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的应用研究

2009-07-05 10:02
现代经济信息 2009年23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税法存货

康 莉

摘要:税收筹划可以合理有效地促进企业合理安排其经营理财活动,尽可能减轻其税收负担。如企业可以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来计提企业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坏账准备,企业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等,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者计提不足。对于有些企业,由于经营情况的变化(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升值、下属子公司业绩提升)引起的相应减值准备的冲回,还要按有关会计准则来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冲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到企业的当年利润中。本文主要对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政策税收筹划应用

一、引言

我们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一项义务,但合理纳税下的税收筹划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最大和最基本的权利。因此,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自身成本的高低,重视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必须学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灵活地选择会计政策,这样才能以达到减轻税负的最终目的。因此,本文对当前会计政策选择中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会计政策选择中税收筹划中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选用会计政策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首先是应当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性。企业在遵守我国会计法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必须要考虑到当前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否则,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会计制度进行基本的财务核算,纳税时却要按税法来进行调整,达不到税收筹划的效果。

其次是注意税收筹划方法和其它税收政策的相互配合。如企业在采用延期纳税方法时,一方面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基本影响外,还要考虑企业自身所处税制环境的变化,甚至企业实际经营状况。

最后是注意税收筹划的目标要与企业目标的一致性。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基本方向,而不能把仅仅税收利益作为最终唯一的目标。

三、当前会计政策选择中税收筹划的应用分析

㈠税收筹划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的应用

如企业可以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来计提企业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坏账准备,企业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等,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者计提不足。对于有些企业,由于经营情况的变化(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升值、下属子公司业绩提升)引起的相应减值准备的冲回,还要按有关会计准则来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冲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到企业的当年利润中。但目前的税法对这些各项减值准备允许扣除的具体数额并无详细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及时和灵活地来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从而最终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以便获取尽可能多的节税收益。

㈡税收筹划在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中的应用

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可以准予扣除的项目。因此在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该项折旧和摊销额越大则所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所以:

首先在折旧方法上的选择。选择快速折旧方法是一种有效的节税方法。由于企业资金时间价值的作用,采用快速折旧法所产生的最终企业所得税预期减少额的现值,要稍微大于采用直线法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预期减少额的现值,这两者之差便是企业实现的税收筹划的收益。

其次是折旧年限上的选择。虽然企业财务制度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作了分类的规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和摊销年限的资产,应当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这样才能尽快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或者将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完毕。如此一来,因为前期增加了抵扣额而把税款推迟到后期来缴纳,等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㈢税收筹划在存货计价方法中的应用

目前的税法规定:存货的发出按实际成本或者计划成本计价。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就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或者存货估价,这必然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通常的做法是:在物价水平持续上涨时,存货发出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多计本期销货的成本,使期末存货成本降到最低,这样应纳所得税额就相对减少,从而最终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反之,企业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才能充分减轻企业税负。而对于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这样一来就可以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的上下波动,从而增加资金调度的难度。

㈣税收筹划在职工工资核算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对于那些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来说,经所属的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已经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可以根据实情来扣除。对于工效挂钩企业未实际发放,而建立的工资储备资金,在提取的该年度不得来扣除,在实际发放年度,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根据实情扣除。因此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企业应该积极向政府的税务以及财政和劳动部门组成的工效挂钩审核领导小组来进行申请,争取尽早享受该项税收政策。

㈤税收筹划在分开会计核算或合并会计核算的应用

对于企业来说,对两个以上的业务进行分开的会计核算还是合并核算也会产生不同的纳税效果。如当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以及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必须按下列公式计算当前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销售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企业可以根据上述公式进行税务筹划: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实际免税项目、非应税劳务不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比,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正确划分并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无需在核算是正确划分,而改按公式计算。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上述几种税务筹划策略只是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几个重要方面,除此以外,还有如坏账损失的核销方法选择以及债券折价和溢价摊销方法的选择等等,本文不再逐一探讨。总之,对于企业来说,会计政策中选择中的税收筹划问题,必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协调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相关利益的有效平台。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等.会计与控制理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张艳纯.谈会计政策选择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08年第7期.

作者简介:康莉,女,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现任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大用户营业所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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