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偷窃案

2009-06-15 07:25海因茨·里塞
译林 2009年3期
关键词:女仆克朗书桌

海因茨·里塞

女仆打开门,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门口,他拿下头上的帽子。是个外国人,女仆心想。从他身穿的西装款式就看得出,这儿男士穿的西装可不是这个样子;他脖子上系的这条领带可真是花哨,活像一只彩色的蜂鸟。而实际上他已经上了年纪,满头头发都灰白了。

“您找谁?”女仆问。

“我找尼森先生,”陌生人说。“他就住这儿,不是吗?”他一边说着,一边手指掠过房屋墙壁,指指花园大门——可那里并没有挂着牌子啊,她真想告诉他。

“没错,”女仆说,“这是尼森先生的家。可是您不能见他。”

“我不能见他?”男人问,露出一脸吃惊的神色。“难道尼森先生去世了吗?或者他出远门了?”

“都不是,”她答道,“尼森先生身体很好,他也没有出门。他正在洗澡呢。”

“哦,”陌生男子听了这话,显然很高兴,说话声也大了,“这没关系。我会在这儿等,直到尼森先生洗完澡。我到他办公室坐坐,右边那儿第一个门进去就是,对吧?尊敬的小姐?”

男子说着跨进了前厅,女仆稍稍让到一边。

“您好像对这个房子很熟悉?”她问。

“很熟悉?”男子答道。“非常……非常熟悉,尼森先生的父亲盖这座房子时,我也在┏…那时还没有您哪,请允许我这么┧怠…”

“是的,”女仆说,“我那时还没有出生呢。”

“真是有趣,”男子说着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好吧,现在您去干活吧——您还正忙着,不是吗?能把我的帽子拿到衣帽间吗?”

女仆接过帽子:“也许您得稍等一阵子,”她说,“一直到尼森先生下楼来。他几分钟前才进的浴室。”

“等一阵子?”男子几乎叫出声,接着像祈祷者一样合起了双手。“等一阵子,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这会是多久?不会是好几个钟头,或者好几天吧……我有三十多年没见尼森先生了——确切地说,是三十三年零四个月,如果您对数字感兴趣的话。”

“这么长时间啦?”她问。“我这就把您的帽子拿走。”

她带上办公室的门,走了。

陌生人审视着这个房间,一切还是从前的老样子。墙上的版画、书橱、书桌,连桌子前面的沙发也是以前的,只不过皮面显得破旧了些。这么多年来,这些家具一直就这么被摆放在这儿,有人细心维护着它们,拂拭掉上面的灰尘;而自己呢,内心深处却还一直感到不安,不管是在这儿,还是在别处。想到这些,不由得一阵抑郁感压上心头。对经济破产的恐惧和担忧消失了——如今这个曾一度穷困潦倒的外国人变成了一位尊贵的绅士。然而,罪孽感还一直萦绕在他心头,那是良心在谴责着他。自那次罪恶的行为之后。不,不是罪恶的行为,是卑鄙的行为。是的,在那次卑鄙的行为之后。

男子两眼盯着书桌,中间的那个抽屉,那时,它上面的玫瑰花饰松了,他转动钥匙时,它还咯吱吱地响,现在它又被拧紧了。但是,钥匙现在还是插在锁孔里。现在……即使现在……它还插在那里。这许多年就像过了一天,可是这些时间对那一天里发生的事情,又意味着什么呢?男子手里拿着那把钥匙,三十三年零四个月过去了,真是奇怪,一切又要重新再来一次。男子突然意识到,他现在手里正捏着这把钥匙,而且正在转动着它,不过今天他不想干什么偷偷摸摸的事儿,他要承认所有的一切,坦白一切。一句话:我曾经犯下了罪孽。

