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艳 王 静
[摘要]进出口贸易量能够反映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银行结售汇量是银行外汇业务发展程度的标志,两者在理论上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历年数据表明,银行贸易结售汇顺差一直高于进出口顺差。2009年一季度,我市这一形势发生逆转,这一现象应引起各部门的关注,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跨境资本畀动。
[关键词]出口收结汇;跨境资本异动;银行结售汇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3-0141-04
银行结售汇就是外汇指定银行向外汇持有者购买或向外汇使用者出售外汇,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支付或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银行结售汇统计是外汇收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结售汇统计分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其中:经常项目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与收益和经常转移三项。理论上讲,出口收结汇与进口购付汇都会反映在银行结售汇统计中经常项目的货物贸易项下,两者原则上呈正相关关系。然而,我市贸易结售汇与进出口却出现了规模发展不同步和贸易收结汇逆转趋势,为了探求个中原因,笔者对我市部分进出口企业开展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货物贸易结售汇与进出口存在关联性
1货物贸易结售汇差额与进出口差额发展趋势相同,但规模发展不同步。
近四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货物贸易进出口差额和货物贸易结售汇差额均呈上升趋势,差额幅度逐年递增,但进出口差额一直低于同期结售汇差额。
2贸易售付汇的关联性高于贸易收结汇。
货物贸易结售汇与进出口的关联性在进口付汇与银行货物贸易售汇之间表现的较为明显。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08年我市进口付汇总额为7,208万美元,货物贸易项下银行售汇为5,190万美元,两者相差2,018万美元,占银行售汇总额的38%;而同期的出口收结汇的差额为11,243万美元,占银行结汇总额的18%。可见,在实际工作中,贸易进口售付汇的关联性要远远高于出口收结汇的关联性。
(二)2009年一季度贸易收结汇趋势逆转
从上表不难看出,2005年至2008年我市贸易出口收汇额均低于同期贸易结汇额,而且该差额还以递增趋势发展,但这一趋势在2009年1季度被打破。2009年1季度,我市贸易出口收汇13,682万美元,但同期结汇仅为8,355万美元,同期未结汇额为5,327万美元,占当期收汇额的39%。
二、2009年一季度贸易收结汇趋势变化原因分析
(一)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同步。在国际贸易中,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同步是常态,主要受以下原因影响:一是预收货款大幅增加。齐齐哈尔作为我国的装备工业基地,主要出口创汇产品是大型机械设备,产品投入成本高,生产周期长,订单交货期都在6个月以上,以24个月到36个月居多。为了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生产,及受2008年美元持续贬值影响,企业为减少汇率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尽量增加预收货款额度。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旧版)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预收货款金额占全部出口收入的43%,2009年1季度这一比例已经提高至56%,预收货款的增加加剧了贸易结售汇与进出口发展的不平衡。受金融危机加剧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外部市场需求急剧萎缩。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出现抬头倾向,导致我市各出口企业的订单纷纷缩水,新签订单大幅减少。同时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又到了集中交货期,导致2009年1季度我市货物出口总量不减,但收结汇金额骤减。二是出口收汇期延长。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被调查的出口企业普遍反映:出口收汇期限明显延长,一般由以前的50~60天延长至100~120天,从而造成出口报关数据与出口收汇及结汇数据的形成明显的时间差。例如,我市x公司与其美国客户在双方多年的合作中,收款周期一直都是50天左右,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该美国客户资金出现困难,收款周期延长到75天,且要在多次催促下才能付款。
(二)货物出口与贸易收汇地域上的不对称。目前,外汇管理政策允许企业自由选择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开立外汇账户,企业受部分银行或地区的优惠的结售汇政策吸引,存在企业异地收汇的情况。目前,企业无论在何地报关,出口货值都按照公司注册地统计,但贸易项下结汇是银行的统计数据,此数据自然是由收汇银行所在地区统计。因此,如果本地企业异地报关、异地收汇,此项出口数据就分别统计在本地海关的出口货值和异地收汇银行的结汇数据中,无形中就会加大出口收结汇的差额。
