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燕霞
[摘要]苏联亡于民族分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体制弊端历来最为学界关注,而造成民族分裂祸端的历史传承因素,似乎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在相当大程度上,苏联的解体与1917年“二月革命”至1922年底创立苏联过渡时期,沙俄帝国体内民族分裂因素以独特的方式被激励和传承密切相关。而苏维埃运动本身具有的多种社会政治属性,使它在俄共(布)重新统合前沙俄帝国境内各民族的进程中,承担了极为关键的历史使命,同时客观上也扮演了传承导致未来国家和民族分裂因素的关键性历史角色。
[关键词]苏联解体;民族分裂;二月革命;苏维埃运动
[中图分类号]K5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4-0170-03
苏联的解体是20世纪人类发展史上令人瞩目的重大事件之一。苏联亡于民族分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体制弊端历来最为学界关注,而造成民族分裂祸端的历史传承因素,似乎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当代世界携带体制弊端运行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为数众多,因突发民族分裂而解体者却并不多见。笔者认为在相当大程度上,这与1917年“二月革命”至1922年底创立苏联过渡时期,沙俄帝国内民族分裂因素以独特的方式被激励和传承密切相关。本文即在此背景下试一探讨苏联创立时期的民族分裂传承问题。
一、“二月革命”与俄国解体的严重危机
俄国“二月革命”有两个值得关注的历史特点:一是缺乏起主导作用的政党来承担统一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只是其中最激进的一方,但影响有限;二是革命的主体是遍布各地、数以百计由工农兵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苏维埃机构,体现了这场革命的自发和分散性质。沙皇政府被推翻后,各政党及其影响下的各苏维埃立即陷入争权乱局,最终导致中央政权落入资产阶级政党组建的临时政府,而各苏维埃政权与之相对立,形成两种政权并立的局面。布尔什维克党发挥自己革命彻底并善于宣传和组织工农兵群众的优势,充分利用已有革命成果和两个政权对峙的有利局势,逐步掌控了苏维埃运动的主导权,为发动“十月革命”并取胜准备了条件。
但是,沙俄帝国中央政权的崩溃和两个政权的对峙,也将这个依靠中央集权体制维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推入建国300多年来最严重的解体危机之中。最大的挑战来自被压迫民族乘乱闹分裂。在俄国各地区,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和独立的运动风起云涌,各少数民族强烈要求实现民族自决和独立,纷纷建立起自己的民族国家和民族政权组织。从“二月革命”爆发,至布尔什维克党全面控制住全国各地苏维埃运动领导权的几年期间,在原沙俄帝国境内已先后用“苏维埃”名义建立了60多个民族国家和民族自治政权组织。除芬兰和波兰宣布成立独立国家并已得到欧洲大国的承认外。在乌克兰、白俄罗斯、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地区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宣布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在俄罗斯其他地区还成立了鞑靼斯坦、巴什基尔、土耳其斯坦等苏维埃民族自治共和国。当时俄国实际上已处于四分五裂的状况。
其中对俄国统一威胁最大的是,在顿河一哥萨克地区成立于1917年10月(即“十日革命”前夕)的哥萨克独立政府,他们率先组织军队抵抗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中央政权。当时,在俄国境内分布着13支哥萨克部队,超过45万人。布尔什维克党的反对派都想把哥萨克变成反苏维埃中央政权的堡垒,各反对派的政治首领纷纷来到这里,号召全国各地的反对势力汇集到这个地区,1917年11月在顿河地区组成了反苏维埃的志愿军团。到了1918年8月,俄国境内成立了至少30个武装的反对派政府,但陆续都被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以武力摧毁。
对此斯大林曾总结说:“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1917年2月),各边疆地区的民族运动带有资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性质。世世代代受旧制度压迫和剥削的俄国各民族,初次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并奋起投入反对压迫的战斗。‘消灭民族压迫,这就是当时运动的口号。俄国各边疆地区转瞬间布满了‘全民族机关。领导运动的是各民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知识分子。”斯大林表达的上述思想,代表了布尔什维克党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来拯救俄国统一的总体思路。其后进行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践表明,从短期看这是一条战胜民族分裂、继承沙俄疆域的有效政治路线。
