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齐灵渥斯的玫瑰花

2009-08-02 06:59关银霞
考试周刊 2009年12期
关键词:红字

关银霞

摘 要: 评论家对霍桑《红字》中的齐灵渥斯大多口诛笔伐,认为他是造成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悲剧的罪魁祸首。本文将探究促使其做出如此举动的个人及社会原因,说明其行为受爱情、夫权思想和清教思想驱使,并提出读者对齐灵渥斯的痛恨一定程度上来自作者对他的有意丑化,他并非完全天良泯灭,在生命的尽头,他显示出悔改之意,可以说,他是三个人物中最具有悲剧性的一个。

关键词: 《红字》 齐灵渥斯 个人原因 社会原因

《红字》是美国19世纪杰出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经典巨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写作手法而独树一帜,其小说中的人物及其性格特征一度是评论家研究的热点。从整体评论潮流上看,大家对海斯特大多持赞扬态度,对丁梅斯代尔也寄予同情,对齐灵渥斯则口诛笔伐,将其视为恶魔撒旦的使者。不可否认,在复仇怒火的驱使下,齐灵渥斯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经过深入思考不难发现,齐灵渥斯的行为有深刻的个人及社会原因,读者对他的否定一定程度上来自作者对人物的有意丑化,他其实是三个人物中最具有悲剧性的一个。

海斯特的合法丈夫齐灵渥斯本是一位英国学者,理智博学,沉静安详,聪明而正直,“眉宇间有一股灵气”。[1](P31)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齐灵渥斯渴望尘世的幸福。他虽然知识广博,但孤独与凄凉还是紧伴左右。他渴望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和一个温柔的妻子,在这样的期待中,他与海斯特携手走进教堂。在到马萨诸塞的途中,他不幸落入印第安人之手,当历尽辛苦走出大森林时,原想妻子会满腔柔情地等待他、迎接他,但造化弄人,他看到的是海斯特像一具屈辱的雕像怀抱一个婴儿站在绞刑架上接受世人鄙夷目光的审判。由希望的峰顶坠入失望的深渊,他的失望,伤心和愤怒可想而知,因此,他不顾一切地想找出奸夫合乎常情、顺理成章。

许多读者会质疑年龄如此悬殊的两人之间是否存在爱情。通过对文本的阅读不难看出,海斯特不爱齐灵渥斯是铁定的事实,但齐灵渥斯是否爱海斯特在文中却相对隐晦。在齐灵渥斯要求海斯特为他的身份保密一幕中,海斯特问道:“为什么你不公开宣布自己的身份,把我立刻抛出去呢?”“也许,”他回答道,“这是因为我不愿意蒙受一个不忠贞的女人给丈夫带来的耻辱。也许为的是其他的原因。”[1](P65)这里“其他的原因”可以有多种解释,既可能是他想利用海斯特追查其奸夫,也可能是他对海斯特还有感情,不想让她死于绞刑架上,又或许两者兼有。齐灵渥斯说的另一段话印证了后一点:“我们彼此都受委屈了。”“是我先委屈了你,我断送了你含苞欲放的青春,让你跟我这个老朽别别扭扭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作为一个还不是不知书达理的人,我不想报复,不想对你施用阴谋诡计。在你我之间,那天平是相当平衡的。”[1](P64)所以即便蒙受屈辱,他还是宽恕了海斯特,把所有的仇恨都加到了牧师身上。

此外,生活在父权社会里,齐灵渥斯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性别角色的影响:丈夫在家庭中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妻子必须全心全意地忠于丈夫。海斯特的背叛无疑给他的男性自尊以沉重一击,同时也带给他莫大的耻辱。每个男人都会为此采取行动,只不过齐灵渥斯的做法太过偏激罢了。当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后,他没有直接把这个秘密公布于世,而是想方设法延长丁梅斯代尔的生命,“用暗示,隐喻等方法来折磨年轻的牧师,用尖刻而又似乎关切的言辞来刺激他不安的灵魂,从中得到心理的补偿”。[2]可以说,齐灵渥斯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作用的结果。

