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平
我二伯几年前去了美国,在纽约第六大道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房子毗邻地铁线,最近几年升值很快。我很钦佩二伯当初置业的眼光,要知道,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的房价几乎都缩水了。
谁知,面对不断升值的这套房子,二伯却高兴不起来。他无奈地说:“我这房子只是用来自己住的,房子升值对我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加重了我的负担。”
我大惑不解,于是二伯解释说:“虽然我早已付清了全部房款,可还是要当一辈子‘房奴,为这房子,我每年都要付3万美元。”
“天下还有这种事?”我喊了起来。伯母说,在美国,买下房子并不等于从此一劳永逸,根据法律,房主每年都要向政府缴纳相当于房产市值3%的房地产税。二伯起初用40万美元买下这套房时,每年交1.2万美元的房地产税。随着房子的不断升值,房地产税也逐年增加,现在房子升值到了100万美元,每年就要交3万美元的房地产税。
“能想办法不交这笔钱吗?”我问。
“美国的法律涉及方方面面,一般人是不敢轻易逃税的。”伯母苦笑着说。
难怪美国人炒房的热情不高!如果一个美国“炒家”手里捂着几套房子,别说要还月供,就是每年这3%的房地产税都会让他受不了。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美国人的房子都是用来自住的,拥有两套房子的美国人并不多见。
我离开美国回国后,二伯通过房地产代理公司卖了那套他居住多年的房子,在郊外买了一套花园洋房,面积比原先那套房子大,市值只有40万美元,房地产税也因此少了很多。搬家那天,二伯感到很失落,他用摄像机拍下了老房子的每一个角落,红着眼圈说:“如果不是高额的税费,我肯定舍不得搬出这房子。”
(房范摘自《东西南北》2008年第12期,图选自中国青年出版社《波隆那插画年鉴·7》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