二、苏维埃运动重新统合各民族的独特道路
作为广大人民普遍参与的革命运动,苏维埃运动具有突出的政治优点。至1917年“二月革命”爆发时,苏维埃运动已自发地扩展为席卷全俄势不可挡的政治革命,成长为推翻沙俄反动统治的主力军,将包括布尔什维克党在内的所有反对沙皇政府的政党统统卷入其中。当沙皇政权倒台和被压迫民族纷纷独立,以及境外的干涉使俄国陷入危局时,苏维埃运动本身具有的多种社会政治属性,使它在布尔什维克党重新统合前沙俄帝国境内各民族的进程中,承担了极为关键的历史使命,同时客观上也扮演了传承导致未来国家和民族分裂因素的关键性历史角色。
就统合闹独立各民族而言,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运动的强大政治威力在于,它能将各民族社会的人民性与民族性完美统一起来,用阶级斗争击败“先入为主”领导各民族独立运动的资产阶级政党或上层社会集团。因为在各民族社会中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是处于卑贱地位的劳动人民,反对资产阶级和上层集团的斗争,可以使他们立即获得翻身做主人和改善生活处境方面最直接的根本性的政治经济利益,而跟着别人闹民族分裂却得不到这些好处。也就是说,在被阶级矛盾严重分裂的各民族社会,劳动人民希望的解放首先是本阶级的解放,消除民族压迫是从属性的,即可以延后解决的。如果追求民族独立的斗争不能优先解决本民族劳动人民被压迫问题,就很难获得他们的全力支持。领导各民族闹独立的资产阶级和社会上层既得利益集团,恰好就做不到此点。对此斯大林总结说:“各‘民族政府和区域‘政府所进行的斗争是力量悬殊的斗争,‘民族政府两面受敌:外受俄国苏维埃政权攻击,内受‘自己的工人和农民攻击。因此,它们经过最初几次战斗以后就不得不退却了。”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运动,先帮助各民族建立或改造本民族的苏维埃政权并在其中掌控领导权,从感觉上首先满足了各民族的独立要求;再运用政权的强力消灭该民族社会资产阶级和上层既得利益集团,实现了劳动人民的阶级解放;最后将所有苏维埃民族共和国或自治政权统合起来,建立由布尔什维克党一党领导的新型多民族统一国家。这是一条强势统合各民族的必胜政治路线。
但是,在俄国当时历史条件下,苏维埃运动也极大地提升了多民族统一国家内部的民族性政治分化水平,使各被压迫民族的政治要求从反抗民族压迫的初级状态,跃升到“自主”地“求解放、争独立、建国家”状态。这种跃升过程也是一种由苏维埃运动内在规律决定的民族分化政治过程:既要动员依靠各少数民族社会中劳动人民革命并帮助
其建立本民族的政权,又不可能借此消除各民族差异,阻断各民族劳动人民传承本民族被俄罗斯奴役史上积累起来的仇怨并化解他们的防范心理,更改变不了各民族在其分布地域内当家做主的地缘政治格局。新的民族主义由此被孵化培育出来了,也许当时谁都顾不上仔细考量其深远历史后果,宁愿相信大革命带来的民族大团结。在苏联创立时期,除芬兰、波兰已分裂成功外,原沙俄帝国境内竟然出现了4个苏维埃民族共和国,16个民族自治共和国,250个苏维埃民族自治区和5300个民族自治村镇苏维埃,大多以某个主体民族命名,或规定某个主体民族占主导地位。由此,在世界历史上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奇特的国家结构形式,即以民族划界设立联邦主体的苏维埃联邦制国家。
在实行沙皇专制集权统治的沙俄帝国体系内,各少数民族从未有过建立民族国家或民族政权的机会。除为数不多的几个被沙俄兼并不久的民族外,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独立意愿处于原始状态,也无从积累开创和管理本民族国家的经验、知识和人才队伍。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苏维埃运动帮助他们解决了这些问题,从社会基层做起,唤醒和激励了各民族谋解放求独立的觉悟,并使他们在政治上逐步成熟起来。
沙俄时期,俄族与各少数民族及各少数民族相互间的政治关系,统统由专制的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靠强权统筹治理。苏联创立时期已转变成为中央政府、各民族国家或政权之间的协商合作关系,中央政府履职需要他们的授权。连对付境外武装干涉的军事斗争,也需由苏维埃中央政权与各民族苏维埃政权谈判协商并订立政治协议。而之所以能达成协议,全靠俄共(布)的周旋协调领导。1920年至1921年初,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同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尼亚苏维埃共和国陆续签订了军事和经济联盟条约。1922年2月22日,由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发起,召开了由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布恰拉、花刺子模、远东等9个共和国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了加强外交合作问题,通过了《关于授权俄罗斯苏维埃联邦代表各苏维埃共和国参加全欧会议的议定书》。对企求重新建立以俄族为中心、实行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苏联而言,这是一个不可避免也很危险的历史进程,因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大业已经攸关一个政党的影响力。而数百年积累起来的各少数民族对俄罗斯的民族怨恨,终于实现了与本民族国家或政权的结合,并以本民族国家或政权为世代传承的载体,且不再易受旧式阶级斗争的干扰,必定成为激发民族主义,追求国家完全独立的共同政治平台和文化基础。
