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课题组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8年5月至9月,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式,开展了第二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GSS2008,CASS),覆盖全国28个省市区的134个县(市、区)、251个乡(镇、街道)和523个村(居委会),共成功入户访问了7139位年龄在18—69岁的居民,调查误差小于2%,符合统计推论的科学要求。本文根据这次调查数据,对我国社会支持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随着全球化、工业化、市场化的推进,各种社会风险也在大量增加,这些风险在很多情况下超出了个人和家庭的抵御能力,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外部支持和帮助。这种来自外部的支持和帮助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种制度化保障,二是市场提供的多样化的有偿服务,三是有别于国家保障和市场服务的“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来源于家庭支持、亲友支持、个人交往关系支持、社会互助支持、社区支持、社会组织支持等等,它对于建设有效的扶危解困的社会支持网,对于帮助个人和家庭规避社会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支持的重要性在社会转型期尤为突出。一方面市场转型中,原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制度化组织化支持弱化,新生的制度化组织化支持体系还需要时间发育成熟;另一方面现代化转型使熟人社会变成陌生人社会,人们在熟人社会中结成的以血缘、地缘为依托的社会支持网络可能变得非常脆弱,为了适应巨大社会变迁的新情况,需要重新构筑社会支持网。因此,了解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城乡居民获得的各种支持来源的现状,分析其发展变动的趋势,探索构筑新型社会支持网的途径,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
一、社会支持的状况与特点
(一)组织化支持从“单位”转向“社区”
在计划经济时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等“单位组织”,是组织化支持的主要力量,也是政府社会管理的基础。改革开放以后,社会领域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随着社会流动的大量增加,发生了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
根据调查结果,当询问被访者在过去一年间,曾接受过哪些组织机构的帮助时,在全部组织化支持中,由工作单位(包括自己和亲属所在单位)提供的支持只占6.3%,而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提供的支持占全部组织化支持的2/5强。人们从计划经济下有问题找单位,转变为市场经济中有问题找社区。工作单位已经不再是人们生产生活的一揽子包办者,原来单位提供的生活服务和员工福利,转由社会化的组织和制度提供。从“单位办社会”向“社区服务社会”的这种转变,使社区成为整个社会生活中最主要的组织化支持资源的提供者。
当然,不同单位工作的人员,所获得的组织化支持的来源情况也有很大差异。根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改革开放后新生的从业类别,如农村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从业人员更多地从社区获得支持(社区支持所占比例基本都在40%以上)。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传统意义上正式工作“单位”中,如国有和集体企业、国有和集体事业单位等,员工仍然是得到“单位”的支持多于得到“社区”的支持。党政机关较为特殊,他们依靠社区支持的比例在各类工作部门中是最低的,但同时也不存在对单位的依赖,可能的解释是,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化保障,形成了有别于过去“单位支持”和现在“社区支持”的国家保障制度的支持。
总体来看,“单位”在整个社会的组织化支持中已不再扮演主角,以社区支持为主的多样化、社会化的支持越来越发挥主导的作用。那些在非国有单位中就业的样本,他们的组织化支持主要来自社区,工作单位对他们的支持作用很少。传统“单位制”意义上的工作单位——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过多年改革,单位在员工的组织化支持中占有份额平均在22%左右。对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来讲,“单位制”弱化的部分支持,正在由社区、地方政府、党群组织、社会团体和市场化机构分担。不过社区支持在这些员工的组织化支持中所占份额还不足20%,低于工作单位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虽然单位制整体上逐步被削弱,但单位内部的员工,仍然保持其对单位的依赖,从单位获得工作和生活中的帮助。
(二)低收入群体获得的个体化和组织化支持最多
根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家庭人均收入与组织化支持的数量呈负相关关系。家庭收入越低,获得组织化支持的数量就越高(Pearson r=-0.057**)。通过把家庭人均收入五等分组,比较各组之间的组织化支持数量,结果显示收入与组织化支持呈负相关关系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人均收入最低的20%人群,他们得到的组织化支持数量显著多于其他收入组。除了最低家庭人均收入组之外,其他四个收入组相互之间在组织化支持数量上差别不大。收入分组资料显示,组织化支持的对象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另外,家庭人均收入分组与个体化支持数量之间也表现出负相关关系。最低收入的20%样本,得到的个体化支持数量显著多于其他四个收入组。除了最低收入组之外,其他四个收入组之间在个体化支持数量上没有显著差异。这样我们看到个体化和组织化的支持资源,均偏重于最低收入的20%人群。
(三)经济类支持依然是最主要的支持类型
除了比较支持的数量,我们还比较支持类型的差异。个体得到的支持可以是多方面的,有财物上的资助,精神上的安慰,或者生活各类事务等的帮助。我们的分析中概括分为经济、精神、重要事务、一般事务等五类支持。分析结果显示,经济类支持依然是最主要的支持类型。根据收入五等分组,除最高收入组之外,其他各收入组在获得的经济、精神和重要事务三类主要支持类型中,经济类是最主要的支持,但各收入组获得经济类支持的多少,从最低收入组到最高收入组依次递减,表现出明显差异,最低收入组获得的经济类支持的最多。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获得精神类支持的多少,则出现总体上是从最高收入组到最低收入组依次递减的趋势。这反映社会支持,面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满足的是不同的需求层次。