《红字》以17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此时,清教思想在殖民地占统治地位,人们普遍接受宿命、原罪、有限拯救等加尔文教教义,并在生活中实践着节俭、努力工作、禁欲等信条。触犯这些信条的人都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严重的甚至会被处死,而作为“摩西十戒”之一的通奸罪当然是死罪之一。小说中,当地人认为海斯特的丈夫可能已葬身大海,所以不敢贸然从严处置她。

齐灵渥斯来自英国,也深受清教思想熏陶。在小说中,他扮演着复仇之神的角色,但这仇恨并非由于他本性罪恶,而是部分源于清教主义观念。从当时的社会背景看,“齐灵渥斯不过是整个清教社会机器上的一个部件,这部社会机器就是要坚决地惩罚一切敢于对传统婚姻及男女关系观念反叛的人,并赋予社会所有成员实施这种惩罚的权力”。[3]小说中,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及整个殖民地居民对奸夫的追查与齐灵沃斯的追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前者是以他们所在的地位赋予的权力行使惩罚,而后者则是行使一个受侮辱丈夫的复仇权力,是清教意识形态下的一名不自觉的行为者。

读完《红字》,读者都会不约而同地对作品中的人物产生一定的感情。如对海斯特的同情与赞扬;对丁梅斯代尔的怜悯与批判;对齐灵渥斯的厌恶与痛恨。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呢?毋庸置疑,在阅读过程中,读者很大程度上受到文本或作家观点的影响,读者是通过作家设定的视角看故事的,作家的情感偏向不可避免地影响读者对人物及对事件的价值评判。《红字》中,除了齐灵渥斯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寒而栗外,读者对他的批判一定程度上源于霍桑对齐灵渥斯的刻意贬斥。

细心的读者应该注意到,在描写齐灵渥斯时,霍桑大部分用的都是贬义词,例如“恶魔”、“撒旦的使者”、“丑恶”、“邪恶”、“灰暗”、“畸形”等。这些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无疑会强化读者对齐灵渥斯的厌恶乃至痛恨。从一开始就影响读者对其进行公正的评判。如在小说的第三章“相认”中,齐灵渥斯第一次出场。“在印第安人身旁,站着一个白人,衣着奇特,文明与野蛮的衣服混穿”,“这个白人身材矮小,满脸皱纹”,“瘦削的面庞和微微畸形的身躯”。[1](P51)虽然作家没有明确交代他是何许人,但这几行文字已足够使读者产生不悦的感觉。随着情节的发展,作家的用词越来越尖刻,批判也越来越猛烈,读者对齐灵渥斯的憎恶也逐渐加深。另外,虽然文本中也提到齐灵渥斯的“善良”、“正直”、“聪明”等,但这些褒义词都属于过去,它们的出现不是为他辩护,而是通过对比进一步突出他如今的罪恶。所以,霍桑的描绘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人们对齐灵渥斯憎恨的基调。

霍桑对丁梅斯代尔的描绘从另一侧面支持了这个观点。牧师作为上帝的使者在新英格兰地区有相当高的地位。尽管霍桑批评他的软弱与虚伪,但这些都是一笔带过,用词也相当隐讳,把重点放在对他的同情与怜悯上。牧师在第三章中初次登场,霍桑介绍他时写道:“他是一位青年牧师,曾就读于英国的一所名牌大学,给我们这块荒蛮的林地带来了当代的全部知识。他那雄辩的口才和宗教的热情早已预示了他将蜚声教坛。他的外貌也是一表人才:额头白皙,高耸而严峻,眼睛呈褐色,大而略显忧郁,嘴唇在不用力紧闭时微微颤动,表明他既具有神经质的敏感,又有巨大的自制力。”[1](P56-57)这样的描述无疑一开始就给读者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后来霍桑也把他作为一位受害者进行描绘,他的斋戒、自笞、守夜都会激起读者的无限同情。而且与齐灵渥斯相比,他的软弱与被动也会引起读者怜悯弱者的情绪。这种情况保持到最后,当牧师最终走上刑台袒露自己的通奸罪行时,人们对他还是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很多人拒绝相信他会犯下如此大错。所以,丁梅斯代尔在读者眼中至多是个“犯了错的天使”,虽有污点但依然纯洁。

