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本次会议共有13项议程。20日上午,会议继续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首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国防动员法草案、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關于邮政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如果审议意见比较一致,也可以考虑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作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颁布施行20多年来,对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就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必要性、修正案草案起草情况以及这次修改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
为了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健全国防动员制度,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单位以国防法为依据,总结我国国防动员实践经验并借鉴世界主要国家的国防动员立法经验,拟订了国防动员法草案。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部长梁光烈向会议作了关于国防动员法草案的说明,介绍了制定国防动员法的必要性、草案起草的简要经过,并就草案中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体制、经济建设的国防要求、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物资动员、公民和组织的国防义务与权利、特别措施等主要问题作了解释。
为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武警总部在总结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拟订了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吴双战就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规定的领导指挥体制、任务范围、职权、义务和权利、保障措施、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向会议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这是草案首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参加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经过20多年的实践,积累了很多经验,现在有必要进行适当的修改,既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依法履行职权,又体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议事程序,保证及提高议事效率。
4月21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改后的草案对稳定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分组审议时龚学平说,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法律保障。
关于仲裁的范围问题,任茂东说, 关于征地补偿引起的纠纷是否属于仲裁范围的问题,这次法律委在关于修改问题的说明中进行了说明,因征收及其补偿问题涉及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宜列入仲裁的范围。但是,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征地补偿费引起的纠纷,修改报告认为,仲裁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做法不一,因此不宜明确列入仲裁范围。我认为理由并不是十分充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列入诉讼受理范围。与此相衔接,我认为可以考虑在本法将这一类纠纷纳入这一范围。
白克明在分组审议时提出,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有相当多的不是村民和村民之间的,而是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有时候一些村委会滥用职权,不与老百姓商量就把土地变卖给某企业,这些问题常有。这部法律对这一类矛盾纠纷适用不适用?草案第二条最后一款没有写清楚。我认为这部法应把这个问题写清楚,应该明确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的问题依照本法规定处理。农民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不难调解,而最难的是老百姓与村委会的矛盾。
4月2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等。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会议由周铁农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向会议报告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他说,目前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些地方还探索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初步保障了农村群众基本生活。但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今后一段时间,需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解决制度缺失问题为重点,继续健全和规范各项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着力从体系层面进行衔接配套,增强推进合力。他还从健全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协调协作、注重统筹平衡、强化基层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报告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向会议报告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他说,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具备了大规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更加明确,改革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加大投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效促进了教育发展和社会公平。同时,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差距。周济说,在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将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步伐,实现职业教育质量、结构、规模、效益的协调发展。他还从九个方面报告了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以及关于修改职业教育法的工作进展情况。
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向会议报告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他说,目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积极探索大气污染区域联防新机制;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和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不断深入;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他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的不断攀升,发达国家历经近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二三十年集中出现,呈现区域性和复合型特征,存在发生大气严重污染事件的隐忧,大气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他还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确保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建立和完善区域、城市大气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邮政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两部法律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为了使公众更充分地了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的情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的监督和调研工作情况,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专题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介绍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4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4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修改后的常委会议事规则,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做法写进法律,同时注意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对原有的一些规定作了补充完善,对于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指出,全面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业务范围以及服务和资费规定,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保障机制,加大了对邮政和快递服务的监管力度,完善了通信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地区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水平偏低、覆盖面窄和基层管理薄弱等问题都很突出,与农民群众的需要与期待有较大差距。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一是要把增加农村社保投入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一个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要尽快解决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要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和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吴邦国强调,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虽然近些年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仍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搞好职业教育既是长远大计,也是当务之急。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与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就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结构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二要尽快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三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
吴邦国强调,在充分肯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要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各种手段有效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目标。一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二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治理老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控制新污染源。三要加大火电、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
吴邦国指出,为配合这次会议的审议,提高工作质量,有关专门委员会围绕上述三个专题,深入实际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在事前或调研过程中分别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调研结束后又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对修改和完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中肯建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专项工作报告和有关法律草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法律委、法工委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大家对法律草案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办公厅要汇总整理大家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吴邦国还就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客观形势对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的监督重点,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灵活运用这些年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争取今年在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上迈出新步伐。
吴邦国指出,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做好全年工作,党中央及时作出了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又作了具体安排,确定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并部署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从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看,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6.1%,经济持续下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整体经济表现好于预期。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深化蔓延的背景下,这一成绩的确来之不易,充分说明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也进一步坚定了发展信心。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出现的积极变化还是初步的,经济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定,前进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做好全年的工作,任务繁重。
吴邦国说,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此,吴邦国强调了三点: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些年来,我们在人大工作中,无论是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都形成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的好做法。调查研究既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其本身也可以起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作用。搞好调查研究,首先需要结合人大工作重点选择好调研题目。根据委员长会议精神,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已就监督908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计划的实施问题,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五个题目,准备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常委会会议还将安排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题调研的报告。希望通过专题调研,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推动改进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把握政府投资和政策导向,坚持政府投资量力而行,防止重复建设和城市盲目扩张,确保中央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搞好跟踪监督。跟踪监督是这些年我们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一个好办法。这是因为,人大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都是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抓住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綜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整改,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前些年通过人大监督推动解决的拖欠出口退税、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超期羁押等问题,都是经过几年的跟踪检查,最后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今年,我们确定的一些重点监督事项,也要采取这一做法,有的要在下半年通过调研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有的要在明年继续作为重点监督事项,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执法检查等。
三要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既是常委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需要,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注意收集和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跟踪报道,对一些重大监督事项,从方案出台到调研、从审议到反馈,要进行全程的、有重点的持续性报道。三是加强新闻宣传的组织与策划,把握舆论导向。应尽量减少程序性的内容,多报道实质性内容,将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向深度拓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络等新媒体,灵活运用各种报道形式,使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既准确深入、又生动活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当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两部法律的修订情况。
(据4月21-25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