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

2009-07-23 02:58边庆祝
黑河教育 2009年6期
关键词:就业指导用人单位大学生

边庆祝

当前,女大学生择业难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维护女大学生就业权益,需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健全法规体系、不断加强引导和监管、改革教育模式、加强对女大学生的教育与就业指导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构建女大学生就业服务和保障体系,促进女大学生的顺利就业,保障女大学生的就业权益。

一、制约女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大学生的数量迅速增加。大学生们在享受高校扩招创造的高等教育机会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就业难的问题。相对于男生,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尤其突出。占高校近半数的女大学生,在目前就业市场相对饱和与毕业生结构性过剩的背景下。其择业过程更为艰难,随着找到理想单位的难度不断增大。她们不得不面向低层次岗位就业,严重影响其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这不仅给女大学生本人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民主化进程。女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应该引起高校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关注。

(一)传统价值观念的制约

传统社会价值观中对女性的偏见或歧视未彻底消除,以男女平等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公民意识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对女性的偏见或歧视是一个历史范畴。这种沿袭了数千年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彻底消除。在这种思维定式下,男性在社会分工和家庭分工上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干大事、拿主意的是男性,女性则只能处于辅导和从属地位。与此同时,以男女平等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公民意识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给这些传统的落后观念以生长的土壤。

(二)过高就业期望的制约

不切实际的就业偏好,女大学生较高的就业期望值或就业偏好是造成自身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多所商校的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女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充满一种“浪漫”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多数女生把国家机关、外资企业作为自己理想的工作单位,把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作为理想的就业地区;有的女生还希望未来的工作单位有出国和培训等机会。对竞争压力大、风险大、调整频繁的现代服务等行业避而远之,造成劳动力市场岗位的结构性失衡。

(三)男女性别方面的制约

一是女性特殊的生理状况客观上妨碍了女大学生选择职业的多样性,比如有月经期、需要生育、体力较弱等。由于女性自身生理特征,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担负女职工孕产期的工资等费用,增加了雇佣单位的经营成本,企业要降低成本自然就会减少对女性劳动力的市场需求。二是传统角色定位较低,男性由于体质强壮、劳动强度承受力大等自然因素,在择业时具有先天优势。而抹杀了女性在工作中的诸多优势,导致社会普遍的认知偏见。

(四)法律法规方面的制约

一是立法不足。现行法律法规自身和执行机制上的缺陷,给违反者以可乘之机。《劳动法》对妇女平等就业权作了原则规定,但对违法的法律责任却未给予明确的规定。女性就业保护法律法规也比较滞后,《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缺乏可操作性,面对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这些法律法规却无法成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保障自身权益的武器。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规定条文的原则性太强,在法律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低,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五)教育体制方面的制约

一是高等教育模式陈旧,市场化程度较低。目前大部分高校实行学科型教学方式,培养的是知识型人才,缺少对女大学生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所培养的女大学生将学习能力转化为社会生存能力的水平相对不足浒多成绩优良的毕业生在面对完全市场化和职业化的选择时往往显得非常幼稚与无助,难以满足企业对实用型人才的需要。二是高校就业指导组织不够健全,服务水平较低。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但就业指导内容比较陈旧,还没有把就业指导当成一门学科来研究。就业指导形式科学性低,许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只能起到临阵磨枪的作用,实际作用受到较大限制。

二、保障女大学生就业的对策

女大学生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她们就业的弱势问题越来越严重,必须及时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和平等原则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我们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弱势问题要给以强势关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改变传统价值观念

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彻底消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残余。在真正意义上消除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有关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尊重妇女变成全社会的共识,落实到倡导男女真正平等的具体行动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女大学生的优点,如:女生具有语言表达能力的优势、思维能力的优势、交往能力的优势、管理能力的优势、忍耐力的优势,等等。用人单位的认识是否到位,是女大学生就业能否到位的关键。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女大学生自身的优点,并积极开发她们的潜能。

(二)健全法规体系,保障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应该成为保护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最有效保障。我国的《劳动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为妇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同男性享有同等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应尽快建立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对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合法补偿,将女性生育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使女大学生就业的难度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加强女性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化建设。提倡家务、家教的双亲化和社会化,让女性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保证持续的人力投资和职业发展。

(三)加强引导和监管,拓宽更多就业途径

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运动员”变成“裁判员”,必须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管。一是成立就业平等机构。在各级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设立“就业性别平等”监管办公室,加大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力度,专项负责就业平等权的执法、监管职能,提高女性权益保障水平和社会地位,改善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环境等等。二是拓宽女性就业渠道。要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女大学生获得更多就业途径。

(四)结合女大学生特点,逐步改革教育模式

撇开女大学生在就业程中受到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从另外一个角度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某些行业和职业上有着更大的优势。她们除了就业的高度稳定性外,在语言能力、形象思维能力、交往能力和忍耐能力上要强于男性。但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中,女性在这些方面的优势很少凸显出来。因此。高校应改变目前这种以学科和专业为主导的标准化教学模式,针对女大学生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努力开辟第二课堂,在教学过程中充分挖掘其内在潜力,让其通过四年的大学学习,能力得到充分的展现,着实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与此同时,还应针对女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让其明白目前的鹅个市场需求,引导她们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并积极调整心态,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并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挖掘自身的优势。让自己能够在就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加强对女大学生的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

高校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培养服务社会各级各类需要的多种人才。在培训中应充分考虑女生的特点重视市场需求,建立科学的评价、分析和预测体系,把握社会实时经济走势和就业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社会发展方向设置专业,有效地消除结构性失业。女大学生要增强自信、自尊、自强、自立精神,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提高运用社会的能力,立足自身特点,发挥自身的优势和长处,确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摒弃自傲或自卑心里,克服依赖心理,攀比心理等不良就业心理。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把握机遇,迎接就业市场的挑战。高校要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女大学生的综合竞争力,加大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女大学生的综合能力。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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