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会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有效维权的五个着力点

2009-06-22 05:02王铁矛
活力 2009年8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工会组织维权

王铁矛

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工会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切实有效地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因为企业的改革无一不触及职工的具体利益。此时的职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在企盼和渴求工会组织站出来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当保护神。此刻工会也能够通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自身的价值,树立自己的威信。因此,可以说,国企改革为工会组织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用武之地,提供了一个展示形象和实力的政治舞台。同时,工会也借助于此强化了自己的生命力。

我认为工会组织要想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有效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必须注意五个着力点。

一、立足全局,依法维护

工会组织的“维权”,必须坚定两个原则。一是立足改革大局的原则;二是依法进行维护的原则。推动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党中央确立的国家发展、振兴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无论是企业的党委、行政,还是工会开展任何相关工作都要以此为大局。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要坚定这个大方向,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向广大职工申明我们支持国企改革的政治观点,并在思考问题、实施工作上都要从这一观点出发。同时还要教育和带领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投身改革,推动改革。能否做到这一点,正是对我们工会组织及人员是不是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的重要考验。因此我们含糊不得。与此同时,我们在工作中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动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寻找和探索其中的规律及途径,尤其要从理论上搞清并向职工讲明其中多层面、多角度的辩证关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是核心。维护的权益要合法,维护的方式要依法。因此,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国家法律所赋予工会的权利,要认真研究企业改革中涉及到了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工会干部首先要熟悉相关法律,尤其是《工会法》,《劳动法》等。依靠法律达到“维权”的目的。

二、深入调研,客观分析

企业推行的改革政策和方案,究竟哪些地方触及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对此有哪些意见,有哪些呼声和要求,这都需要工会组织全面了解和掌握。此时,工会的使命就是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深入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调查情况,广泛收集职工们的反映,掌握真情、实情、详情。工会工作人员要以对广大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对企业改革大局高度负责的愿望出发,细致地搜集信息,展开调研,多听、多看、多观察。与此同时要凭着我们的思维能力、政策水平,对掌握的材料进行客观分析,准确判断出职工的哪些要求是正当合法的,分析查找政策和方案中不合适、不合理,甚至是侵权的条款,并准备依法与行政协商。在与行政进行交涉前必须做到三点。一是掌握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二是分析判断必须准确无误,拿出意见必须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三是依据的相关法律政策必须准确适用。

三、源头参与,过程追踪

工会组织要做到源头参与。对相关的制度规定的草案要严肃审阅,通过组织系统使职工周知,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这是源头参与的基础和渠道。要牢牢把握法律所赋予工会的参与权、发言权、建议权、监督权。对改革相关政策、程序、条文规定等不恰当、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要代表职工勇于拿出意见,提出要求,据理力争,使企业得以采纳。工会要坚定地树立起源头把关设防的意识,并在企业内部强化这一意识的影响。源头把好关其实是,既有利于职工又有利于企业,这个道理要让企业职工都知晓,工会组织就要力争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企业在改革中行政离不开,群众信得过。源头参与应是有效的参与,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做到“三依靠”:一是依靠国家法律和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制度;二是依靠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对行政的影响;三是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

工会组织还要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一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双维护”力度。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工夫。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双维护”作用。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在“双维护”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弱势,这样就要多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有效的维权作用,不仅要维护好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工会干部更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上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双维护”力度。上级工会组织要在让下级,尤其是基层工会组织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申诉、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行使好“双维护”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工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在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工会要从“维权”的角度密切关注方案不完善的地方,对于初始没有意识到的问题,对于方案实施过程中带来的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均要全过程追踪。对确认下来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要及时与行政沟通协商。这里有两种情况亟需注意。一是职工的要求是合理的,但不一定说方案的相关条款不合法;二是改革方案已经民主程序合法通过运行而方案亦无侵权内容,可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大多数职工对某些条款不能接受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大家的思想情绪及劳动热情,这些都需工会组织慎重而冷静地与行政交涉,向行政做综合分析,力陈利弊并和行政一起协商,共同拿出完善的办法。

四、注重策略,科学运作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按照全总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可以说法律和上级给了各级工会两大“维权”法宝,可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现实中,“维权”的过程决不会是简单轻松,一帆风顺的过程。

现实中,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仍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同样是国有企业,但各有其不同特点,各有其不同传统,各企业的领导者的觉悟、性格、素质也各有差异,各企业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各企业工会组织的影响力也各不相同。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对工会的“维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这就给工会的“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维权”策略的制定上、“维权”行为的科学运作上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工会组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为此,我认为应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一是要坚持“合法性”原则,“维权”的程序要合法,协商的要求要合法,但在与行政进行协商反馈意见的形式上可以灵活;二是根据企业领导人的思维方式、性格特点等采用不同的“维权”策略;三是借助制度、程序和舆论的力量,依靠广大职工不同形式的支持;四是尽量采取不激化矛盾,不刺激感情的理性接触方式和态度,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五是想方设法寻找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结合点,让企业接受“双受益”主张。

五、发挥优势,减震稳压

工会是连接企业和职工的纽带,是职工的“娘家”,这是工会组织的优势所在,这种优势在企业改革中将会发挥独特的作用。工会应凭借这一优势在“维权”中发挥效力。

眾所周知,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劳动者,这是由党的宗旨,国家的性质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动因决定的。但这里有改革短期阵痛的因素,有职工跟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有劳动者不同群体受益不均,甚至一方受益,一方受损的现实等。面对这样的复杂局面,工会要做到“两个善于”,即善于向广大职工讲明短期阵痛和长远受益的辩证关系,教育启发职工辩证思考、权衡得失、立足长远、着眼大局,以求得职工对改革理解和支持;善于说服并协助企业拿出对改革带来负面影响的补救措施,让部分职工在改革中减少损失,并最大限度地为职工争得更多利益。

我认为工会组织在国企改革中应发挥三个作用。一是推动器的作用。要通过各级组织努力调动一切手段,在方方面面对企业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为企业改革提供推动力量。二是减震器的作用。在企业改革所形成的强大冲击,已使职工承受力濒临极限的情况下,要通过有效的努力使企业对其减震,防止改革因职工反对而夭折。三是稳压器的作用。对企业改革而带来的职工队伍的不稳定,甚至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和改革的推动,工会要出面稳定职工的情绪,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同时要将职工的想法要求及时通报反馈给企业,一定要避免职工有过激过火、违规违法的行为发生。这三个作用的发挥其实是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直接或间接地对职工进行“维权”。□(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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