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发展探讨

2009-08-05 08:55
当代经济(下半月) 2009年3期
关键词:高校

肖 飞

【摘要】长期以来,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其产业发展模式存在比较单一、产权关系不明晰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其整体规模偏小、经济效益较差、发展速度缓慢。因此,文章提出能过理顺产权和规范校企关系、拓展融资渠道、建立长期有效的股权激励等措施,以促进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高校 校办科技产业 校企关系

高校校办科技产业是高校依托自身学科特长和技术的综合优势,围绕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转化,由高校以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参与兴办的以实现技术创新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经济形式。它不仅担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和载体,而且也肩负着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任。湖北高校校办产业的发展虽然起步较早,但长期以来,由于受高校教育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限制,其产业发展模式比较单一、产权关系还不清晰、企业还缺乏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并且相对于社会企业来说,校办企业还缺少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在经营观念和市场意识等方面还相对薄弱,造成了目前湖北高校校办产业的发展参差不齐、过于分散,而且就整体来说,规模小、经济效益较差、发展的速度相对缓慢。

一、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企关系不协调

长期以来,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一直被赋予高校下属单位的属性,由学校内部设置的产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导致学校行使所有者权与企业行使经营权之间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各高校这一产业管理部门习惯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与控制方式,却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诸如资本运作、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决策知之甚少。并且,凡是被主办高校视为“重大”的经营事项,特别是决策性事项均由学校党委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并做出决定,但由于高校领导不可能对校办企业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深入的了解,结果造成高校领导与产业经营者之间发生难以调解的意见分歧,使得许多重大问题议而不决,丧失了不少有利时机,有的还造成决策失误,给学校和校办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因此,随着高校校办科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进一步提高,高校校办产业管理的制度模式已经越来越成为阻碍高校校办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2、产权不清

由于湖北高校校办产业是高校的一个下属机构,投资主体符合“集体负责”的事业化体制,从而容易导致校办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而产权关系不明晰一方面造成校办科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过多地考虑学校的行政意愿,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另一方面也易造成因产权不明晰而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公,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丧失校办科技企业发展的真正动力。另外,产权不清不仅涉及有形资产的价值核算,还涉及到诸如商标权、技术发明权、学校品牌等等无形资产的计价与核算,引发校办科技企业与主办学校之间的复杂关系。

3、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严重短缺

长期以来,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因而资金短缺成为制约高校校办产业发展的普遍现象。先看主办高校的资金投入,在国家所拨教育经费不足的条件下,学校不可能拿出较多的资金进行投入,因而光靠学校这个单一的投资主体,是根本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的;再看校办科技企业的外部IPO融资渠道,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目前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到资本市场进行IPO融资的也就是华工科技一家企业;对于高校校办科技企业的债权融资,由于大多数校办科技企业所从事的高科技项目的高风险与不确定性决定了无法确定自己的风险函数、无法在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做出投资抉择。再加上高校校办科技企业的抵押物不足、资产规模偏小,更是加剧了金融机构与高校校办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厌恶风险的金融机构不愿意与这种高风险的科技企业打交道,因此,金融机构对其资金支持总是不那么显著。

4、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在制度上延续了高校的管理体制模式,尽管所有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在形式设有董事长、总裁或总经理等职位,却在关键问题如干部任免、利益分配上仍然遵循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模式,结果造成对企业员工的有效激励不足,没有建立起良好的激励机制,严重挫伤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企业创造力枯竭,阻碍了高校校办科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湖北省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发展的对策

1、理顺产权、规范校企关系

产权关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而产权明晰具体体现在:一是要使投资主体明晰化、人格化、具体化,让所有者代表到位,进入企业内部行使所有者权利;二是确立企业的法人地位,使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了避免因产权关系不顺而造成高校直接管理校办科技企业而对其运营带来的一系列难以协调的矛盾,必须理顺产权、彻底规范校企关系。湖北各高校应当按照“校企分离、校企分开”的原则,成为独立的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股权管理公司,由股权管理公司代表主办高校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业务,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权,并对作为出资人的主办高校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最终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实现校办科技企业人事、资产、经营和责任的分离,使校办科技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成为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商业平台,为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同时通过吸收社会优良资本,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把无限责任转变为以其实际出资额承担的有限责任,从而防范与化解高校的经营风险。

2、积极拓展高校校办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湖北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应积极拓展融资的模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银行提供资金的融资模式,通过大力引进风险投资,让具备掌握熟练专业技术、对高技术和未来高技术高品的市场前景具有敏锐判断力的风险投资家来满足高校校办科技企业的融资要求。为此,各级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来建立与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一是借鉴发达国家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投资的经验,积极创造适合投资银行这一中介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建立风险投资主体的法律制度,规范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法律规范、修改与风险资本来源有关的法律;三是采取各种优惠的免税、减税等税收政策来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税收支持;四是制定有利于校办科技企业产品的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对校办科技企业产品的拉动需求来推动校办科技企业的发展;五是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积极吸收外国风险资本、产业资本、机构投资资金和政府投入资金等实现风险投资资本来源的多元化。通过上述风险投资有利环境的建立与完善,从而鼓励风险投资对高校校办科技企业进行投资,以促进校办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3、建立有效的校办科技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

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来看,制度与机制问题是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所有的制度和机制最终要解决的就是人的问题。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的高校校办科技企业,创新是其发展的灵魂。而创新的动力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校办科技企业应该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产权激励机制是调动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最有效办法。这是因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企业员工作为股东既享有分配该企业利润的权力,又承担该企业经营亏损或失败的责任,这就促使广大员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与核心竞争力。

(注:本文为湖北省科技厅科技攻关课题《湖北省高校科技型校办产业经营机制的创新研究》,编号:dw292006S4675 2006AA401C0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孙百俊:高校校办产业的定位与发展思路[J].经济师,2006(4).

[2] 常向阳:中国高校产业:历史、现状与趋势[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1).

[3] 于威:浅谈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的规范化建设[J].科技信息,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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