“评判一个人物应该从客观前面的角度出发,但对齐灵渥斯,霍桑恰恰没有做到这一点”。[4]如果完全抛开小说中作家描写的影响,单纯从故事本身来看这件事,读者对齐灵渥斯的反感就极有可能会大大降低。

《红字》中,三个主要人物都是命运的受害者。海斯特承受了七年的隔绝与孤寂,在忍受巨大的社会不公的同时抚养珠儿长大,自己的青春与魅力在此期间基本消失殆尽;丁梅斯代尔受到心灵的拷问,灵魂得不到一丝安宁,即使用鞭笞、斋戒、守夜等严酷手段惩罚自己也不能归于平静,最终走向死亡;齐灵渥斯穷其精力追查奸夫,虽然最终实现了目标,但他的精力与才华也全部葬送。这三者中,齐灵渥斯是最令人痛惜的一个。

受仇恨和清教思想的驱使,齐灵渥斯把全部精力与才智都耗费在复仇上,历时七年实现这一目标。在此过程中,他由一个博闻强记、心地善良的学者变成了一个阴险毒辣的恶魔。外貌也随之发生变化,“他变得益发丑恶了,黑色的皮肤似乎变得益发灰暗,他的身躯益发畸形”。[1](P97)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忠实地显示他的心灵,齐灵渥斯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更可悲的是,医生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意识到怒火把一个曾经有血有肉有人心的人变成了专门折磨他人的恶魔。他深思的岁月、宁静的年华、渊博的知识及善良、真实、正直都被弃置一边,只为一个目标而狂热地探索。为此,他殚精竭虑,付出的代价比得到的回报大得多。“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一个人在自身的直接生活中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当人意识到这一处境,悲剧就开始了”。[5]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可怜而孤寂的老人比他的复仇对象更不幸。

在牧师最终战胜虚伪和懦弱,与海斯特和珠儿同站在刑台上时,齐灵渥斯的计划最终破产了。他是为复仇而活,目标达成后,支柱倒塌了,生命也随之走向衰竭。可以说,他和牧师事实上互为牺牲品,在把仇人置于生不如死的境地的同时,也把自己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换言之,他在毁灭了牧师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而且自我毁灭带来的痛苦比复仇得到的快感大得多。

小说的最后讲道:“不到一年,齐灵渥斯去世了。根据他最后的意愿和遗嘱,他把在北美和英国的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财富,留给了海斯特·白兰的女儿小珠儿。”[1](P236)他的举动无疑是在忏悔赎罪,把歉意通过补偿后代的形式表达出来。虽然那笔财产不能补偿他以前的所作所为,但起码他有了一些后悔与羞愧。同时,这也使读者意识到:他并非完全天良泯灭,善在他心里始终占据一隅,当恶退潮以后,善的光辉便重新明亮起来。从这一点上,也应该对他表示一点悲悯之心。

齐灵渥斯在复仇过程中如鬼影般追随着牧师,时时折磨他的身心,使他在自责与内疚中日渐消瘦,神经接近崩溃,最终悲惨地死去。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笔者无意在这些方面为他辩护。但我们也不应因此而忽略促使他犯下罪行的动因,以及他生命尽头的那一丝亮色。经过近两个世纪的沉淀,人们对《红字》中三个主要人物的评价已基本客观。设想如果把三个人的墓碑并排放在一起,那么海斯特的墓前一定堆满鲜花,丁梅斯代尔的墓前也不会空荡,而齐灵渥斯的墓前则可能杂草丛生,无人探访。为什么不胸怀宽广一点,为这个悲剧人物献上一朵小小的玫瑰花表示我们的同情呢?

参考文献:

[1]纳撒尼尔·霍桑著.姚乃强译.红字[Z].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2]王赣萍,施小蓉.浅谈霍桑《红字》中的神秘主义倾向[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2,(12):66.

[3]曹亚军.霍桑及其《红字》之三:拒绝救赎教义的社会悲剧[J].深圳大学学报,1999,(8):86.

[4]杨丽.《红字》中奇林沃思再认识[J].安徽文学,2008,(9):190.

[5]任生名.西方现代悲剧论稿[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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