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研究

2009-07-02 08:35
档案天地 2009年4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理论

回 建

(接上期)

(二)散居回族传统经济特色需要在工业化背景下拓展

在历史上,散居回族经济发展在产业选择、技术更新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具体表现为,在商业方面,回族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和杰出的经商禀赋。回族商人的经商禀赋来自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回族的先民来自波斯、阿拉伯商人,子承父业,其后裔大多以经商为生,另一部分人虽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而改行从事农业生产,但仍保留兼营商业的优良传统。二是伊斯兰教经典及其创始人极其推崇商业,看重商人。这种崇尚商业的思想,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回族人步入商海。三是商业活动能够带来可观而丰厚的收入,使人过上充实丰盈的生活,加之伊斯兰教崇尚商业,因而回族商人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受到人们的青睐。长期的经商实践活动和浓厚的商业文化孕育了回族商人非凡的经商禀赋。在畜牧业方面,畜牧业作为回族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保持着一定的优势。从对待畜牧业的文化观念、习惯传统和心理因素上说,居住农村的相当一部分回族更崇尚、热爱、重视畜牧业,也更擅长畜牧业。回民视畜牧业为继商业之后的第二大事业,回民大量从事畜牧生产。畜牧生产需要畜种和畜牧产品来维持和扩大,而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对畜牧牲种和畜牧产品的需求仅以耕作饲养为限,因此,生产上的需求决定回民对畜牧牲种有着比其他民族更多的需求。其次,回民对畜牧产品的消费需求高于其他民族,回民常以牛、羊肉等为其主要副食品,并以牛、羊等畜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这一点和其他民族是不同的。在其他特色产业方面,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散居回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建筑、民族佳肴、民族手工业等传统产业,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真实再现了民族文化的传统,是散居回族地区未来最具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

但是,这些产业特色都是在农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在当前的工业化背景下,如何实现传统产业的更新和现代化,是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传统产业的传承与发展就是在散居回族地区由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化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产业和行业的优势,并将之纳入工业生产方式中。只有这样,优势才能保持并不断得到发展。

(三)散居回族经济的附加值还需快速提高

由于散居回族经济的产业主要是传统产业,这些产业主要依靠劳动和资本等要素进行生产,产出效益较低,主要依靠的还是粗放型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虽然很多产业发展很快,但带来的效益和产值规模不成比例。比如,散居回族农业的技术条件受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影响,整体的技术还处于从手工工具向机械工具演变的前期,一些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还很少。在直接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播种、田间管理和收获环节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着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目前散居回族地区在这些环节的技术主要是传统的土地、种子、田间管理、肥料、农药、产品加工技术,依赖农业劳动者经验的积累,而一些现代农业技术,如农作物高效育种技术、现代节水农业技术、优质高效特色畜禽养殖关键技术、现代农业信息技术还远远没有进入广大的散居回族农业生产地区。根据散居回族经济的特点,在下一步的改革中,应该加大技术更新,增加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逐步实现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迈进。

第四章 散居回族经济融合提升发展的理论与评价体系

第一节 民族经济发展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经济发展理论

马克思、思格斯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探索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同时,十分注意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形成于19世纪40年代,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的出现和急速加剧迫切要求有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新的思想理论加以指导,因此,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应运而生,并理所当然地成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革命斗争和民族解放运动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早在1843年马克思写的第一篇关于民族问题论述《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只有全人类的最后解放才能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观点。在马克思、恩格斯1844年合著的《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作的批判》中,他们在批驳布鲁诺·鲍威尔的唯心主义后,明确指出了“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平等思想。1845年,恩格斯在其《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指出“落后的民族因为民族性格及其历史的发展原因,不可能与现代工业马上接轨,导致他们只能从事最低发展水平上的农业。用投资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是不可想象的,而通过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则有充分的可能提高落后民族的生产力水平”。在马克思和恩格斯1845—1846年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开始对民族形成问题,民族与生产力关系,以及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的条件等问题进行初步研究,提出野蛮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过渡的“三个过渡”的著名论断,以及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与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是正相关的原理,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明显的反映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观点也得以初步形成。1847年,在《论波兰》中指出了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是造成民族剥削的原因,只有无产阶级革命胜利,被压迫民族才能获得解放;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他们提出了民族只有到共产主义的一定阶段才会自行消亡的观点,而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这篇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文章中,提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的著名论断,解释了民族问题的根源和实质、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以及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诞生的标志。

