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食品安全视角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浅析

2009-07-07 09:11王晓丽等
价值工程 2009年11期
关键词: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食品安全

王晓丽等

摘要: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凸显了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通过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分析了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并提出以食品安全为核心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416·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1-0022-03

0引言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工业蓬勃发展,许多食品的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但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风波直至2008年的9月爆发的三鹿事件。这些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食品频频发生安全问题,凸显了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因此,建立有效的食品监管体系的同时,提高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美国,最早在1924年由谢尔顿提出。1953年霍华德·R·鲍思出版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使企业社会责任正式走进人们的视野。1979年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提出了社会责任分类思想,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慈善责任之和。[1]

尽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不仅相同,却普遍认同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要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并且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企业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影响企业经营或受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企业的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依照这种观点来解读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它的概念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食品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求承担的责任;二是食品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义务。[2] 而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责任的最低控制线,是密切消费者关系的先决条件,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特征。

2食品安全作为食品企业首要社会责任的现实意义

2.1 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食品企业重要指标之一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使人们对食品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担忧。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心理,导致对食品安全相当程度的不信任。2004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82%的公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27%的人认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显然,食品安全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成为衡量食品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

2.2 食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食品是人们生命安全的初级保障。它不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还有可能影响我们的生命和健康。根据我国卫生部网站的数据显示,2000年~2006年我国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数量、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具体见表1。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否关系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但由于食品具有后验性,即消费者只能在劣质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时才可能对食品质量做出一定程度的判别,所以食品企业对保证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食品企业经营理念落后

传统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和动力是获取利润,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对股东负责。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过分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获取暂时的高额利润,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原料使用中以次充好,或在食物中使用有害添加剂,从而引发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现代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它有股东投入的物质资产,也有职工投入的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此外还有政府支持等。按照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这些产权主体都有权参与企业创造价值的分配。[3] 因此,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必须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相应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普遍存在的原因就在于现代经营理念并没有渗透到企业的运营中去,导致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

3.2 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薄弱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四个层面:一是经济责任,即创造利润,为股东创造价值;二是法律责任,即企业要遵纪守法,在法律框架下履行向社会提供优质产品的责任;三是伦理责任,需要企业“凭良心”做产品;四是慈善责任,是企业自行决定参与社会活动的义务,是社会责任最高境界。可见经济责任是基础,如果企业维持其生存都很困难,更不用谈去履行社会责任了。据资料表明,我国现有100多万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其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2002年,质检总局对我国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显示,60 085家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小作坊,技术水平较低。[4]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已属不易,承担社会责任显得力不从心。

HACCP体系 被认为是目前最先进有效的控制食品安全体系。但对于小企业来讲,采纳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也很难,障碍有二:一是采纳HACCP需要支付高额成本(包括建设符合要求的设备及厂房、人员培训费用、生产和检验技术标准高面临的费用等),企业难以承担;二是标准化生产对于技术条件的要求高,小企业也无法达到。

3.3 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社会责任缺失的外在因素

制度建设不完善表现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系统规定。[5]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食品企业应该承担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和切实履行。

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产生严重影响。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监管职责,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收入需要,对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瞒而不报,从而导致企业应该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执法不严,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助长了企业逃避、对抗法律的侥幸心理,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难以培育和强化。

4以食品安全为核心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4.1 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增强食品安全责任观念

企业的经营理念如同一个人的价值观,是指引企业发展方向和具体行为的明灯。能否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是企业能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在当前,针对食品企业所存在的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企业在经营价值观上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重塑的关键问题。

对食品企业而言,安全责任观念与企业成功与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不仅反映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准,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的自身的长远发展。因此,食品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食品企业的基本职责。提升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首要的是培育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实质上就是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全体员工的行为、素质的综合体现,这就表明,食品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准的高低,因此把社会责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风气是企业社会责任全面实现与提升的关键环节。

4.2 推进食品企业GMP认证

全面实行质量安全体系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资本通入,又需要技术投入,这对于小规模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讲是比较难的,而采用推广良好作业规范(GMP)等安全控制体系则可能比较容易一些。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当前,加快推进GMP认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充分认识GMP认证的作用与目的。推选食品企业GMP认证的基本精神及目标主要是降低食品制造过程中人为的错误,防止食品在制造过程中遭受污染或变质,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提高食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权益,强化食品企业自主管理体制,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GMP的内容体系,要在遵循国际共同的GMP核心原则和基本特征前提下,结合中国实际,建立较为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的GMP认证标准体系;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GMP标准的优点,重视初级生产活动中食物源对食品安全潜在影响的检测和控制;细化《良好操作规范》及其认证要求,增强食品企业对GMP认证的自觉性。

第三,赋予有中国特色的GMP认证标准适当的法律地位,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证GMP标准有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推广平台,使标准实施过程始终处于法治规范范围之中,并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4.3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社会的监督力量

健全的制度,是加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重新确立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一整套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系统和奖惩制度,用制度来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并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来运行,使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以法律形式得到系统明确的规范。另一方面,加大网络、电视、报刊等舆论媒介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监督,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评估、监督体系,通过表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批评无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起到约束、监督和惩罚或激励的作用,从而形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朝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5结束语

食品企业与居民生活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和谐社会呼唤责任企业,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因此食品企业应规范自身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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