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元
著名的人类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的五大需要,其中位于第四层次的需要包含了责任感(胡超,2005:120)。这表明了责任观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因为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一些社会关系中,而作为社会成员,总是不可避免地要为他人和社会承担起责任。因此在人际交往中,责任观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分析比较中西责任观的差异,并且对这些差异引起的文化冲突举例阐释,提出解决冲突的意见。进行跨文化责任观研究。一方面有利于价值观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另一方面对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给予指导,有助于提高人们解决跨文化冲突的能力。
一.研究理论
20世纪80年代,荷兰文化学者霍夫斯塔德教授提出的跨文化价值理论为跨文化研究创立了一个可操作的理论框架。他通过大规模的文化价值调查研究,得出了表现各国核心文化价值的四个维度: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权力距离、避免不确定性、男性——女性,它们被广泛应用于跨文化交际研究。本文运用个体主义——集体主义和权力距离这两个文化价值维度来阐释中西责任观的差别。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是指社会对于个人成就以及人际关系的认同程度。简单地说,即在个体主义为主线的文化里,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受到极大的重视,而在以集体主义为主线的文化里,个人属于集体并服从于集体。权力距离是指在一个机构或组织中的权力较少的成员接受权利分配不公的程度(胡超,2005:57),根据其大小状况,可以分为高权力距离和低权力距离。另外,霍夫斯塔德研究发现在个体主义起决定作用的文化里,权力距离小,而在集体主义起主导作用的文化里,权力距离大。
二.中西责任观对比
中英文对“责任”的语义解释大体一致,稍有区别。《汉语大词典》中对责任的解释是:①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②谓分内应做的事; ③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韦氏大辞典》中责任的含义有:1.责任是一种尽责的品质和状态, 包含: A.在道德上、法律上、精神上的尽责。B.可靠的、可信赖的。2.责任是指担负责任的事情。可见,任职、分内事、因过失而受处分是中文关于责任的三层意思,而英文里没有因过失而受处分这层意思。基于“责任”的定义,责任观蕴含着极其深刻的文化含义。
(1)社会文化根源比较
责任观上表现出的中西文化差异存在着丰富的社会文化根源。儒家思想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它几千年以来对中国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中国人的责任观主要源自其中的“仁”和“礼”的学说。“仁”是儒家思想体系的理论核心,是指一种内在的精神品格,并指出了人们应该追求的生活目标。它包含人与人的亲善关系,比如要关怀他人,有仁爱之心,互助互爱等等。“礼”指的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以“仁”作为精神内涵的。可见,“仁”和“礼”的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道德标准。正是它们对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家庭(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深层文化定位,逐渐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责任观,尤其表现在对家庭和集体的责任。
西方文化起源于希腊和罗马文化,推崇个人主义思想,认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西方人在个人与他人以及家庭(集体)的关系上表现得倾向于个体独立,强调个体责任,而且在社会生活中追求个人自由的同时不影响他人的权利,如萨特所说“只要我承担责任,我就非得同时把别人的自由当作自己的自由追求不可”(徐行言,2004:88)。
(2)家庭责任观比较
