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理 安启雷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经济与金融风险不包括在现有适时监测方法可监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忽略了人为因素。这说明经济和金融风险并不完全受监测系统控制,经济与金融活动归根结底是人的经济行为,只注重数据分析技术而忽略人的行为因素,最终失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现有的经济与金融风险的常规监测及分析方法应当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
当前金融风险监测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过分关注风险结果而不注重过程,且监测时序层次较为单薄。 一般来说,金融运行的监测是按时点和时段分别计算和分析指标值的,在现有的监测方法下,通常按照日历周期来划分监测时序,这样的监测时序也存在多个层次,但层次之间是自上而下逐层包容的,看似通过不同的时序划分实现了连续不间断监测,但由于包容关系的存在,实际上仍然是对整个金融运行日历周期末结果的监测,忽略了对监测过程中偶然经济事件的再次评估,而这种忽略常常是关键性的。因为在大量的金融风险案例中,违规交易往往是在监测周期的时序上进行了周密的掩饰,按照周期进行监测的系统自然会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时认为风险可控,“合理”的遗漏了周期内已经发生的风险问题。这种遗漏最近发生在法国兴业银行,从2006年6月到2008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的风险控制系统针对科维尔的各种越权交易发出了75次报警。其中,2006年科维尔的交易引起了5次警报,而2007年发布的可疑交易更多,共达到67次,随着交易量的膨胀,警报越来越频繁,平均每月有5次以上。那么为什么风险控制系统发出如此之多的报警监测仍然不起作用呢?原因在于该行的风险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针对事后结果的监测,即只对一定周期的交易数据进行持续分析,只要周期内得到的数据核算结果在正常范围内就可以进入下一个周期。对于周期内出现的警报,该监测系统只会认为是周期内的一次正常的扰动,警报的发出表示系统已经对该扰动作出了及时响应,则此次扰动已被系统处理而可以继续正常日历周期,至于该扰动对于监测结论是否应该产生影响,该系统则未做进一步的评估。从这个角度看,无论现有的监测系统将监测时序做如何细致的划分,其时序层次依然是单薄的,扁平化的,只剩下日历时序一个层次,即使是加入了其他筛选条件的监测分析,也依然是建立在监测结果上的分析,而将整个过程中曾经出现的扰动完全忽略。
二是过分注重内生性因素,忽略外源性因素的分析。金融机构是通过货币经营来实现盈利的特殊企业,其经营活动本身就存在潜在的风险和脆弱性,有时几乎完全依赖于社会公众的信任和信心。但由于经济与金融信息的不对称性,这种信任和信心也同样是极其脆弱的。历史经验表明,金融机构爆发灾难性的危机的起因往往就是公众信心的偶然丧失,原因固然是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经营问题,但更多的是公众对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业务的不了解,甚至有时干脆就是谣言。因此,当金融机构都埋没在那些复杂的数理模型中的时候,却发现轻易就能颠覆这些模型控制下的金融体系的却是一些不需要高深专业的普通人。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研究风险监测方法的时候,往往总是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去研究更为专业和复杂的方法,实际上是在做着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游戏,未顾及这种监测的受众——社会公众的反应。在这种理念下,虽然自己的矛和盾都在不停的提高和完善,但终究是针对自身发生的改变,对于公众而言,任何有针对性地解决信息不对称或者提高相互理解程度的措施都没有做到,当公众信心发生动摇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所谓完善的监测方法完全失去了防御的能力。
三是过分追求指标体系设计的复杂和完整,超出了对金融内部因素互相关系的研究,导致复杂的指标体系失去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活动中最为复杂的部分,金融机构的多样性和金融业务的多样性共同构成了金融运行的复杂性,我们现在的监测系统通常都是希望从这些多样性和复杂性中找出具有共性的因素,并发现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和相互影响,通过数理的方法计算出未来各个要素未来发展的走向,从而预测风险。但事实上,由于经济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影响金融运行因素的复杂程度完全超出了我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的范围,而在监测系统开发的过程中大都在竭尽所能地希望能够构建最为完善的指标体系来描述所有的因素和关系。当一个被认为相对完善的金融指标体系构建完成时,也就是对金融运行内在规律产生错误认识的开始。原因很简单,就像几个盲人摸象,当每个人都把自己所能摸到象的部位当作正确答案时,答案本身也就错了。
四是过份依赖一般化假设和简单推理来解读经济与金融因素变动情况,导致产生大量的线性分析结果,不符合金融风险发生的突发性规律。构建数理模型的前提是大量的假设,通过对社会个体行为的均质化模拟来构建理想化环境,然后通过对个别变量的改变来发现由此引起的结构性变化程度,而这种结构性变化的分析又是通过变量之间的两两相互影响综合推导而出的。而在现实环境中,社会个体行为更多的时候都缺乏规律,当环境变量发生改变,这种非线性的个体对于同一变量的变化特征也存在多样性,而非一一对应,正是由于这种变量影响的多样性存在,金融风险的爆发也就具备了突发性逆转的特征,而基于假设和简单推理的监测系统是难以发现这种潜在的逆转趋势的。
对改革金融风险监测工作的建议
一是细化监测层次,变平面监测为立体监测。在开展常规的持续监测的同时,对监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更高层次的分析和跟踪,重点是原因分析和解决情况,对于此层次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再提高一个层次进行分析和跟踪,各个层次之间平行发展互不影响,但更高层次的监测结果应作为较低层次监测分析时的重要影响因素。这种立体层次的发展没有层数的限制,一直要持续到较低一个层次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才关闭层次,逐层回落。在这种监测方式下,监测层次的增多本身也是一种预警的方式,当某个基础性问题引发的监测层次不停增加,且在较长的一个周期内不能逐层回落,这个基础性问题就显然成为了一个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
二是适当调整监测关注范围,降低数字指标监测在监测结果中所占比例,适当提高对社会个体主观行为研究分析的比重。从目前来看,由于社会个体主观行为的量化技术尚不成熟,属于起步摸索阶段,可将这项分析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权重定位在20%左右,随着方法和技术的逐步成熟,最终的权重不应少于50%。
加大对社会个体主观行为的研究力度,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定期的社会调查问卷制度,主要考察社会不同层次个体对金融事务的认知程度、好恶感觉(如是否有恐慌情绪)以及特定时段内对金融机构的关注程度;二是监测当地新闻媒体对金融业的关注程度,包括日常报道的频率,负面报道和正面报道所占比率,以及负面报道引发的社会关注程度和后果等;三是监测地下金融、非法集资等消息,通过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来了解非法金融活动的发展状况。通过收集以上三个方面情况并研究其作用程度,将有关结果量化后按权重可以直接影响最终监测分析结果,可以有效的修正由于数字监测的片面性导致的监测结果过分扁平化问题。
三是简化指标体系并定期分析和更新内在指标。为了确保监测过程中的可用性和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必须将目前监测体系中处于从属和辅助地位的临测的指标大量剔除对于目前存在于监测体系中但对其特性不够明确的指标也暂时剔除,将指标体系维持在结构清晰的框架内,确保有关指标在分析体系中所起作用的清晰明确。对于保留的主要指标,不应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和研究成果,而应该逐个进行深入分析,对其作为变量时对社会个体的影响程度作出更为详尽的分析,并按照周期定期进行更新,及时剔除对社会发展影响趋弱的指标。同时通过对金融创新的研究和跟进,特别是对衍生产品的分析,将新产生和发展的对社会发展影响趋强的指标加入到指标体系中来。(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