(三)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统计口径的差异主要源于海关与银行的统计口径不同,海关统计的是出口货物总值,而银行统计的是出口项下的收汇额,两者之间的差异也不容小视。贸易进出口的数据来源于海关,不论货物是以FOB价还是CIF价出口,海关在计算出口货值时均以FOB价计算,因此海关统计的出口额只是出口的货物总值并不包括运费、保费等从属费用。而银行进行收结汇统计时,以银行实际收到的货款为准,如果货物以CIF价出口,银行收到的货款实际上包含了货款、运费和保费,以上三项收入同时作为企业贸易收入入账并结汇。因此,海关统计的出口货物总值与银行统计的货物出口项下的收汇额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此外,企业出口货物不一定伴随收汇行为,也是两者统计数据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如来料加工贸易中企业只收取工缴费,造成海关统计出口额与收结汇额不一致;转口贸易需要收付汇,但海关进出口数据并不统计等。
(四)部分收入未及时结汇。一是汇率变动频繁降低企业结汇意愿。从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发展来看,人民币升值空间已不大。自2009年1月份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美元甚至还有一定幅度的升值可能,如果保留现汇等待美元有所升值后再结汇,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企业的人民币收入。因此,一些资金能够正常周转的企业目前对结汇持观望态度。另外,由于最近一段时间欧元和英镑的汇率表现很不稳定,收汇企业担心在低点办理结汇,亏损会更严重。因此,部分对欧洲出口的企业选择收回欧元和英镑后择机办理结汇。二是企业留存现汇以备进口之需。部分进出口企业表示,留存部分现汇用于支付进口,不仅可以避免汇率波动的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汇兑损失。如我市某重型机械公司,出口设备所需的原材料及配件需从国外购进,为保证采购原辅材料所需外汇,公司留存部分出口收入现汇。据统计,该公司2009年1~2月海关出口货物总值为2,805万美元,同期出口收汇金额为3,656万美元,银行结汇金额为2,125万美元,留存现汇1,531万美元,占当期收汇金额的42%。三是贸易收付汇政策限制了部分货款结汇。自《贸易收付汇联网核查办法》实施以来,由于电子口岸传输数据的速度差强人意,一般本地海关从出口到电子口岸产生额度至少需时2
至3个工作日,异地海关数据传输时滞一般为1周。甚至更长,部分企业受额度限制,大量资金进入待核查账户无法结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结汇业务发展。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10号)后,贸易项下收入结汇的问题得到了缓解,但由于预收货款超额度结汇需要外汇局审批,仍有部分资金短期内滞留待核查账户。
上述因素都是造成贸易出口收结汇汇差额的原因,贸易出口和收结汇不能完全匹配现象是正常的,但两者相差过于悬殊就应引起关注。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外汇资金流出的压力正在增大。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资金回流补充境外流动性、个别获利资金撤逃等因素导致外资流出的情况有所增多,外汇资金流出压力不断增加。目前,外汇局尚未实现与海关进口报关数据的对接和匹配,有些数据,如进出口收、付汇的报关情况处在监管盲区。进出口企业可利用这一监管缺失,大量进口货物,将资金滞留境内,而一旦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变化,企业可以凭正常手续办理对外售(付)汇,借贸易、非贸易等渠道流出境外,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进出口、佣金、咨询费等方式都是资金转移的便捷途径,例如,我市XX外资企业于2002年设立,2008年9月以来共汇出利润1,550万美元,此前利润汇出为零。各类资金以合理的方式分期或集中撤离,将给我国的外汇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二)预收货款可能成为异常资金流入的主渠道。通常情况下,贸易预收货款是交易双方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境外公司按合同规定预先向境内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合同指定产品生产的贸易款项。但在全球经济衰退形势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不排除热钱通过个别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虚假进出口合同后,以预收货款的形式流入境内,并在银行办理结汇滞留一定时间后,从中获取汇差、利差或从证券市场上获得利润后,再以各种理由终止执行出口合同,通过银行将原预收货款退回境外,从而实现短期套利的目的。
(三)警惕异常资金通过特殊贸易方式流入。由于在转口贸易中货物本身不发生流转,资金流动在海关没有对应的出口货物关单,银行或外汇局仅依靠审核相关合同和收付汇凭证,难以审核交易的真实性;来料加工只收取工缴费,进口原料和出口成品均不全额收付汇,给外汇局的监管带来一定难度。这些都有可能给无真实贸易背景外汇资金流入以可乘之机,成为异常资金流入的便捷通道。
(四)关联交易为异常资金流动提供便捷途径。关联企业或是关系密切的企业可以随意签订或修改合同,为异常资金虚议贸易价格合法化提供了机会。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打进出口贸易的差价。由于外汇局和银行没有查证贸易价格真假的职能和手段,无法查证企业贸易价格的真实性。部分关联企业可以在进出口贸易中采用“低报进口价格,高报出口价格”的方式,实现少付汇,多收汇,外汇资金流入境内的目的,同样也可以根据需要以“低报出口价格,高报进口价格”的方式实现外汇资金转移出境的目的。二是进口不付汇或延期付汇。进口商可以将进口的商品转化为人民币资金,实现向境外借款结汇周转的目的,表现形式是进口项下不付汇或延期付汇,其实质是境外母公司对境内子公司的贸易融资。关联企业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增加了外汇监管部门贸易真实性审核的难度。