(四)城乡居民支持网存在明显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在城乡居民之间,无论是在个体支持方面还是在组织支持方面,支持网的特点都有明显差异。在差异中我们既看到回归传统的成分,家庭亲属关系的密切交往、相互扶持;也看到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个体支持网的规模缩小,能够提供支持的亲属范围也在缩小,非亲属支持比例增加的趋势。
在个体支持网方面,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拥有更大的个人支持网,并更多地依赖亲属关系。不过二者的个体支持网都是主要由亲属关系构成,亲属关系的比例分别为77.8%和72.6%。另外,农村居民个体支持网中的亲属关系是扩展型的,支持来自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媳婿等各种亲属关系,因为农村的血缘、姻缘、地缘关系往往固定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村民可以维系的亲属交往关系更加广泛。而城镇居民个体支持网中的亲属关系,则集中在核心家庭内部(如配偶关系、亲子关系)。而且,比较中国的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区域,越是城市化较高的地区,居民的个体支持网络就越是集中在核心小家庭内部。工业化、城市化的步伐,往往伴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核心化的小家庭在城市化过程中,逐渐独立于扩展的亲属关系,亲属的支持也慢慢退入小家庭内部,这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组织支持网方面,生活在原来计划经济中心的城市居民更多依靠单位和党群组织,组织支持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不高。首先看一下城乡组织支持网的相似之处,一个是支持数量没有显著差异,再一个不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首要的组织支持都是来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别占城、乡组织化支持资源的41.7%和43.3%,排在第二位的也都是地方政府部门,分别占城、乡组织化支持资源的22.4%和30.4%。但除了这些共同点之外,城乡之间组织支持的差异表现在,城市居民较之农村居民更多地依赖党群组织和工作单位,而农村居民较之城镇居民则更多地依赖市场化机构和社会团体等。
与城市相比,农村缺少工作单位这条组织化支持的渠道,党群组织也不如城市那样发达。数据显示工作单位和党群组织在乡村的组织化支持中,仅占1.8%和6.7%;而城市中工作单位和党群组织的作用远高于乡村,分别提供10.2%和15.0%的组织化支持。乡村在支持来源的市场化上,以银行(信用社)为主的市场化机构,提供了8.5%的组织化支持,这一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在乡村,以专业协会、行会为主的民间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化支持的比例也略高于城市。可以说市场化转型中,原有计划经济较薄弱的乡村先行一步,组织支持来源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均高于城市;城市居民在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不得不寻求原有单位和党群组织的支持。
在城乡支持网络的比较,显示出从传统到现代,从计划到市场,这两种社会变迁过程,作用于转型中人们生活的细微之处。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中,人们并没有丢掉其来源的亲属关系,虽然远亲属之间的交往不可避免的减少了,但还维系着近亲属之间的支持互助;虽然现代城市生活让人们有更多的亲属之外的交往机会,但能够提供支持的人却仍然集中在家庭亲属关系中。市场转型中,新生的社会化、市场化支持不会在一朝一夕间长成,对普通居民来说,需要学习并适应新旧体制的转轨中,建构支持网络、规避风险之路。
二、社会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支持的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根据调查结果,在过去一年间接受过组织化支持的居民只占样本的6.2%,而且其中绝大部分(92.5%)仅得到1个组织的帮助,极少有被访者能得到多个组织的支持,“单位”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单位”在各类组织化支持中所占比例不足7%,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未能加入正式保障程度。另外,组织化支持多数集中在粮食直补、困难补助、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一类的经济支持,经济支持以外的其他支持较少。此次调查中不包括7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考虑这一部分群体的对生活照料的需求,那么包括生活服务在内的支持的缺口就更显著。
(二)组织化支持依然主要依靠地方政府
随着单位制的弱化,居民以往从工作单位可以得到的支持,转为向社会组织和市场机构寻求。但目前社会化、市场化的机构还有待培育,调查数据显示,社会团体和慈善组织仅占全部组织化支持的5%,市场化的机构也只占6.3%。虽然2008年《中国社会统计年鉴》的数字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社会组织有了长足发展,其中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的数量增长很快。但在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极有限。组织化支持需要的资源,依然主要是依靠地方政府配置,这使得城乡居民在获得组织化支持方面,对地方政府抱有过高的期待。
(三)社会支持网过多地依赖私人关系
根据调查结果,过去一年接受过其他个体较大帮助的被访者占样本总量的38.5%,远远超过组织化支持的覆盖面,转型期的人们更多依靠私人关系获得支持。在得到过个体化支持的被访者中间,仅得1个人支持的有占40.2%,得到过2个人及以上个体支持的被访者接近60%。调查发现,个人支持网是由亲属主导的、频繁联系的人组成的小规模的紧密网络,其中绝大多数(93%的支持者)是被访者最为熟悉的人。但维系一个熟人的关系网络,成本也在不断增加。调查显示,家庭用于人情往来的消费与个体化支持的数量之间有显著正相关。被访者获得个体化支持的数量越多,则家庭用于人情往来的消费也较高(Pearson r=0.038**)。人情支出大已经成为居民生活中的负担,特别是在农村,人情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甚高。我们进一步分析人情支出费用与“人情支出大”压力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人们用于人情的开销占家庭总支出比例越大,造成人情支出的压力也越大(Pearson r=0.265**)。
