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冯至早期叙事诗中的爱情书写

2009-08-31 02:13
文教资料 2009年18期
关键词:叙事诗冯至悲剧

马 炜

摘要:冯至早期叙事诗中的爱情都是以悲剧收场。他通过爱情悲剧的叙述达到了对荒诞的人生处境的揭示。以及对正常人性被压抑的痛苦挣扎过程的展示。对人性和人的本质生存的关注。使他的叙事诗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关键词:冯至叙事诗爱情人性悲剧

从1923年起,冯至接连创作了四首叙事诗,即《吹箫人》(1923.5)、《帷幔》(1924年秋)、《蚕马》(1925年夏)、《寺门之前》(1926年夏),每年一首。四首诗中除了《寺门之前》,其它三首都涉及到爱情,或者说最基本的叙事框架是爱情。《寺门之前》虽然不是写爱情,但表现了主人公不可抑止的对异性的渴望,可以看做是爱情的最低级形式,姑且放在一起论述。他的四首叙事诗均取材于传说或者神话,但是,“传说和神话本身是微不足道的,只是诗人表达此时体验的一个依托。”同样的,叙事诗表层的爱情书写似乎也是微不足道的,也只是诗人表达主旨的一个依托,一个切入口。分析他的四首诗可以发现,他笔下的爱情书写与传统的爱情书写全然不同。在他的爱情书写中,爱情无一例外是以悲剧收场,但他不是为了控诉造成爱情悲剧的元凶,不是为了表达爱情悲剧的凄美,而是超越爱情,表达了人性的悲剧。他也不是用诗歌来思考哲理问题,他诗中对人性的洞察“不是产生于某种哲学或文化,而是产生于个人生命的反复体验。”冯至用叙事诗的形式,以爱情为表达的一角,来构筑他对人存在的悲剧处境的理解,抒发自己对复杂人性的洞察。他敏锐地从爱情悲剧背后发现人生的荒诞与悖论,以及在这一荒诞世间中正常人性被压抑的痛苦挣扎。

一、人生的荒诞和悖论

冯至叙事诗中的主人公都执着地追求爱情,但是追求的结果无一例外是失败的,都是爱情悲剧。但是,在他笔下,爱情悲剧的原因不像传统作品中是封建家庭或恶势力的阻扰。这些诗中有些主人公是得到或能得到爱情的,但却由于自身或其它一些因素失去了爱情。作者透过这些爱情悲剧的表层,着重要传达的是悲剧中内蕴的人生的荒诞和悖论情境。

《帷幔》中的少尼,因误信未婚夫是个丑陋男子而逃人尼姑庵。之后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爱欲,压抑着自己的正常人性。当她偶然看到自己的未婚夫是一个又俊秀又痴情的青年时,并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而是深深地将悲哀埋在心里,因此抑郁成疾。诗中少尼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勇敢地逃出家庭,主宰自己的命运,但是命运却跟她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她不惜抛弃家庭逃避的传说中“又丑陋,又愚蠢的男子”原来竟是一个俊秀痴情的青年。这首诗中的人生荒诞意味很浓,人生充满未知和变数,人只是世间的一粒微尘,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诗中的少尼努力摆脱封建家庭的束缚,最后换来的却是一个更加悲惨的结局。

《蚕马》悲剧爱情的背后,是人生难以完满的永恒困境。剧中的男主角是一匹马,通人性的,有着人的情感的马。马深深地爱着少女,为她不辞辛劳,千里迢迢把她日夜思念的父亲接回来,然而少女并不理解它的爱,它便“跪在她的床边,,整夜地涕泪涟涟”。结果,它被她的父亲杀了,马皮悬挂在墙壁上。即使死了,马依然深爱着这位少女。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孤独的少女非常凄凉和恐惧,马对她说,“亲爱的姑娘,/你不要凄凉,不要恐惧!俄愿生生世世保护你,/保护你的身体!”就“在大地将要崩溃的一瞬,/马皮紧紧地裹住了她的全身”,她在“月光中变成了雪白的蚕茧”。这也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尽管主人公一方只是一匹通人性的马。白马对少女的爱并不被少女所知,它的爱没有得到回应也不可能得到回应。世俗偏见、人物两隔。注定了白马的努力是功亏一篑的。虽然白马最后与心爱的姑娘结合成了一体,但是这种结合却是以伤害姑娘为前提的。白马的追求可以看做是人的追求异化的象征。人对目标的执着追求本身是没有错的,但最后得到的却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结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生的荒诞。