也许根本不必这么做,男子转动手中的钥匙,抽屉打开了,里面的东西摆放得井然有序:左边放着一叠扎捆在一起的银行账簿,中间是银行结单和支票簿,右边——右边放着一摞钱,还是跟从前一样,至于尼森是否清点过这些钱,他很怀疑。陌生人原本要承认一切,现在有一条更容易走的路摆在他面前。三十三年零四个月究竟算是什么呢?比一天还要短:早晨你从一个抽屉里拿走了一些钱,中午你再把钱放回去,那么,这些钱就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就像魂灵变了个戏法一样。男子手伸进自己的衣服口袋,掏出了一大沓钞票,他用紧张得颤抖的手指数出了三千克朗,初始资金也会因利息而增多,他想。剩余的钱他又放回了自己的口袋,不过,这三千克朗他没有立即放进抽屉里的那一摞钱里去,一次卑鄙的行为不能这么容易就被赎清,他想。我得向他承认过去的一切。就在这时,突然前厅里传来了脚步声,得赶紧作出决定——他把手中的钱压在那一摞钱的下面,赶紧关上了抽屉。他刚做好这些,尼森先生进来了。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位客人——“是你?”他问,“我真是太高兴了,我们多久没见面了。你现在待在国外,看得出来,混得还不赖嘛。我有一次也和一个人说起了你,我想他曾经在你的工厂里干过,这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可你连封信也不给我写……”

“哦,不——”

“那时你日子很艰苦,是吧?不过现在这些艰难你都挺过来了?你会在这里待一阵子,待几个星期,怎么样?当然你是我的贵客,我这儿有足够的地方给你住。”

“请原谅,”客人说,“我明天就得走,船晚上开。以前我有的是时间,而现在我只有钱,对我们这种人来说,同时拥有这两样,已经是奢望了。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请别误解我,对我来说,我们俩在一起待上五分钟就满足了。我真希望你能原谅我。”

尼森听了这话,哈哈笑了起来。

“你请我原谅,”他大声说,“哦,不,你可真是与众不同。是因为你没有给我写信?这也没什么必要,毕竟我俩的友谊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啊。”

他哈哈大笑,拍打着客人的肩膀。

“到客厅里坐坐吧,”他说,“我们应该喝一瓶葡萄酒。”

就要开始了,陌生人心想,可是我却没有勇气继续下去。他们走进了客厅。

“你结婚了吗?”客人问。

“我结过婚,”尼森回答。“我妻子过世了,是十年前。在你走了以后,过了两年,我娶了她。你呢?”

“我还是一个人。你有孩子吗?”

“有一个儿子,今年二十二岁。”

“哦,二十二岁?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年龄。”

“哼哼……没错,充满希望……”

客人沉默了一会儿。“听你的话,”他说,“似乎谈到希望你就很怀疑——请原谅,可是听你这么说,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也许是我多虑了。”

“不,你没有多虑。可是我还不能确切告诉你是什么事儿,现在还不能,也许以后可以。这都取决于一次试验——看他能否通过,你明白吗?我要考验一下他。”

“哦。考验什么?”

尼森没有直接回答。“我不知道,”他说,“我是否该跟你说说这事,也许应该静候事态的发展。”他看着客人,一脸犹豫不决的神色。“可是,”他又喃喃自语,“这也没什么。毕竟我们是好朋友,不是吗?”

“没错……是好朋友,”客人附和着;尼森的话令他感到有些难堪。

“你还记得——”尼森突然问道,“许多年前我被偷过吗?损失的数目不算太大,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是一千或者一千二百克朗。只不过那时对我来说是一大笔钱,是我第一项发明的酬金的一大半,我把它放在我父亲的书桌抽屉里,那时他刚去世后不久。哦,不,你不可能知道这件事,我想,你那时已经去了国外。”

我的嗓子眼干得快要冒烟了似的,客人心里想。“那时你把钱放在书桌里,”他问,“抽屉没有锁上?”

“对,没锁。”

“然后钱就被偷了?”

“不是全部。大概被偷了一半,小偷还留下了一部分。”

“你可曾怀疑过谁?”

“是的,当然了。我那时有一个女管家,我看她是唯一可能偷了钱的人。我后来解雇了她。”

“你没有告诉她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没有。这么做毫无意义,她当然会一口咬定自己什么也没干,况且我也没有抓住她什么证据。”

“后来怎么样?”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从那以后,我便不再相信别人了。虽然后来我也经常往抽屉里放钱,但是每回都事先仔细清点过,然后观察那些靠近它的人。我用这种方法来考验他们。”

“也考验自己的儿子。”

“是的。”

“那么你这回把做试验的钱放哪儿了?”

