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践灭吴》教学反思

2009-07-24 08:51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09年6期
关键词:战败赋税夫差

刘 伶

人教版高一教材《勾践灭吴》中有这样一句话:“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它的意思是“不是勾践自己亲自耕种所得的就不吃,不是他的夫人亲自织的布就不穿。这样连续十年没有向国人征收赋税,老百姓都存有三年的粮食。”

“十年不收于国”?这不免给我们带来了疑惑:

一.当时的情形是:越王勾践战败,越国几乎到了亡国的境地,他率领五千残兵退守会稽山,“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姑蔑,广运百里。”在此一隅采取“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略,富国强兵,终于一举灭吴。我们试问:一个国家如果十年不收赋税,那么国家机器靠什么来维持?

二.“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饩”,越王鼓励国民生育,无论生男生女都要受到奖励,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报仇复国。这都无可厚非,但我们可以推算一下,这该是多么大的一笔开支啊!那么,此时的酒、犬、豚、饩等从何而来?

三.“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政”的课下注解是:通“征”,指赋税徭役。那么,岂不是与下文“十年不收于国”相悖?

四.勾践在对于人才的培养上采取了种种优惠政策,“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在广招人才方面更是“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餔也,无不歠也。”那么,这样一笔可观的开支又从何而来?

首先,排除有其它诸侯国援助的可能性。春秋末年,地处长江中下游的吴越两国远离其它诸侯国,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战场,两国之间经常发生摩擦。它们的邻国楚、宋、齐,当时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无暇顾及这两个临海的小国。因此,援助任何一方可能性都不大。

其次,也不可能是以前的积聚。发生在公元前494年的吴越之战,最终以越国的惨败而收场。越王勾践退守到会稽山时,只剩下区区五千人,可以想象战败的越国,定是被吴王夫差的军队洗劫一空,并且“尽取其宝”,还能剩下什么呢?留给勾践的只是尸首遍野,老弱伤残的子民,弥漫着血腥的空城,以及满目创痍的越国大地吧!

鉴于此,笔者只能从史料记载中寻求原委:

据史料记载,勾践三年(公元前494年)春天越伐吴,夫差败越于夫椒,越王勾践困守于会稽山。勾践在范蠡的参谋下,于公元前492年到吴国给夫差当奴仆,三年后(公元前490年),夫差动了恻隐之心,将勾践放回。回国后,越国遭受战争创伤,田地荒芜,人口减少,生产受到很大破坏。为使国家富强,勾践采纳了范蠡、文种提出的“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策。要范蠡负责练兵,文种管理国家政事,推行让人民休养生息的政策。勾践二十四年(公元前473)一举灭吴雪耻。

这样推算一下,越王勾践从战败到一举灭吴总共用了22年时间,“十年不收于国”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应当在前十年,也就是勾践五年(公元前492年)至勾践十四年(公元前483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苦心焦思,发愤图强,富民兴国。身自耕作,与百姓同其劳;自奉极微,出不敢奢,入不敢侈;内修其德,外布其道;后十年,在休养生息政策的基础上,充实府库,垦其田畴;缓刑薄罚,省其赋敛;奖励生育,训练士兵;扩充兵源,广招人才。

由此可见,越王勾践的“十年不收于国”的休养生息政策,应该是指的“十年生聚”的十年,与“十年教训”的十年应区别看待。

刘伶,教师,现居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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