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星
曾几何时,“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风靡课堂。它成了释放学生心灵自由、张扬学生个性的方式之一,也成了许多教师引领学生阅读课文的方式之一。诚然,“让学生自主选择”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欣赏、鉴别、评价能力是有帮助的。但我们也看到很多教师在实践中不加咀嚼,照搬沿用,在学生初读课文之后,就以“选择你喜欢的内容来学习”为话题,引导学生品读课文。这样做,真的有利于学生阅读能力的提高吗?
答案显然是“否”。因为这有悖于语文学习的许多基本规律。
首先,“初读之后,就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意味着放弃了对文本的整体观照,有悖于“整体阅读”的原则。汉语言文字的组合方式告诉我们,一篇文章所要传递的意思、情趣、意象以及作者潜流在文章中的思想、情感、信念等都是前后贯通着的。如果没有整体思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是无法很好地体悟到这些的。语言学家申小龙在概括汉民族的语言思维和文化思维特点时就讲到一点“整体思维、综合知解”。这种带有深深民族烙印的思维方式一再启示和告诫我们语文教学要注重整体性,要引导学生在文本整体情境的涵泳体悟中,实现对语言意象的破解,解读丰满厚实的深远意境,绝不能在低效狭隘的肢解剖析中,像拆卸零件一样去割裂语言意象的整体情境。以此来反观,“初读之后,就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就如同把一朵完整的花分解开来,拿走了自己喜欢的花瓣,却丢失了整朵花。这等于是重新走上了肢解剖析的老路。对于学生来说,他们只会在迷茫地选择中搜刮到一点散乱的皮毛,却碾碎了鲜活的形象、灵动的旨趣、深远的意境。失去了整体的阅读,充其量是一种浅薄的阅读,甚至会是一种误读。
其次,“初读之后,就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意味着削弱了与文本的深度对话,有悖于“对话阅读”的理论。我们知道,语文学习必须要引导学生和文本进行充分的、深度的对话。《语文课程标准》也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面对承载着深厚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的文本作品,我们的学生很少体验过发自肺腑的一种真诚的心灵激荡。其原因何在?就在于缺乏与文本的亲密触摸。只有让学生怀着自由的心态,走上语言的桥梁,去与作者的灵魂亲切对话,才能达成心灵与心灵之间的自然契合,获取来自心灵深处的真情涌动,才会有自己的爱、自己的恨、自己的喜、自己的厌。但是,当我们还没有让学生与文本进行深度对话的时候,就匆匆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感动的内容来学习”,试问:又有多少选择是来自于内心的真情告白呢?无非是随意地指摘,或凭着“经验”去臆测老师心中的答案。这种“缺乏了真正对话,还要逼着学生去选择”的阅读,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阅读,一种“冷眼旁观”式的阅读,收获的只能是越来越冷漠的心灵。
再次,“初读之后,就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意味着对语言学习认知规律的颠覆。我们知道,学习语文必须经历“初读感知、再读感受、精读感悟、赏读感染”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认知规律。阅读一篇课文,首先是读通课文,读准生字,理清文章的表达顺序,整体了解课文的内容或事件的梗概:然后是再读课文,对文中的人、事、景、物产生初步的朦胧的感受:接着通过对语言文字的细细揣摩品析,领悟词句所表达的含义和思想感情;最后是整体回读课文,对文中的人、事、景、物作出自己的评价、鉴赏。也就是说,“让学生自主选择”是一种评价性、鉴赏性的阅读,属于比较高端的阅读能力,它一般需要学生对文本有了较为充分的领悟和体会才能作出有效的选择。既然如此,“初读之后,就让学生自主选择喜欢的内容来学习”又能选出多少真正有价值的内容来呢?
由此看来,这种做法是不利于学生阅读能力的提高的,也不利于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因为让学生自主选择有太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会大大削减教材的功能;从而无法全面地落实和达成课程提出的各项目标。当然,“让学生自主选择”并非不可行,当学生与文本充分展开对话,对文本有了整体的领悟之后,适度使用,可以帮助学生提高欣赏、鉴别、评价的能力。否则,违反规律,背道而驰,只能贻害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