四首诗中,只有《吹箫人》中男女主人公是得到爱情的。诗中表现的是“爱情实现了的悲剧,即诗中所谓‘一个团圆的收场的悲剧”。男主人公善于吹箫,后来一种“另样的情绪”、一个幻像——“银灰的云里烘托着一个吹箫的女郎”,使他发狂般的奔往人间去寻找这位女郎。后来终于找到了她,“他俩日夜焦思,/为他俩的愿望努力——/夜夜吹箫的时节。/魂灵儿早合在了一起!”但是女郎的父母也是不允许的,但这首诗并不像当时流行的爱情诗一样,旨在控诉封建家庭对青年人自由恋爱的压制,因为女郎的父母后来还是“有些活意”。只是“无奈她又病不能起”,而且“药饵则都无效”。后来他在洞箫的指引下,“把洞箫劈成两半——/煮成了一碗药汤”,将她的病治好了。结果“父母感戴他的厚意,/允许了他们的愿望。/明月如旧团圆,/照着并肩的人儿一双!”然而,这位青年并没有得到预想的幸福,他思念他的洞箫,日夜伤心,并因此病倒了。女郎便将她的洞箫也劈了用来治疗他的病。

传统的爱情书写中。青年男女勇敢反抗封建家庭,争取婚姻自由,个性解放,故事结尾都是以男女的最终走到一起,结成家庭为反抗的胜利。就像童话故事中千篇一律的结尾。“王子和公主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很少有作品能够关注到男女主人公真正走到一起,面临世俗生活的境遇。五四时期,写男女爱情的作品,只有鲁迅的《伤逝》敏锐地注意到了男女真正过日子后面临柴米油盐的世俗生活的摩擦,最终还是分开的悲剧。鲁迅的伟大就在于他总是比别人看问题深一层。冯至的这首诗显然在某一程度上,达到了鲁迅那样的洞察世事的深度。他深刻体悟到,人性是复杂的,爱情也往往不是人追求的全部,一旦得到了,就有更高层次的追求,诗里表现的是男女主人公对洞箫的钟爱。诗中的“洞箫”可以看做是男女主人公对艺术的追求。对人生意义的追求。他们为了爱情,牺牲了艺术追求,但是放弃的结果是爱情并没有想象中的甜蜜。冯至在诗中显然是想表达这样一个抽象的人生观点,人生充满着悖论和不如意。

二、人性的挣扎和煎熬

在冯至笔下,人世是荒诞的,充满未知的变数和不可知的际遇,生活在其间的人也是痛苦的。但是,冯至不是表现现实生活中人民生活的贫穷和凄苦,也不是表现个人多灾多难的人生境遇。而是表现人内心的一种痛苦和煎熬。诗中的和尚、尼姑,虽然他们已遁入空门,但是仍有正常人的七情六欲,压抑不了对爱的渴望,对欲的渴求。但是他们受到特定身份的桎梏,难以抑制的爱欲和强烈的伦理道德的矛盾冲突使他们异常痛苦,忍受的精神煎熬也是倍于常人的。冯至正是通过把人物赋予一定的身份,放大他们的矛盾冲突,从而将人性的挣扎表达得极为深刻。

《寺门之前》对于千古以来世俗对人自由本性的压抑,在一个僧人漫长一生的经历中给予沉重的展示。诗中的老和尚,少年时便出家了,过着极度压抑的生活。当他还是少年时,“用力冲破了层层难关:/为了西蜀的少妇们/曾经整夜地失过眠”,修行的日子是极度苦闷的,仅仅为了所谓的

“西天”,为了所谓的“佛法”,连正常的人性、最起码的欲望都得压抑住,“红色的花朵眼也不准看,,绿色的叶子手也不许攀”,生命就在如此灰暗、艰难的压抑中度过,“挨过了十载的岁月,/好容易踱到了中年,/那时内心稍平定/才胆敢在路上流连!”然而由于他的欲望受到极度的压抑,他的人性是扭曲的。病态的。当他有一次夜行时,发现了月光下一具女子的裸尸。他难以自持,颤抖地将她的全身抚遍,“枕在尸上边,享受着异样的睡眠”。他的内心充满了“忏悔”。但也对自己不幸的处境、对压抑人性的力量提出了控诉:“这是我日夜的功课!/我的悲哀,我的欢乐!卅么是佛法的无边?/什么是彼岸的乐园?”

