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娜
摘要介绍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资源出让开发公开竞价招标投标、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对策,以期促进莆田市农村集体“三农”监管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对策;福建莆田
中图分类号F3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21-0366-0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笔者结合莆田市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新时期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建议。
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据统计,在坚持村集体自愿原则及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四不变”的前提下,目前莆田市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乡镇(街)54个,推行率达到100%,涉及村(居)数976个,聘任代理会计人数203人,精简村(居)级会计765人,年可减轻村集体负担近500万元。通过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加大了对集体各项开支审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乱开滥支现象,仅2009年上半年,全市共退回不规范票据金额642.99万元,减少不合理开支371.76万元;全市已建立镇村资产招投标委托办公室的乡镇(街)51个,占总乡镇(街)数94.4%,实行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的村(居)659个,占总村数68.1%,上半年共开展招投标委托项目151个,涉及金额3 783.8万元,增收节支567.2万元。同时,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也在莆田市全面铺开,现荔城、涵江、城厢3个区已率先全面实现计算机网络监管,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处理和监督控制系统,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
2存在的问题
2.1村财开支仍不规范
一是有的村开支审批手续仍不完善,存在“三无”原始凭证,即无明确开支去向、无经手人或证明人签字、无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会计就擅自入账;二是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大额的工程款项,也是用白条入账;三是“零接待”制度还没有完全执行;四是未完全建立财务计划管理;五是违规支出屡禁不止。一些村非生产性开支占总支出的比例大,擅自用于接待费、干部奖金、补贴、购买交通工具和请客送礼等违规开支。
2.2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不规范
有的乡镇尚未设立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及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办公室,有的镇虽已设立,但日常业务未开展,以至于村集体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及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漏洞多;有的村重大工程发包方案既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也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仅是村两委讨论通过,便发包给某一指定工程队委托其施工。有的工程完工结算不及时,出现没有工程预决算就乱付工程款的现象。现在还出现不少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都由老协会出面操作,资金往来不通过村级账目,失去监管。
2.3代理会计队伍不稳定
有的乡镇为了节省财政开支,聘任农经干部兼职村集体代理会计,以致代理会计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造成代理会计重记账、轻审核,对村集体“三资”处置把关不严,监督力度不够。
2.4民主理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财务公开不规范
据调查,不少村务监督小组的成员缺乏财经知识,不懂得看账和查账,根本无法起到监督作用。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规律,没有及时公开,且公开内容欠细致。
2.5资产管理不善
一些村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问题。据统计报表分析,莆田市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村有903个,占总村数的93.4%,还有将近7%的村没有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对策
3.1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
认真落实《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村集体自愿原则及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四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集体将会计业务委托给所在乡镇设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村集体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设立1名报账员,负责村集体出纳和报账工作。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要严格依法履行委托手续,严格合并账户,严禁乡镇挪用村集体资金等侵犯村集体利益和村民民主权益的做法。
3.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是资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清查资产、界定产权、核实资产、登记产权等。一是清查资产。组织各村对所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彻底清查,逐一核实,全面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妥善处理;对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依据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权属界定。二是清理合同。对各村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对违反政策法规和现实的承包合同,依据《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规范合同的基础上,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三是产权登记。将资产清查和合同清理结果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明细台账,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在合同签订或终止时,应及时、准确登记台账,定期进行资产资源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3.3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要根据实际,明确相应数额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对村集体所有物资采购单项金额在5 0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造价3万元以上,以及所有的产权交易项目全部纳入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按照决策、申请、审核、公告、开标、公示、签约等7道程序进行委托招投标。
3.4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
在规范运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监管系统由设在农业部门的中心服务器、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数据录入终端,以及开设在市、县区监管部门的监控端口等组成,通过网络互联,实现对农村集体财务的适时监控、远程查询和在线分析指导。统一财务监管软件,畅通互联监管平台;设置代理会计电算化记账、职能部门监管、村民财务监督等系统登录权限,确保各项管理监督职能的实现。逐步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三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实现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
3.5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规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管理为主,按照“生产性资产抓创收,福利性资产抓管护,资源性资产抓开发,流动性资抓调整,闲置性资产抓置换”的要求,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的效能,实现集体资产的优化配置,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各乡镇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审核监督,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以办理;强化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查出有问题存在的,依法依纪严格处理。三是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服务水平。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管理和服务,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调解处理合同纠纷。要定期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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