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双眼 看好钱袋 提防生活中的“陷阱”

2009-07-16 09:33洁等
金融博览 2009年5期
关键词:保单金币陷阱

殷 洁等

电话荐股“黑”你没商量

【受骗案例】 “××股票明天涨停,建议关注一下。”一天晚上贺先生接到一个外地的陌生电话,打电话的自称刘小姐,是福州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员工。炒股被套的贺先生对电话的内容很感兴趣。

第二天,该股真的涨停了。当晚,刘小姐又给贺先生打电话,表示公司有专家提供“黑马股票”,不赚包赔。如果炒股损失10万元以下的话,公司全额赔;损失10万元以上的部分,公司赔90%。但要想获得“黑马股票”,先要支付3000元成为会员。

为了尽快获得“黑马股”信息,贺先生给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3000元。原本以为成为会员后炒股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没想到“黑马股”并不赚钱,贺先生还赔了5万元。当他向这家投资公司索要赔偿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骗术剖析】 一位券商提醒,不法分子抓住股民希望尽快解套的心理,通过网络和电话招募会员,有不少股民因此被骗。这类不法公司一般都在当天收盘前买入某只股票,收盘后通过网络和手机告诉股民这只股票会涨停,赚钱心切的股民往往会跟风买进,从而推动这只股票涨停。

【投资警示】建议股民不要轻易相信网站、陌生电话、手机短信推荐的“黑马股”信息。这种信息只是诱饵,吸引股民上钩,等股民交完钱成为会员后,公司又会以“会员级别太低无法推荐好的黑马股”等理由向股民索要更多的钱。投资者可到证监会网站查询有关咨询公司是否有经营资质。

以章代币金币成镀金品

【受骗案例】 过年前后,往往贵金属纪念币市场就变得异常火暴,不少人都想买一些金银币收藏投资或馈赠亲友。然而,时至今日,市场上假金币层出不穷,仿冒币也仍然屡见不鲜。

2007年底、2008年初,“全球首创‘金镶玉伟人金币”、“‘嫦娥1号金币广东正式发行”等广告曾在广州、深圳等地频繁出现,动辄1万多元一套的“金币”销售配额频频告急。据《南方日报》2007年12月29日报道,在广告的一再鼓动下,广州市民刘先生花3万多元买下两套“纪念金币”,但后经广东省技术监督金银珠宝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毛泽东2008‘金镶玉金币”中间圆片和底座表面足金覆盖厚度只有0.05微米,基底是足银,金币样本经过火烧后立即变黑,而另一套“嫦娥1号”,整幅画没有含1克黄金,却宣称“耗用”了15克999纯金。检测结果令刘先生大吃一惊。

【骗术剖析】 “根本就没有耗金量这个概念,只有含金量这个标准,含金量等于重量×纯度。”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王胜斌说,黄金制品在生产制作时肯定会有消耗,不法商家是在通过模糊概念来欺骗消费者。此外,目前也发现不少假币成色不足,甚至是铜胎镀金。

记者了解到,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网上、电话订购以及上门推销都是销售假金币的常见渠道。商家往往会夸大其收藏价值和投资价值,并用贸易面值掩人耳目(如“100USD”),用民间组织甚至虚构的机构授权,且没有明确固定的经销商,只有临时的特许发行处。

【投资警示】 据王胜斌介绍,纪念章和纪念币的性质完全不同。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发行纪念章,其收藏价值远逊于纪念币,“而纪念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发行的,是法定货币,有法定币值。”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年初都会向社会公布当年的贵金属纪念币发行计划。在发售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和发行时间向社会公布。建议消费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币总公司网站查询发行信息。

寄售行充典当行套“死当”

【受骗案例】 周月(化名)两个月前因急用现金,把结婚戒指“当”给一家“典当行”,但是到期按约去赎时,却发现早已被店主变卖,不知去向。当他拿着当初的当票诉诸法律时,竟然发现原来是张假当票。

【骗术剖析】 这家冒牌“典当行”其实是一家寄售调剂商行,也就是寄售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而寄售行注册资金仅要几万元。由于寄售行实力有限,为了保证资金周转,一些寄售行业主往往以套“死当”为目的,以种种借口欺瞒“当客”,变卖“当品”套现套利。而且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冒牌典当行往往和“当客”签下私制当票,而私制当票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冒牌典当行还暗抬费率,坑骗“当客”。按规定,典当行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4.5%,但那些冒牌商行往往通过加急费、保管费、保险费等名目抬高费用,月综合费率一般都超过6%,有的甚至高达15%。

【投资警示】 避免上当的最好办法,是去正规的典当行办理典当业务。典当行作为特殊行业,审批十分严格,因此一定要注意看清门店是否两证齐全,即典当营业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另外,要学会鉴别真假当票。典当行使用全国统一当票,分为当票和续当凭证两类,分别在典当和续当时使用。当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监制,当户要注意识别。

当票和续当凭证均为一式四联,包括存根、财务、保管、当户。在当户一联的背面,当票应印制“典当须知”,续当凭证应印制“续当须知”。当票和续当凭证的顺序号至少为8位,号码不得重复,前两位为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省别号。另外,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使用专用当票。