19世纪50—70年代是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各种矛盾相伴其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争夺世界霸权,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均为这一时期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何正确看待这些矛盾以及矛盾双方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目标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欧洲民族解放运动、工人革命运动以及观察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工人革命运动特别是中国、印度、波斯等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方法,在《论波兰问题》(1848)、《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1851)、《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1853)、《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1853)等一系列论著中提出:民族运动发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要区别革命的民族与反革命的民族、革命的民族运动和反革命的民族运动;东方民族革命必然推动西方民族革命。在民族同化方面,他们以相继征服过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不久就被当地居民同化为例,提出“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等许多重要观点。

19世纪70年代以后,第一国际宣告解散,机会主义派别的各种谬论杂乱横生,于是,批判机会主义者,提高无产阶级及人类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成为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的首要任务,民族理论得到更加系统的完善。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1873—1883)、恩格斯的《反杜林论》(1876—1878)、马克思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1881—1882)、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他们把民族和民族问题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及演变密切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深刻地阐明了“民族和国家一样,是生产的发展,社会大分工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家庭的变迁,氏族部落制度变化的基础上的必然产物”,明确提出了民族平等的思想,揭示并系统论证了民族发展的一般过程和规律是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等重要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族产生及发展规律的研究,开创了民族学的先河,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经济发展理论

19世纪末,世界进入帝国主义时代。一方面,新崛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为重新瓜分殖民地同老殖民主义国家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激起了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另一方面,无政府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思潮的出现也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构成了挑战,反对修正主义,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斗争任务就落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的身上,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和建立、建设社会主义苏联的实践中,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形成了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纲领。

列宁为反对帝国主义殖民政策,驳斥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机会主义排斥民族解放运动于世界力量之外的种种谬论,支持世界民族解放运动,撰写了《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1913)、《论民族自决权》(1914)、《民族平等》(1914)、《革命的无产阶级和民族自觉权》、《关于自决问题的争论总结》(1916)、《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1920)和《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1922)等有关民族理论的著作。在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基本理论方面,列宁把民族区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倡导“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语言平等”,“民族差别将长期存在”等理论。在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和基本原则方面,列宁提出:联邦制只是走向民主的过渡形式,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原先处于压迫地位的多民族要以对自己的不平等来对待以前受压迫的民族来达到事实上的平等。

俄国十月革命后,苏联进入了恢复国民经济的和平工作时期。1921年召开的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民族经济政策,同时,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民族问题也提上了日程,并产生了一些重要的民族经济思想理论。在其发展民族经济理论中,列宁指出“先富民族必须加紧帮助落后的弱小民族,使各族劳动群众达到事实上的平等”,列宁还论证了民族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先进技术、设备和资金以及发展外贸对于开发民族地区丰富的矿藏资源的重要意义。对于少数民族,要采取特殊的政策,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系列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理论,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后进民族发展经济的学说,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1913)、《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1916)、《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1918)、《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人物)(1921)、《论民族问题的提法》(1921)、《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1929)等关于民族理论的著作中,发挥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第一次对民族下了一个具有科学意义的定义;论证了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的不同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民族产生、发展、消亡规律,以及列宁关于民族融合的思想理论的指引下勾勒了民族融合的大致图景;提出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政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阐述了社会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概念;重申并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原则的理论依据;提出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和要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自决权、民族区域自治、在一切权利上平等都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必要条件。列宁和斯大林的这些论著,大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成为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殖民地问题的指南。

三、中国共产党关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理论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整理论,解决社会主义时期国内民族问题以及处理国际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和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1921)、《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192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等纲领性文件,提出“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不分性别,不分民族,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对于革命有重大的意义”,“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1937)、《和平建国纲领草案》(1946)等纲领性文件中,提出“在国共两党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抗日战争,精诚团结,共赴国难”,“聚居于一定地方之少数民族,应保障其自治权”。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要慎重;中国不实行联邦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建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坚持国际主义,支持一切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际关系,中国人民永不称霸等。制定出台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少数民族贸易、教育、卫生回答报告的决定》(1951)、《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1952)、《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2)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在地方政权中的平等地位,使各民族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

