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网上银行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以迅猛的态势在全球发展。但在迅猛发展的同时,网上银行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法律制度缺失、基础设施落后、诚信体系不完备、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完善法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强营销力度等方法解决。
[关键词]网上银行网上安全法律制度创新能力专业人才
作者简介:刘晗洁,1979年生,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讲师,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学。
一、网上银行概念的界定和发展现状
所谓网上银行,从现行技术条件和金融实务两方面考查可以发现大体包含两个层次的内涵。首先,网上银行是业务概念,是以现有的传统银行做基础,利用互联网开展传统的银行业务交易服务,实际上是传统银行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延伸,目前实务中谈到的网上银行,更多是指这一层次的概念。其次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的无形的电子银行, 也叫“虚拟银行”。这种网上银行采用国际互联网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网络银行在我国发展地非常迅速,根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联合《金融时报》发布的《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2006年国内网络银行的使用人数客户就已经超过4000万。在2006年调查的我国10个经济发达的城市中,有三分之一的个人正在使用网络银行服务。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考虑到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现状,笔者在本文中主要从业务概念层面使用网上银行这一概念。
二、网上银行发展中的若干“瓶颈”
(一)法律制度的缺失是网上银行发展中存在的法律瓶颈
目前,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有关的法制则甚为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第一,银行监管方面法律制度的缺失使网上银行成为监管“盲区”。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及人民银行的金融规章相关监管制度均没有涉及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已经业务领域日益扩展的今天,这种立法的滞后性已日益凸显。监管制度的缺失,为金融风险埋下了隐患。第二,网上业务规范交易主体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严重缺失。我国关于银行业务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到部门规章、业内习惯均以形成一套基本完整的体系。关于网上银行业务若干具体问题方面,相关规定却仍是空白。这妨碍了网上银行业务中双方当事人权责的明晰。这种现状同网上银行在我国快速发展的现实极不相称。第三,关于网上银行业务的跨国业务涉及的国际私法制度的缺失为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发端提供了温床。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不同国家交易主体之间如果产生争议势必涉及选择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这一问题,亦即国际私法问题。反观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尚属空白。如果所有争议均使用外国法律,这极不利于保护我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二)基础设施落后是网上银行发展的又一“瓶颈”问题
第一,我国网上银行在硬件设施、软件等基础设施方面同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众多独立分散的数据处理机构普遍存在着低档次重复投入、成本居高不下效益却乏善可陈。在广大的基层金融机网络宽带狭窄、运行速度慢、防火墙等安全技术手段严重不足。第二,结算工具贷记卡的使用尚不普及,严重影响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国外网上银行的结算工具一般以贷记卡为主。我国由于普及银行卡时间较短,消费环境尚不尽人意,社会诚信体系也尚未健全,多重原因导致我国目前发展的仍是借记卡,贷记卡的不普及导致网上银行结算受到很大限制。
(三)安全问题是困扰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一大现实“瓶颈”
网络银行的安全性仍旧是制约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网络银行涉及客户个人隐私和银行金融机密,由于业务进行过程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不稳定,软硬件故障、和遭受黑客和病毒的袭击等均是客观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所有这些严重影响了网上银行的发展。根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联合金融时报2008年的调查显示,有61%的非网络银行用户由于怀疑网络银行安全性而不使用网络银行。因此,网络安全问题是阻碍网上银行发展的又一“瓶颈”。
(四)网上银行业务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国外网上银行的许多业务品种是传统银行所没有的。反观我国,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目前还只是借助网络为平台将传统银行的柜台业务做了延伸而已。具有创新性的新业务品种很少。少数创新业务也普遍存在着使用寿命短与银行经营缺乏深层次结合的问题。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五)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及传统观念的束缚是网上银行发展的又一“瓶颈”问题
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构建成型。诚信观念还远未深入人心。违反诚信原则的成本与收益之间还不成正比。网上银行则非常注重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恶意逃废债务事件时有发生对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的信心是一个打击。另一方面,受传统文化制约,我国普通民众尚习惯于现金结算,信用消费能力还较弱。网上银行改变了传统的柜台式银行服务,普通民众的观念却没有及时做到更新。一般民众对网上银行的心理准备尚不足。这些情况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网上银行的发展。
三、关于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几点规划
(一)完善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和促进网上银行发展
我国应制定系统的电子交易法。法律对网上银行要加强监管,设置必要的准入条件,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对银行的技术设施条件作出规定;要完善的银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降低电子交易的风险。对因跨国网上银行交易产生的争议要通过制定国际私法规则及时确定适用的法律,平等保护双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网上银行技术开发,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
网上银行要在我国取得长足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网上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全力防范各种风险;要积极推行“银行信贷登记资讯系统”,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贷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开发和推行个人信贷等级制度,逐步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三)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银行创新能力
我国银行业应加强对既懂金融知识又懂网络技术的现代化人才培养,为网上银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国各银行还应当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客户需求,加强网上银行服务和产品的创新。在产品创新上,我国银行业应当下功夫研究不同于传统柜台服务之外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力求提供个性化的网上银行产品。
(四)全面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
各银行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途径宣传网上银行业务。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开展营销,通过电子邮件、专门的宣传网站将网上银行的产品或服务向不同的潜在交易群体进行宣传。各银行还可以尝试将传统柜台业务同网上银行业务进行捆绑营销。例如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适当增加网上银行服务业务和服务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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