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政绩观选拔任用干部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2009-06-22 05:02韩学键
活力 2009年4期
关键词:政绩观选人政绩

韩学键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把坚持科学政绩观,能够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的干部选拔上来。将落实科学政绩观作为主线,突出群众在干部考评中的主体地位是总的要求,实现干部工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选人、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根本目的。

一、建立健全符合科学政绩观要求的政绩考评体系,让群众对选人用人的标准知情

政绩考评标准是衡量政绩的尺度,也是选人用人标准的重要体现。能不能贯彻科学政绩观,能不能用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取信于民,前提是能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评体系。要提高公信度,各级党委就要认真总结干部考核工作的经验,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研究制定政绩考评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考评标准让群众知情和认可。

大庆市委从2003年起,一直在研究探索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进行科学考评的办法,并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了试点。2005年,在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指导下,我们制定下发了《大庆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办法》,这标志着我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由试点阶段迈向了正式推行阶段。总结我们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结合中央和省委提出的要求,我认为,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标准的设置上要坚持这样几个原则:

一要注重考评标准的科学性。在政绩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既要考核经济的发展指标,又要考核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的变化,又要看农村的发展;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建设;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

二要注重考评标准的全面性。把党管干部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标准的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既考核德的方面,又考核才的方面。坚持注重经济指标与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方面内容的考核评价标准。

三要注重考评标准的适用性。考核指标既要有确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做适当的调整。考核指标要力求体现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不能一种模式照搬照抄。考核指标的设置涉及到同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类别,涉及不同的政绩形态,因此在指标的设置上要具体可行,避免过于笼统或过细、过繁。

四要注重考评标准的群众性。在政绩考评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但要征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而且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在以组织视角看政绩的同时,努力用群众的视角看政绩,实现组织与群众的评价标准相一致。政绩考评标准在形成政策规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对党委的选人用人标准充分知情。

二、推行使用符合科学政绩观要求的政绩考评办法,让群众深入参与选人的过程

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中间,只有让群众参与到选人用人过程中来,才能保证选出的干部得到群众的认可。这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前提和基础。大庆市委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一直把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作为改革方向,特别是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做出了积极探索。比如,我们通过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二八线”、“三八线”明确了群众意见在选人问题上的具体权重;通过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中开展对干部的民主测评扩大了干部的考察范围;通过开展对干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更广泛地听取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回顾多年改革历程,要使选人工作符合科学政绩观的要求,就要在认真执行政绩考评标准的基础上,在干部考核认定过程中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一要扩大群众参与干部推荐的深度和广度。要教育群众深刻认识选好配强干部的重要性;要及时将空缺岗位、职数、选人标准、选人范围向群众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荐;要尝试将部分岗位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行使,充分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推荐的积极性。要改变单一由干部所在单位群众参与推荐干部的局面,逐步将参与干部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与干部所在单位业务联系紧密的上级部门、干部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代表,让更多群众参与推荐,使推荐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要扩大群众参与干部考察的深度与广度。要拓宽考察内容。既注重考察干部的能力和实绩,又注重考察干部的品行和作风;既注重考察干部的现有工作水平,又注重考察干部的发展潜力;既注重对干部8小时内表现的考察,又注重对干部8小时以外行为的考察。要拓宽考察范围。将干部考察范围拓展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既注重上级领导对干部的评价,又注重基层群众对干部的公认;既注重正式组织的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又注重非正式组织的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既注重与干部关系密切的人对干部的评价,又注重与干部相对疏远的人对干部的评价,提高考察结果的包容度。要拓宽考察渠道。创新干部考察方式,既注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和设置意见箱等传统方式考察干部,又注重通过调查走访、个别访谈、开辟网上信箱等渠道考察干部,让参与考察的群众能真实表达意见建议,从而提高考察结果的准确性。

三要扩大群众参与政绩认定的深度与广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众评价机制。要按照考核主体与考核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责任度”的关系,合理确定评价主体中不同层面的群众评价考核对象的不同比重,使各方面的参与权和意愿都能得到真实有效的反映。要在组织好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集中式民意调查的同时,广泛收集信息,并积极听取干部监督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切实拓展民意调查的范围,全面真实地了解民意。

三、健全完善符合科学政绩观要求的配套制度,让群众监督政绩考评结果的使用

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客观、科学、准确地考核政绩的目的在于,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那些真抓实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扬,使那些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人受到惩戒,努力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办实事,建设一支善谋发展、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多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对政绩考评结果的运用,推行了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制度和考评结果综合分析制度,在干部的调整、任用上充分尊重考核结果,在干部中树立了良好的导向,在社会上树立了各级党委的威信。我认为,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绩考评结果运用的同时,要把建立健全考用结合的配套制度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制度化。

一要把政绩考评结果与干部的升降直接联系起来。做到该提拔的就坚决提拔,该免职或降级的就坚决免职或降级,该平调的就坚决平调,该处分的就坚决处分。否则,政绩考评结果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整个政绩考核也会因此而失去其实际意义。

二要把政绩考评结果与对干部的奖罚直接联系起来。对考核达到标准、成绩显著的领导干部,可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颁发奖金等形式,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考绩较差的个人,可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给予警告教育,还可以给予不晋级或降职、降级等惩罚。对于在政绩考核中发现的个别干部通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手段,制造虚假政绩,或者由于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现象,要严加追究责任,给予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把政绩考评结果与干部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政绩突出的,进行鼓励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对政绩较差的,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要把政绩考评结果与干部的日常培养结合起来。要善于发现那些有潜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地方甘当“孺子牛”的干部,组织上要格外留意、精心栽培,让他们精神上有寄托,生活上有甜头,前途上有奔头。

五要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建立监督队伍。选择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敢于伸张正义的群众代表组建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要建立监督平台。建立健全干部定期向人民代表、上级领导和服务对象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干部监督热线电话、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上监督渠道,为群众有效监督干部搭建平台。同时,要着力强化群众监督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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