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毛泽东撰写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1937)、《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1937)、《论新阶段》(1938)、《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1947)、《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等民族理论著作,承认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提出“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民主革命的任务”,“建立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抗日战争,精诚团结,共赴国难”。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撰写的《关于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电报》(1949)、《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要慎重》(1950)、《加强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1951)、《民族问题的共同性与特殊性》(1954)、《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1956)、《正确处理少数民族问题》(1957)等民族理论著作中,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共产党中央,在坚持和深化过去老一辈革命家理论的同时,结合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实践大胆创新,把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提高到了新阶段,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要有:明确提出民族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彻底否定了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的错误观点,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即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是互相依赖的关系,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分析中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并指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上;解决民族问题最根本的是靠民族自身发展,发展是民族问题的核心,提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在民族发展上,明确指出没有现代化的民族在世界上就没有地位,每个民族的发展必须根据本民族的特点走自己的路,同时又要改革开放,学习其他民族的长处,也不可能同时实现富裕,只能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人先富起来带动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先富带动后富”理论;必须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特别要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把自治地方的经济搞上去;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尽快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指出造就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关键。这些观点和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升华,为我党的民族经济发展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国共产党人,站在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的高度,敏锐把握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在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样解决中国现阶段民族问题,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崭新的民族理论,开创了中国民族工作的新局面。主要体现在: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民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是一项战略任务,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这些观点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造精神。

四、中国学者关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

我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撰写出了一批关于“民族经济学”的教材、论著和论文。其中,施正一提出,民族经济学是研究民族与经济两者相结合的一门边缘科学,它主要研究世界上各个民族、民族国家和民族地区的经济问题;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存在着经济发展滞后的差距,论述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诸种问题与特点,就成为民族经济学体系中的重心,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思想是:实事求是、加速发展、缩小差距、共同繁荣。龙远蔚在其专著《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导论》中认为:家庭是探讨少数民族经济的微观视角,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经济与少数民族经济基本上是统一的;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可通过探讨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学者对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认识,主要集中于具体的专题研究中,如民族经济制度、体制、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经营管理等的研究,刘永佶对此作出了系统论证:首先,明确各民族的劳动者为民族经济学的主体,是这门科学得以形成和发展的根本,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经济学就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民族经济学,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大系统中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资本主义经济学这个大派系,由于其主体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居统治地位的垄断资产阶级,这个阶级的利益不仅要打破本国的民族界限,更要打破全世界多民族的界限,在他们的意识中,本国及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是资源和市场,他们不愿意承认民族的自主性,也不可能主张从民族自主的角度研究民族经济学。对他们来说,他们的经济学直接就是世界的经济学。而依附于发达的“中心”国家的“外围”国家的资产阶级,正在“资本全球化”中惟“中心”国家的论断资产阶级马首是瞻,他们无力、无能也无心提出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相对立的学说,更不可能从主体的角度,研究民族经济学。其次,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以民族的经济发展与经济关系为对象,以探讨各民族劳动者自主经济发展的目的、方向、根据、条件和方式为主题。民族作为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方式,是氏族、氏族联合体、部落和部落联盟的历史集合,它在集权国家正确的制约和支撑下形成,近代以来,才普遍形成现代意义的民族,其国民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身自由。民族在对人们经济生活的长期制约中,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属性,人类的经济矛盾,就在国度性这一矛盾层次,包含着民族性的内容。作为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是聚合其成员,进而吸收新成员的必要条件。只有发展的经济才能成为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而经济的发展又取决于民族内生的动因和动力,既来自民族内部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素质技能之间的矛盾。这一民族经济的基本矛盾,表现为现实的民族内部的经济不安席与矛盾,又扩展为民族间的经济关系与矛盾。第三,从中国经济总体矛盾的演进中研究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少数民族人的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辩证统一。以少数民族劳动者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的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与全国经济统一起来,在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密切交往,乃至协同合作中进行;少数民族地区在不适宜农业生产方式中的资源劣势,进入工业生产方式后却变成资源优势,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体制,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个统一的过程是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的必要方式,显示了少数民族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矛盾的形成,从属于中国经济矛盾总体,特别是现代中国经济矛盾的形成和演化,都包括着少数民族经济,少数民族经济矛盾的特殊性,也体现于中国经济矛盾之中。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是少数民族劳动者与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劳动者共同在正确路线指导下,通过经济变革,解决现实的经济矛盾,确立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提高并发挥素质技能,由此发展生产力,完善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是少数民族经济在新兴工业化的进程中跨越式发展。第四,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主体是确立主体地位和自主发展意识的少数民族劳动者;其依据的主义是以社会主义指导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要解决的主题是人的现代化主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少数民族经济全面工业化;所提出的主张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为中心,改革体制、优化结构、完善经营管理、扩大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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