家是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中国人的生活以家庭为中心,有很强的家庭责任观念。中国人的家庭概念是一个大家庭的范畴,家庭成员通过血缘关系紧紧联系在一起,互相依附。在家庭内部,要以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的准则来协调家庭成员的关系,也就是说,子女要孝顺长辈,夫妻要和睦,兄弟姐妹要以礼相待。另外,家庭成员要根据自身在家庭中所处的位置,担负起不同的责任。例如,父母的责任是处理好家中的大小事宜,培养孩子成才,为家族争光;孩子的责任是从小听从长辈,之后要照顾年迈的父母,以尽孝道,身为长子的孩子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还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成员之间有尊卑之分,这是权力距离大的特征。显然,西方人的家庭责任观与之截然不同。首先,西方家庭概念是一个核心家庭。这是由于很多西方国家子女成年后离家独立谋生,开始自己的生活,组建自己的家庭,他们的家庭观念不是依附于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而是趋于自我依赖——“他要自己思考,自己做决定,并且用自己的双手以自己的能力开辟自己的前途。”(许烺光,1990:3)其次,在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兄弟姐妹之间,都讲求相对平等,是低权力距离的表现。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中,主张个人的独立和自由,在独立和自由的背后有法律和规则的制约,比如夫妻之间通过婚姻建立的契约关系,就规定了夫妇双方在家庭中各自要承担的责任。因而,西方人的家庭责任观是建立在个体责任基础上的,为个体独立提供条件,中国人的家庭责任观则以长幼有序的等级关系为基础,依附性强,个体独立意识不鲜明,这也体现了中西方人自我观方面的区别。
(3)集体责任观比较
中国文化是典型的集体主义文化,它的一大特点是个人归属于集体。中国人的集体责任观实际上是家庭责任观的延伸,要求集体成员视集体为一个大家庭,把家庭成员的关系推及到集体中,即年轻的同事要尊重年长的同事,下属要遵从领导者等等。在集体中,个人要有高度的集体责任感,要为集体争光、维护集体荣誉。而西方个体主义文化的成员受集体的影响力较小,由于个体拥有众多的团体,如各种社会俱乐部,因而比起中国人固定的几个集体范围要广得多,集体对个体的影响力也就削弱了。另外,在集体中,下属对领导者的依靠有限,彼此关系是互依的,个人权利不容忽视。在跨文化理论研究中发现,权力分配中距离小的文化成员们比权力分配中距离大的文化成员们更多地保卫与坚持个人的权利。相反,权力分配距离大的文化成员们比权力分配距离小的文化成员们对随意给予的责任表现出更大的责任感(胡超,2005:83)。因此,中国人的集体责任观是建立在权力分配距离大的基础上,要求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西方人的集体责任观建立在权力分配距离小的基础上,更重视个人,强调个人的权利。
三.责任观文化冲突
当今社会,随着中国逐步对外开放、中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婚姻不断增多。中国姑娘嫁西方男子,或是中国男人娶回洋媳妇,已不再是新鲜事。然而,涉外婚姻中存在不可避免的文化冲突。
在涉外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对中西文化的认同程度是维系婚姻稳定的一个基本因素,特别是在看待家庭责任的问题上。比如,在中国,妻子的亲属遇到生活上或工作上的问题需要帮助,丈夫肯定得积极出力,即使帮不上忙也尽量想办法。但是一个中国妻子如果要求她的美国丈夫也这样做,他很可能会拒绝,理由很简单,这不关他的事,为何要他去干涉别人的事,令妻子觉得丈夫缺乏家庭责任感。上文在分析家庭责任观时已提到,西方人在家庭生活中注重个体独立,划分了个体与他人的界限。在他们看来,家庭责任仅表示了个人与家庭关系的一部分,个体是独立于家庭成员之外的。而中国人常常把一大家子的事情都放在心上,想着要为他人尽心尽责。由此,责任观的不同在涉外婚姻里容易影响夫妻的家庭关系,有待继续研究探索。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点来解决文化冲突:㈠多了解对方的文化背景,因为每种文化都有自身独到的价值观念系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㈡对责任观的差异要持宽容的态度,各有好坏,不以偏概全;㈢文化认同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要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
中国人重视家庭和集体责任,这是中国人责任观的核心内容。比较而言,西方人责任观的中心是个体责任,即个体首先对自我负责,这表现为充分的个体独立,其次是个体对家庭、集体的责任。中西责任观的差别,归根结底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高权力距离与低权力距离在文化中哪个起主导作用所决定的。总之,责任观研究能有效推动中西跨文化交际顺利进行,最终促使交际获得成功。
参考文献:
[1]胡超.跨文化交际:E时代的范式与能力构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许烺光.宗族、种族、俱乐部[M].华夏出版社.1990.
[3]徐行言.中西文化比较[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张元,宁波大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