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杰
关于狐狸,明人李时珍《本草纲目》曾有介绍:形体像小黄狗,鼻尖尾大,有黄、黑、白三种;性情多疑审听,日伏于穴,夜出窃食;声如婴儿,气极臊烈;南北皆有,而北地最多。
除此之外,李时珍又列出时人的狐狸信仰种种:能预知危险,不度阡陌;善于听冰;有媚珠;百岁狐狸参拜北斗可幻化为男、女、淫妇以惑人:能击打尾部出火;狐魅畏狗;燃千年枯木可照出千年老狐真形;置犀牛角于狐穴,狐不敢归……由此看来,古人视野中的狐狸已非简单动物,俨然是能预知、幻化、惑人的灵性之物。概括古今综杂的狐狸信仰,主要集中于如下3个方面;为瑞,盛世则出:为祟,妖惑世人;为媚,媚惑男人。
为瑞
瑞,祥瑞;为瑞,能兆祥瑞。
狐狸信仰早见神话记述:“又东三百里,日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南山经》)此时的狐狸已有“能食人,食者不蛊”(能吃人,人吃了它的肉可以不受益惑)的灵性。
晋人郭璞在释读《山海经·大荒东经》中“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句时,则称“太平则出而为瑞也”,断言狐狸能兆祥瑞。其实,狐兆祥瑞的观念早在汉代时就已盛行。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等物相伴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班固在《白虎通·封禅》中更给予了确切的定性:“德至鸟兽则凤凰翔,鸾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自雉降,白鹿见,白鸟下。”
古人视野中兆瑞之狐有黑、白、九尾之分,每种狐狸所兆之瑞也不尽相同:“治致太平而黑狐见”,“王者仁智则(白狐)至”,“王者六合一统则见(九尾狐)”。所以晋人郭璞在《山海经图赞》中曾说:“青丘奇兽,九尾之狐。有道翔见,出则衔书。”正因为狐狸能兆国家祥瑞,为了应对“盛世存,狐狸现”的谶言,正史中多有臣子献狐的记述。如《魏书》记载,仅从北魏“高祖太和二年(公元478年)十一月”至东魏“武定三年(公元545年)九月”,就有数次臣子献狐的记录,计有献“黑狐”两次、“九尾狐”7次、“白狐”17次等。除了能兆国家祥瑞外,九尾狐狸还能兆家族之瑞:“九者,子孙繁息也,于尾者,后当盛也”。
古人之所以认为狐狸能兆瑞,源于古人对狐狸长寿的认知。“狐狸豺狼,皆寿八百岁。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千岁则与天通,为天狐。照此逻辑,能“与天通”定会知人事,知人事然后兆人事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而在中国文化中,又有物老为瑞、为精、为怪的观念,这一观念也是下文狐狸为祟、为媚的关键所在。
为祟
祟,祸端;为祟,制造祸端。
据《史记》记述,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时,“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陈胜、吴广利用时人崇信狐狸为祟之俗,假借“狐鸣”传递信息、蛊惑众人。由此可见,秦时或更早就有了狐狸为祟的观念。所以,汉代许慎《说文》曾释狐为“妖兽也。鬼所乘之”。延至唐时,“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日:‘无狐魅,不成村。”
自唐而后,文人笔记与小说志怪又多有记述狐狸为祟之事。唐时《广异记》,宋时《太平广记》,至清时的《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等,这些笔记、小说无不记述着大量的狐狸成精、成怪的故事。它们与民间信仰互为因果,既是这一信仰观念的文学表达,更对狐狸灵异信仰的延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近人尚秉和在《历代风俗事物考》中曾说:“狐之为祟,自汉魏以来小说家所载不知凡几。”
延及近世北方民间,狐狸更被列为“五仙”之首。民众崇信的“五仙”包括狐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和灰仙(老鼠),也称“五大家”或“五显财神”。人们讳言“狐狸”,尊称“狐仙”,认为其有灵性。通道术,能作祟,能成仙,能报德,能复仇,能媚人,也能惑人。宅有狐狸者,按时供食;村有狐狸者,建庙供奉,以求恩泽。民间巫婆、神汉在施行法术时,也常自称狐仙附体,并以狐仙的名义发号施令,解疑答惑。应该说,上述行为是狐狸为仙、为祟观念的延续。
为媚
媚,以目媚人;为媚,则是以女色媚惑男人。狐狸的这一特性又被称作“狐媚”。
以狐狸隐喻女人可追至《诗经》时代。《诗经·国风》有《有狐》诗,诗以“有狐绥绥”(有只狐狸悠悠走着)起兴,以“狐”喻有德而丧偶的贵妇,尽写她思春求偶的迫切心境。据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和《艺文类聚》引《吕氏春秋》佚文记述:大禹治水行至涂山,曾遇到一只九尾自狐,并听见涂山人唱着“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的歌谣,于是大禹便娶了涂山氏的女子(女娇)为妻。这则神话由于晚近才被记录,明显融入了后世思想。今人释读这则神话,其意应该是大禹娶了以九尾狐为图腾的部族的女人为妻。
到了晋时,已有狐狸幻化为女人的详尽记述:“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晋郭璞《玄中记》)在此后的野史、小说中,狐狸与女人,特别是与妖冶淫荡的女人结下了不解之缘。有述狐狸幻化为女人媚惑男人事者,如《封神演义》中商纣王宠妃千年九尾狐狸精妲己、《聊斋志异》中那些让人怜惜的女狐。更有直接把妖媚的女人比喻成狐狸、狐狸精者,如《搜神记》引道士语:“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名日阿紫,化为狐”;宋赵令畴《侯鲭录》卷八;“钱塘一官妓,性善媚惑,人号曰九尾野狐”等。
正因为狐狸为媚的观念根深蒂圃于人们的思维中,所以才有《本草纲目》集取狐狸涎水制成媚药的荒诞药方:用小口瓶盛肉,放在狐狸经常行走的地方,狐狸吃不到瓶中的肉,会在瓶口徘徊,口涎会流入瓶中,由此即可集到狐狸的涎水。可用来调配媚气十足的药品。
在古人的观念中,狐狸除了为瑞、为祟、为媚之能事外,尚有“狐死首丘”之德。屈原《九章·哀郢》有“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句,《淮南子·说林训》也说“鸟飞返乡,兔走归窟,狐死首丘”。意思是说狐狸将死时,头必朝向狐穴所在的山丘。狐狸的这一特性。被儒家上纲上线。《礼记·檀弓上》称“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而许慎《说文》更称狐“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则首丘”。意思是说,狐狸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身体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时头朝着自己的洞穴,是不忘根本。牵强之意明显。
中国画有工笔与写意之分,工笔重形似,写意重神似。由自然之狐到文化之狐的过程颇似中国写意画:在漫长的历史延续中,人们以狐狸信仰为主线,以自然之狐为原型,极尽文化再造之能事,叠代共同绘制了一幅人文之狐韵画作。画作在增色于多彩的中华文化长廊的同时,更为后人留下一份足可歆享的狐狸文化。
责任编辑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