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洁
摘要: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已成为我国行政改革的行为诉求, 成为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文章在对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路径选择, 力求塑造一个开放、透明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8-0082-01
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到来,电子政务作为政府一种新的政务方式逐渐建立起来。可以说,电子政务系统是公民与政府的联系中介,政府信息是电子政务活动的血液。
1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工作中的优势
①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内在需求。政务信息公开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新的应用需求,不但可以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信息来源和更新问题,提高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而且也将推动政府部门的观念变革、管理方式变革以及业务流程的变革。②是促进政府透明化的重要机制。政务信息公开是将政府的行为公开于社会监督之中,政府由封闭型转变为透明型会明显抑制政府滥用职权的行为,提升官员的自我约束力,有效改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从而极大地提升政府的公信力。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条件。公民的政治参与是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前提的。意向集中的公开信息是公众参与意愿能够达成的前提,由此才有进一步的公共事务参与双方实质性的贡献能够实现的可能。
2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仍不完善。我国已于去年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但由于《条例》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导致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很难精确把握《条例》中指出的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等问题,政府部门往往会基于稳妥性的考虑,普遍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做法,即人为地扩大保密的范围,这就使一些本应公开的信息也被列入保密的范围,从而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②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存在问题。一方面,虚假信息过多。由于网络自由和匿名的特点,导致虚假信息在政府对信息的接受、处理和发送中无处不在,直接影响了信息的真实有效与准确度。另一方面,适用信息不多,针对性不强。当前,许多政府网站还处于介绍政府部门、公布政府法规法令的水平上,对于政府部门的信息未有动态的反映,缺乏与公民交流沟通,距离“为公民办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③人本服务型政务理念未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电子政务建设的目的本就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不断与公众就公共事务的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沟通对话,在民主协商中逐渐形成合作、共赢的公共精神,进而真正体现出人本服务型的政府施治理念。然而,由于政府和公民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加之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总是以“行政权力中心”的思想指导自身行为,由此形成的特权观念和利益集团阻碍着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
3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路径选择
①明确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细化《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突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新的信息管理原则,正确处理、把握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另一方面,完善《公务员法》,加强公务人员观念更新,树立服务行政的理念,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政府及工作人员应当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执行者,其与公民的接触是直接而频繁的,所以其执法水平高低与工作业务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效果。②加强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的监督与制约。首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监督机制。通过执法监督, 检查政府机关是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应的政务信息, 尤其加强对公民反映强烈的重大情况的信息公开问题的监督检查。其次,培育和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有助于消除和减少政务信息公开中的虚假信息,从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第三,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政府机关要负责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规划, 严格明确责任制, 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各部门实施电子政务公开的情况。③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一方面,提高技术手段,加大电子政务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以维护网上信息安全。要求各级政府加快完善门户网站,通过政府的门户网站,实现和各个区域的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同时,政府网站还应建立独立的信息公开栏目,重点提供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可以为公民提供免费电子邮件以接收政府公开信息,且公民可以定制特定的公开信息以满足自身需要,从而有助于增加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 查尔斯·J·福克斯,休·T·米勒.后现代公共行政[M].北
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