以城乡居民的个体化支持为例,略作说明。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维系的个体支持网规模大,人情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高,进而导致“人情支出大”的压力水平比城市高。本来个体支持网具备灵活性高、成本低的特征,能够发挥贴近需求、支持及时的积极作用。然而对个体支持网的过度依赖,反而造成了社会支持的家庭成本过高。
(四)低收入家庭仍面对较大的生活压力
社会支持网的薄弱,使低收入家庭获得的社会支持依然不足,而且家庭的制度化保障水平也较低。按照收入五等份分组,最低收入组感受到“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压力远高于其他四个组。同样涉及“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医疗支出大”、“无业、失业或工作不稳定”、“赡养老人负担过重”、“家庭成员有矛盾,烦心得很”这五类压力,也都是最低收入组的压力感最重。不仅如此,最低收入组还比高、中收入的前三组感受到更大的“人情支出负担”。
相比其他四个收入组,最低收入组具有以下特征:平均年龄在五个收入分组中是最高的,大多是已婚在职人员,教育程度是五组中最低的(90%初中以下,60%小学以下),大多是农业劳动者(81%)和产业工人(6.6%),工作单位偏向非正规的就业部门(85%农村家庭经营,12%私营、个体、三资),多领取各类补贴(65%),来自高负债家庭(57%)。这一收入组内的居民,最多享有的社会保障类型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各类保障都不超过5%。
三、建设社会支持网的相关建议
(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
目前基层社区组织在正式支持资源的配置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目前社区自治组织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被动工作状态,还没有形成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庞大的“专业化”组织队伍,而且全国村(居)民委员会的数量,以及村(居)委会的成员人数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社区建设应以社会化服务网络中心为载体,依托社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简单的发放救助的“助人”工作,发展到整合支持资源,帮助居民构筑社会支持网络的“助人自助”工作。单纯依靠社区现有资源,要承担从单位剥离和政府转移的社会服务职能,资金不足和专业人员短缺是普遍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条件,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区内外的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群体等各项资源,发展社区服务网络,使社区从福利资源的“中转站”变为整合资源服务居民的“中心”。
(二)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培育社会服务专业化组织
社会工作是创新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一种重要载体和实施手段,在社会管理领域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这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社会管理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帮弱助难、提供各种社会支持等各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培养一支庞大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社会工作专业化组织,通过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拓展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培训机构与基层社区合作的多种途径,充分利用现有社区服务设施和资源,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支持网。要在税收、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教育培训和就业等方面,给予发展社会工作大力支持。
(三)继续发挥工作单位的支持作用
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工作单位在组织化支持上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需要看到,单位支持在目前的转型过渡时期,依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工作单位提供的支持,相比地方政府等的其他支持,同时涵盖经济、精神、重大事务等多项支持的比例最高。原因是单位接触员工的工作生活各方面信息的机会多,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员工个体遇到的困难和需要的帮助。而社会团体、政府部门对个别居民的了解难以深入,提供的支持往往是单一类型的。目前来看,新生的制度化组织化保障体系还未成熟,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服务网络还需进一步建设。所以说,在社会转型时期,依然要注重发挥工作单位的社会支持作用。
(四)建设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虽然社会支持对个体来讲是不可缺少的“减压阀”和“缓冲器”,但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规避生活风险更重要的是依赖制度化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只有建立健全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建成比较完备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生活会支持体系,这是社会安全网三个重要支柱,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从而保障团结互助、互信繁荣的和谐社会生活。
(课题组主持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执笔刁鹏飞,李培林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