修行的老和尚在女尸身上睡觉,这一情节对读者的传统审美体验造成很大的冲击。冯至正是在这两相极端的对比中。展示人性的被扭曲和变异。这首诗涉及到宗教题材,学术界也有人认为是对宗教的讽刺和控诉。但细读诗歌可以发现,宗教题材只是诗人的切人口,宗教只是一个虚化的远景,冯至所着重表现的还是人的最原始欲望的觉醒,一个本来健康的灵魂在道德和清规戒律的自我遏制中逐渐异化的过程。

《帷幔》中的少尼,因误信未婚夫是个丑陋男子而逃入尼姑庵,“情愿消灭了,一切热念”,冰一般地凝冻自己的心肠。但是,少尼并没有像她削去的烦恼丝一样,彻底剪去对生活的热望。她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爱欲,压抑着自己的人性,“她的心儿随着形骸消瘦”。当她看到她的未婚夫是一个又俊秀又痴情的青年时,更加燃起了一直深压着的对生活、爱欲的渴望。但她并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而是深深地将悲哀埋在心里,终于抑郁成疾。应该说,冯至对少尼这个形象还是很钟爱的,他不忍心看她无望挣扎,而让她有了一个情感寄托,就像《吹箫人》中最后安排男女主人公逃往深山一样。窗外牧童的笛声,使少尼对生活有了一丝希望。激发了她的艺术灵感,她把心里所思都绣在了帷幔上,“把帷幔绣成了,极乐的世界—_,树叶相遮,溪声相应,/只空剩下了,左方的一角”。绣帷幔的过程可以看做是少尼试图调节自身灵与肉的冲突,帷幔是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灵的升华,她把对美好生活的设想都寄托在帷幔的创作上,从而使自己的肉身能够归于平静,在清净的尼姑庵生活下去。但是,艺术美的创作最终并没能拯救她。精神层面的寄托最终还是抵抗不了人最原始本性的力量。少尼的努力失败了,最后悲惨地死去,帷幔最终也没能全部完成。帷幔上空缺的一角是少尼悲惨人生的象征,也是所有被命运所左右的人的悲惨处境的象征。

冯至叙事诗中对人性的探讨,借用《寺门之前》的一句原话,是根植于表现人们“内心里起了无限的风波”,这里的风波是指作为一个正常人所具有的七情六欲。他选取和尚、尼姑这一特殊人物形象,来展现他所体验到的正常人性被压抑的痛苦和挣扎,显然用意是深刻的。冯至敏锐地感受到有些时候悲剧的产生并不是由于外在的客观环境,而是人性的正常欲望和追求被压抑造成的。他将人的自我压抑的痛苦和以及由此造成的自我摧残表现得淋漓尽致。

结语

在新诗的第一个十年(至1927年底),涌现出大量的叙事诗作品,如闻一多《李白之死》、《渔阳曲》、郭沫落《凤凰涅槃》、白采《赢疾者的爱》、朱湘《还乡》、《王娇》等。这些叙事诗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现代叙事诗初成格局,但还不成熟。冯至这四首叙事诗,一下子将当时并不成熟的叙事诗创作提到一个很高的高度。早在三十年代,朱自清先生就将冯至的前三首叙事诗收入他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称赞他的叙事诗“堪称独步”(《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此后,著名现代文学史家王瑶先生和著名诗学家、北大教授谢冕先生也对冯至的叙事诗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这些高度的评价是不无理由的。新文学的第一个十年,“当时的文坛虽然普遍地流露出对于人的命运与生存处境的关怀。但是这种关怀却远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这种关怀其实是中国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必然反应,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担当意识的现代激活。他们的关注也往往是应对的、急躁的和表层意义上的,至于对人生的、社会的深层的现代意义上的本质关注,却很少有人能真正触及到。”H]而冯至的叙事诗却是对人生本质的关注和思考。他的叙事诗都以悲剧性的爱情故事为题材,但是这里作者思考的旨归并没有流俗于主流的表现追求爱情而不得的苦闷。或关于爱情自由的倡导,或对于封建婚姻专制的反抗,而是透过爱情悲剧的表层达到对荒诞的人生处境的揭示,以及对正常人性被压抑的痛苦和挣扎过程的展示。他始终把着眼点对准人性,对准人的本质生存。这一视角使他的叙事诗从同时期众多叙事诗作品中脱颖而出,在文学史上留下了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儿2][3]蓝棣之,现代诗的情感与形式,华夏出版社,1994:61,63

[4]郑云霞,冯至早期叙事诗的艺术特征,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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