寿险保费发票变“白条”

【诈骗案例】 2007年底,某寿险公司湖南宜章县的一位明星业务员骗取保户的保险费,数额高达上千万元,创下了国内寿险营销员骗保的最高纪录。骗保手段是收到保户的现金后不开具公司的收据,而是给保户一纸“收条”,保费也没有入保险公司的账。

【骗术剖析】 这些利用保险公司管理漏洞犯罪的案件,主要表现为私刻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并销售假保单;用或伪造保险公司重要单据销售假保单;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打白条”的方式骗取保费。

消费者使用现金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收取保费后应该出具保险公司的保费发票。如果暂时没有发票,应该出具盖有保险公司财务章的临时收据,并在一个月之内换成正式保费发票。这种临时收据也容易因一些保险公司管理不严而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比如在湖南的这宗案件中,涉案业务员给保户的就是手写白条。

【投保警示】 购买人身保险时,除了通过营销员缴纳保费,还可以选择去保险公司或银行转账缴费。在通过营销员缴费时,消费者要留意收到的是否是印有保险公司统一编号、加盖保险公司收款专用章的保费收据。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可以用银行卡扣款的方式来缴纳保费。保监会也已经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定金额以上的保费中推行“零现金”付费。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划账合同书》,允许保险公司定期从指定银行卡上扣除保费;或者投保人专门为缴纳保费开通一个存折,类似交房贷一样付保费。通过银行转账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资金的安全。

网上售出航意险假保单

【受骗案例】 听说过假证件、假人民币、假发票,你可能想不到,航空意外险竟然也有假。据《证券日报》2009年1月22日报道,去年11月,在三亚度蜜月的梁先生通过携程旅行网订了两张从三亚回昆明的返程机票,还购买了两张总计40元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在拿到携程网送来的机票和保单之后,梁先生注意到,保单的有效期是18日当天,但飞机从三亚的起飞时间是18日23∶05分,到达时间则是19日0∶55分。根据保单标明的时间,19日0点到0∶55分的这一段时间,已经不在保单的保险期限之内。

梁先生通过平安保险的客服电话查询时,被告知这两张均为假保单。平安回复称:1.保单没有印刷限售地区,2.没有打印验真码,3.保险期限错误,4.单证流水号、保单号不符合其公司编写规则。

【骗术剖析】由于赔付率极低,再加上很少有人会致电保险公司辨别真伪,机票代理机构将假保单交给消费者后通常不会出事,这也滋生了一些售卖假保单的中介代理。如果在机场以外的机票代办点买了飞机票,并且顺便在这个代办点办理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你一定要看仔细,因为你手上拿到的有可能是一份假保单。

【投保警示】 对于拿到手的保险单,市民可以拨打保单上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只要报上保单号,客服人员就能马上查出对应的保险人和保险时间等信息,从而确定保单的真伪。如果买到假保单,一旦出现意外,消费者将无法得到赔偿。

在发生这件事情后,携程网也宣布推出全国集中管理的航意险保单销售网络平台,今后携程网给消费者开具的保单全部经由此系统进行集中管理,所有投保均有记录,购买者可根据保单上的编号到保险公司进行查询。

假发票上也有“刮奖区”

【诈骗案例】 2009年2月,一个涉嫌制造和出售上百万份假发票的团伙被公诉至宣武法院,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最大的一起假发票案件。

据税务人员介绍,这些嫌疑人自行购买纸张和油墨进行印制,直观上看,部分发票比较逼真,还和真发票一样有“刮奖区”。收缴的100余万份假发票中,北京地区的发票占到六成。

【消费提醒】据介绍,北京地区的发票分别由北京地税和北京国税两个税务机构发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北京国税的发票代码前第一位为1,北京地税的发票代码前第一位为2。其中北京地税发行的发票已经全部实行了机打,从2002年12月31日之后就不存在手写的情况了。消费者拿到发票之后,可通过密码查询的方式进行辨识,还可通过拨打地税服务热线12366或登录北京市地税的官方网站查询真假。

持假身份证冒领车险理赔金

【受骗案例】 上海车险理赔市场近来又出现了新的骗赔招数——伪造假身份证件上门骗赔款。拿着假身份证,报上事故车辆保单号,个别骗子日前出现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网点,堂而皇之地把车主的钱揣进自己的口袋,真正的车主上门领钱时却发现钱已不知去向。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说,北京地区几年前也曾发生过这种情况。因为第一代居民个人身份证真假难辨,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骗术剖析】 伪造车主的假身份证上门骗赔,有三个可能:一是车主自己勾结同伙或团伙实施骗赔,二是修理机构、代理机构实施团伙骗赔,三是保险公司内外勾结骗赔。无论哪种骗保、骗赔,一经公安部门侦破,相关人员都将负刑事责任。

【消费警示】 车主索赔时最好能提供个人账户信息,减少中间环节,亲自前往理赔并领取理赔款,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钱被冒领。同时,车主应尽量多留一些个人的真实资料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可疑事件,保险公司能在最短时间内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核实情况,降低理赔金被冒领的风险。(摘自2009年3月10日《新京报》 殷洁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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