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的思考

2009-08-25 09:37刘军汉
党史文苑 2009年12期
关键词:协调机制思考

刘军汉

[摘 要] 加强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好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是解决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突破口。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诉求机制、利益调控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等是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 社会利益 协调机制 思考

人们对物质、精神生活条件的需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归根到底必须调整好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利益矛盾。利益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严肃的理论问题。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我们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30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使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也出现了多元化,形成了许多新的利益矛盾,已严重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已经成为我们解决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适应利益多元化社会的需要,要重点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诉求机制、利益调控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利益补偿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

维护和实现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近年来国家统计部门、权威调查和研究机构发布的大量数据及研究成果表明,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过大,基尼系数已攀升至0.45左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居民储蓄存款分布失衡,20%的富裕户拥有80%的储蓄额。这说明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由此造成的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不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悬殊问题,即使社会财富总量迅速增加,社会矛盾也会越积越多。为此,我们要加快解决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中的过分悬殊问题。按照十七大的要求,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从政策导向上积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中等收入者占多数,使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就要求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当前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分配机制,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首先,要保证社会成员利益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拉开差距,一般来说是正常的,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人们认同在机会均等、规则均等的前提下收入结果的不均等。人们不满的是由于不公平的竞争条件和机会、不公平的竞争规则,如市场垄断、权钱交易、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造成的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入大量存在,导致收入差距拉大。如果允许这种不公平存在,必然引起社会的不满,导致不和谐乃至不稳定。这就需要解决初次分配机会条件不均等所带来的不公。在初次分配中,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效率为前提,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让激励性和效率性收入分配确实到位。要控制垄断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其次,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实现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目前再次分配体制不健全,保障性收入分配不到位,低收入层与高收入层的差距日益拉大。需要以公平为原则,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通过经济立法、经济政策,运用税收、金融、行政等调节手段,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性收入,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和部分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当前,应重点推进税制改革。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保障性分配问题。政府要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确保低收入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突出解决失业、医疗、养老保障问题,加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

二、建立和完善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

利益诉求机制也就是利益表达机制、意见反映机制。其实质是广大社会成员能否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到决策层,社会是否有一个合理顺畅有序的渠道表达利益需求。利益诉求机制是进行利益协调的关键所在,利益诉求的不顺畅直接导致利益的无从表达,这就需要有合理、畅通、规范、有序、便捷的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利益诉求机制,不仅可以沟通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联系,使党和政府更多地了解群众的需要,又能够使各阶层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避免出现破坏性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按照十七大的要求,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的不良倾向。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依靠群众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要经常深入基层,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多办顺民意、化民忧、谋民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同时,党和政府还应为广大群众提供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使多元化社会中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顺畅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供决策者参考借鉴,从而推出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如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等,都是公众利益诉求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制度,我们应该在实践中尽快健全和完善这些制度,使他们在群众利益需求的表达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利益调控机制

适当的收入差距能够起到调动激发群众积极性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但利益矛盾超过合理限度,就会成为导致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而我国目前的利益差距,如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阶层差别、个人贫富差距等都呈现扩大的趋势。200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别为3.23∶1,若再加上各种福利、生产成本的支出、实物的估价等因素,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差别已达到5—6倍。因此,不能无视利益矛盾,必须调控利益不合理的差别,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状况,把差别调节到合理的限度内。除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社会利益调节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之外,党和政府要从宏观的角度统筹兼顾,进行有效的利益调控。首先,国家应该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各项方针政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其次,国家要对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进行必要的调控,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额外收入的予以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在二次分配中要切实把公平放在优先的地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再次,国家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通过公共教育政策、公共卫生政策、充分就业政策、反贫困政策等公共政策的创新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弱势地区的财政支付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加剧,有效地发挥公共政策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在制度上保证大多数民众都能共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第四,国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税收是调节社会利益的重要杠杆和工具。要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建立和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对高收入人群,要通过征收累进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收政策抑制其收入过分膨胀。还要加强税收监管,运用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手段,保障广大群众在国家日益增长的收入体系中占有更大份额,并对非法高收入者的敛财行为予以强有力的遏制。

四、建立和完善有力的利益约束机制

法律和道德是利益需求和利益行为的调节器和控制器,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双重约束。法律和道德规范对社会利益的影响在于促使个人或群体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利益行为。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范了社会主体的行为,也调节着社会主体的各种利益关系,而且较其它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强制性。国家法律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社会环境,引导人们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利益,防止在利益的取得过程中产生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非法活动。首先,要充分发挥立法工作在协调利益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制度,强化规范和约束人们利益关系方面的法律机制,以清晰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利益行为,调节人们的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现有法律法规的统一和有效实施,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再次,要确保司法公正。司法是协调利益关系的一道重要防线,在现代社会协调民事利益关系,很大程度体现在司法上。总之,要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利益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利益,防止在利益获取过程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腐败、敲诈勒索等现象的滋长和蔓延,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道德是引导人们合理确定利益目标、选择利益行为的内在约束力量。近年来,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使一些人不择手段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结果导致社会利益分化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增多,影响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确立适应并适度超越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作为人们共同的“内在道德律令”和“外在行为准则”,已经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创造和发展健康的社会主义新文化,通过理想、信念、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群众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利益动机,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

五、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

经济转型带来社会结构的变迁,经济及社会结构的调整导致部分个人和利益群体的利益受损,出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地区差距扩大、行业差距扩大等现象。因此,有必要根据不同情况,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提高社会的公平程度,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就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于因非个人因素造成利益受损的人们,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为社会整体利益做出较大牺牲的部门及群体提供及时、合理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对部分社会成员带来的消极影响。当然,利益补偿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导向。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最主要的是确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应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一要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鼓励个体工商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二要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三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四要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五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要完善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编织好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二要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分类施保,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救助效果和服务水平。三要积极发展城乡医疗救助,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要在做好已有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并与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农村医疗救助要加快推进步伐,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尽快在全国范围基本建立比较规范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住房救助,逐步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三,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一是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要不断加大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老年福利事业,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二是发展救孤助残社会福利事业。要加快儿童福利院、孤儿院建设,提高孤儿养育水平。要兴办福利企业、残疾人福利安养机构,抓紧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体系,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为残疾人提供照顾,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要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着力建设慈善队伍,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要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的五个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和政府利益协调工作的重点。这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基础,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是关键,有效的利益调控机制是保证,有力的利益约束和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是补充。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可重视一方,而偏废它方,要统筹兼顾,综合运用,当然在不同时期也要有所侧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虞云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理论动态,2005,(3).

[2]王伟光.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J].理论动态,2005,(3).

[3]任德新.论和谐社会的利益共享基础[N].光明日报.2006—1—4.

[4]蒋京议.和谐社会利益制度的设计框架[N].中国经济时报,2006—12—08.

[5]敬志伟.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

[6]叶庆丰.努力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J].求是,2005,(12).

责任编辑 刘金旭

猜你喜欢
协调机制思考
军民航防相撞之协调工作
行政调解研究——以交通纠纷为例
对于少儿英语教育的几点思考
少儿图书馆小志愿者工作的意义和思考
浅论高中化学生活化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语用”环境下对古诗词教学再思考
论我国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协调机制的完善
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政府协调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相关利益主体协调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