规定实际上允许个体户雇工了,雇工可以在7人以内。随着形势的发展,雇工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大户即私营企业日渐增多,这使一些人感到困惑,因为“雇工”与“剥削”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与多年来宣传和坚持的社会主义相矛盾。芜湖“傻子瓜子”的老板年广久当时就雇了100多人,有人要抓他。此事反映到中央高层,邓小平说,“不要动,他们不会影响大局,看一看再说”。这可以说是当时中央对发展私营经济的“标志性的言论”,这个典型案例影响一大片。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肯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存在私营经济。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在法律上固定下来。
1988年,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大发展之年,但形势发展并不稳定,下半年,不少地方掀起“抢购风潮”。屋漏偏遭连夜雨,1989年发生了“北京风波”,“苏东剧变”。政治方面的变故迅速影响到经济领域,有人认为,中国在政治上也存在着如同苏联东欧那样的“和平演变”的危险,而发生这种演变的经济基础就是发展中的私营经济,阶级基础就是私营企业主壮大而形成的资产阶级。于是,社会上种种排斥、打击“大款”的行为屡见不鲜。私营企业主有的想法子找个“红帽子”(挂上国有或集体的招牌)戴上,有的关门停业,甚至携款外逃。1989年至1991年,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处于低潮。1989年年底,全国注册的个体户减少了300万户,私营企业只剩下不到一半,约为9万家。到1991年,也仅有10.7万家。
总体看,1978年至1992年,民营经济从解禁、发生,到发育、发展,逐渐形成气候。此期间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走过的路是坎坎坷坷的,社会上对这一群体的态度是复杂的,忽儿贬,忽儿褒,今天抑,明天扬,今个儿对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个儿看你有钱了可能要找点事“熊”你一通。就经济状况看,的确有一些私营企业主发了财,但大多数个体户比上班族多付了不少心血和代价,生活也只不过是“亚小康”而已。
四、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至今)
这一阶段可分为两个时期。从1992年到2002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总量迅速扩张时期。仅以私营企业为例,此期间从14万户增加到243.5万户,增长了16倍;注册资金由221亿元增加到24750.6亿元,增长了111倍;上缴税收从4.7亿元增加到976.1亿元,增长了207倍。1992年春,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要求大家摆脱姓“社”姓“资”的纠缠,大胆发展市场经济。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指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特征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于是乎,全国到处建开发区,政府、单位和个人都在想挣钱,各地掀起了一股经商潮,不少人辞掉公职投身商海赶潮,“下海”成为那个时段最流行的词,连党政机关都创办经济实体。“全民经商”使市场上商品种类、数量大大增加,但环境污染严重,假冒伪劣产品盛行,官商勾结,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论断,民营经济从体制外进入体制内,发展环境进一步宽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也抓紧进行。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整顿的见效,民营经济由膨胀式增长渐入佳境,步入快速、有序、健康发展时期。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使得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逐步形成,至此,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历经坎坷,终于和公有制经济融为一统。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体现了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更加成熟,政策更加配套。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进一步重申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坚强决心。特别是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下转第114页)(上接第9页)正式实施,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私人物权保障。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增加财税收入、活跃城乡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总数超过340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57.4万户(含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1.74万亿元,这10几亿民间资本的形成过程就是推动中国快速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为5.18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总产值4万亿元。民营经济涉足的产业、行业逐步扩大,结构优化。目前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以外的广义民营经济增加值已经占我国GDP的65%左右,也就是说国家一年当中三分之二的商品和服务价值是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创造的。在就业方面,2008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1.37亿人,私营企业老板不仅是下岗失业人员,也是技校、大学毕业生的最大雇主。同时,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既是改革开放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也是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动力。
六十春秋起与落,历尽坎坷成正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民营经济走过的路值得回顾,民营经济创造的业绩值得圈点,我们对待民营经济的态度值得反思。路漫漫其修远兮,今后政府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要更加宽松,政策要更加灵活,支持要更加有力。而我们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则要励精图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努力回报社会,在新的起点上为家庭安康、国家富强和民众福祉做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邵伟生.民营经济30年回顾[J].人民论坛,2008,(2).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2008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1.37亿人.2009-02-26.
作者简介:杨丽颖(1963- ),女,辽宁盘山人,中共盘锦市委党校市情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