(五)企业出口回款风险加剧。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化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境外企业不履约导致企业回款风险增加,延期收汇的情况屡见不鲜。金融危机使得许多的国家金融市场流动性紧缺,一些国家的进口商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导致境外企业的履约能力降低,拒付及欺诈现象也有所增加,部分企业产品发出后收不到货款,企业回款的风险不断加剧。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货物贸易资金流动监管力度。面对异常资金可能通过贸易渠道流出,应加强贸易进出口和收付汇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审价管理,加强对预收、预付货款的管理,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出口低报、进口高报,实现逃、套汇、骗汇。二是加强对企业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背景真实性的审核,防止设立空壳企业骗取外汇对外支付,对经审核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依法查处。三是利用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系统对个别企业大额贸易收付汇逾期未核销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控大额、超期的应核销未核销情况。四是在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从不合常规及不相吻合的细节上发现问题,对结汇人民币资金流向和预收货款退回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把对人民币资金流向的追踪作为非现场监管的延伸,实现跨境资金流动全程监管,提升对异常资金流动监测预警的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移交和查处。
(二)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监系统开展全方位非现场监测监管,建立科学、长效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预警功能。以外汇帐户信息系统、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和银行结售汇系统为主线,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及时发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收付汇,防范国际短期套利资金。同时,着手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较大规模资金异动,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应对。
(三)提高结售汇统计监测效能。要进一步加强结售汇资金来源和用途的核查,完善现行结售汇统计制度,定期对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个指标的统计口径,并对结售汇统计数据开展现场及非现场核查,提高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切实发挥银行结售汇统计监测的作用,提高监管效能。
(四)形成内部监管合力。要树立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意识,加强内部监管信息的共享,共同遏制异常资金的流出入,维护良好的外汇收支形势。一是加强外汇管理部门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外汇局内部各个系统的数据信息,全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收付汇情况、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等,进一步加强外汇统计数据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建立与反洗钱部门的协作监管机制,以人民银行反洗钱机制为合作平台,构建本外币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异常外汇资金结汇人民币去向的跟踪核查。
(五)建立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各部门应联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外汇局与银行、海关、工商、税务、公安等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协同监管,搞好进出口物流与资金流的全面分析预警,实施联合监管战略。一是外汇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和海关的信息联网建设,全面掌握企业进出口和收付汇的真实情况,实现对货物流和资金流的统一监管。二是建立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发挥工商部门贸易合同监管的主体作用,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贸易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对有核心要素遗漏、无贸易事实的合同行为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利用税收手段调节外汇资金流入,严格出口退税的审核,防止企业“高报低出”骗取退税款和将境外资金转移入境。四是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虚假交易、逃汇、套汇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各类非法外汇交易活动。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共同制约、监管到位的监管机制,引导进出口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外汇资金流动环境。
[责任编辑张志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