三、以“退盟权”防范俄罗斯的多民族联盟
在苏维埃运动激起的新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前沙俄帝国废墟上重新统合原统治民族和众多被压迫民族,是一个决定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前途和能否守住前帝国版图的政治大战略问题。如果两大战略目标都要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追求,那么重新整合国家的现实方案只有两个:单一中央集权体制,或由多民族国家组合而成的联邦体制。事实上,掌控苏维埃运动领导权的俄共(布)在两者间做任何一种抉择,都要冒极大的政治风险。选择后者要承担国家解体的潜在危险;选择前者则会立即陷入毫无胜算的与各少数民族对抗的乱局。在列宁的领导下,俄共(布)避开了两难抉择,走出了一条十分成功的折衷性策略路线。即以“表里不一”的联邦制化解各被压迫民族的抗争,再由俄共(布)逐步实现所有权力向党内高度集中,推行“只做不说”的单一中央集权体制。正是这条对俄共(布)来说正确的政治路线创立了苏联。
列宁的思想突然转向坚决主张“建立联邦制国家”,是受“十月革命”胜利后形势发展变化所迫。至1921年,除俄国中央地区尚处于俄共(布)掌控的“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政府直接领导外,其他地区建立的苏维埃机构不顾俄共(布)的意愿,皆已先后宣布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或本地民族自治政权,而且从建立之初就不愿无条件接受俄罗斯中央政府节制。原沙俄帝国版图上已经出现“群族立邦、中央式微”的乱局,这是各民族苏维埃运动的必然产物。如以武力求统一,无异走向反人民绝境,使俄共(布)不战先败,唯一可行之路是联邦制。列宁立刻对既定政治路线进行转折性调整,在亲自起草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宣布:“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是建立在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基础上的苏维埃共和国联邦”,并领导俄共(布)重新统一思想,成功避开与各民族苏维埃正面对抗,为各民族苏维埃在境外列强军事压力下走向结盟创造了根本性政治前提。
随着红军实力增强,党内重新出现背弃“联邦制”建国纲领、主张以强权统合各民族的方案,其代表人物就是斯大林。1922年8月,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托斯大林领导负责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事务的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并发出一份关于重建各独立苏维埃共和国相互关系的决议草案,规定除司法、内务、教育、卫生和农业保持独立外,其余权力统统收归俄罗斯苏维埃中央政府,实质上这是一个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方案。该方案立刻遭到各民族苏维埃国家的反对,列宁也予以尖锐抨击,公开宣示要与该方案代表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进行决死战”,迫使斯大林及其追随者改变立场,按“联邦制”原则与相关各方就统一建国达成一致。1922年12月30日,各民族加盟成员国间正式订立联盟条约,苏联宣告成立。
联盟条约设定,各加盟成员国均平等拥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即“退盟权”。对曾被奴役的少数民族而言,这是防范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最后防线;对俄罗斯而言,这是为重新统一国家被迫向各少数民族退让妥协的底线。此项规定,为69年后苏联的解体提供了关键性的法理依据。
对此,国内史学界多有评说,其中有两种观点获广泛认同:一是认为根本就不应设“退盟权”,或应对行使此项权利实施严格限制;二是认为斯大林晚年实际拥有取消“退盟权”的条件,因其主观上对苏联民族团结过于自信而功亏一篑。在笔者看来,联盟条约中“退盟权”的设定,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相互妥协的产物,各方在重建统一国家问题上的根本利益在此交汇,各方均无再退让空间。缺失这种权利,对俄罗斯残暴奴役史铭记于心、又握有一定自由选择权的各少数民族,几乎不会再自投罗网,很可能苏联就组合不起来;苏联建立后要取消“退盟权”,又不冒激起少数民族反抗的危险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够从记忆和现实中彻底清除他们防范被俄罗斯奴役的心理。也就是说,即使个人威望如日中天的斯大林有心这么干,毕竟也要冒引爆苏联民族冲突的风险,也许还会加速苏联的瓦解。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苏维埃逐步演变为苏联共产党高度集权体制的附庸,“退盟权”形同虚设,这是各民族始料未及的。但是,“退盟权”在法律中的真实存在,终使“暗渡陈仓”的计谋未能挽救苏联,这也是戈尔巴乔夫们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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