“还是在我办公室的书桌里。”

“你把那些钱的号码都记下来了吗?”

“哦,没有。”

“但是数目记下来了?”

“不必用笔来记。我心里头十分清楚。”

客人耸耸肩膀。

“数字这玩意很容易把人弄糊涂的。”他说。

他们听见房门被打开了,“就是他,”尼森说。“他今天中午说他晚上要和几个朋友们一起玩,我也没告诉他今晚我不出去看戏。刚才我已经把女仆打发走了,他会以为我不在家。”

上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

“他将从这儿搬出去。”尼森说。

“你不觉得——”客人说,“你对儿子的猜疑有些太过分了吗?你的怀疑至少该有个理由吧?”尼森把身子朝客人这边探过来。

“一个理由?”他反问道。“三个,四个,或者五个理由,他花钱大手大脚,还在外头欠了别人的钱……还是别叫我把他的事一件一件说给你听吧。不过今天我会弄清楚,他是否值得我信任。”

他俩坐在那儿,只是喝酒,都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能听见下楼梯的脚步声,门关上了。“他去我办公室了,”尼森说,客人点点头。

又过了两三分钟,气氛紧张得令人难以忍受。接着,门又合上了,一切重又变得悄然无息。

“你要去干什么?”尼森问。“你坐在这儿,算我求你;不管怎样一切已经决定好了。”

“你肯定不是女仆……”

“完全肯定。”

房门关上了,尼森立刻站了起来。“两分钟”,他说,客人点点头,我刚才应该承认一切,他想。可是向谁承认?这位——这位陷阱设计者吗?决不能,他把身体重又陷进了沙发里。

几乎过了十多分钟,尼森才回到了客厅。

“奇怪——”他说,“真是怪事。”

“怎么啦?”

“数目不对头。钱——”

“这么说他还是偷了?”

“不,”尼森说,他几乎喊出声来,“不,他没有偷……也许是我弄错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钱数不对,也许我该把数目写下来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客人问。

“哦——”尼森喊道,“书桌里多了一些钱,比我原来放的钱要多。我把那一摞钱数了五遍,结果都一样。我肯定没有搞错,里面正好比原来的多了一千克朗。”

“你一定是——”客人说,“没有记对你放进去的钱数”;他说话的声音颤抖起来。多了一千克朗,同时又少了两千克朗。魔鬼的数学公式。

尼森把头埋进两只手掌里。

“是的,”他低声嘟囔着,“只会是他了。我儿子怎么会把一千克朗放到我的书桌里?他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钱。即使有,那也是偷来的。”

“没错。他大概偷了钱。”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

他们都沉默了,后来他们一起吃了晚饭,谈了一些其他的事儿。我得承认这一切,客人想,但是不是在这儿。这一切太过分了,人们可以去考验上帝,考验一条狗,或者试验一座桥,可是在人身上一切都会破碎,到处都是罪恶,一个充满了罪恶的泥潭,在那里头没有人能直起腰板走路。

“我累了,”他终于说了。尼森把他带到了客人的卧室。

“晚安,我们明天见。”

“好的。晚安。”

客人没有上床睡觉,他在沙发上坐下,眼睛盯着墙壁。偷了两千克朗,居然还通过了考验:可这并没有比偷了一千克朗使一个无辜者遭受嫌疑而被赶出这个家门的情形更加恶劣。难道不是这样吗?不,这样肯定要好些——我的这笔钱用得很好,他自嘲地想道,使一个行为不端的人免受他本应得的嫌疑,这可真是一项美好、连上帝也会满意的投资啊。

现在怎么办?有很多种办法,可是没有一种行得通,没有人会相信一个曾在三十三年前做出卑鄙行为并一直隐瞒至今的人现在对一个年轻人的指控。不——没有人会相信他。当然,客人也可以在年轻人回家的路上截住他,然后告诉他,他应该承认自己的行为,还可以向这位年轻人解释,说他知道他偷了两千克朗。可是年轻人也许会耸耸肩膀,然后若无其事地进屋睡觉了,这是极有可能的。对,很可能是这样。人年轻时,往往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犯下的未被证明的罪孽,良心也不总是能唤起正义啊。

清晨四点,当窗前树林后面的天空蒙蒙发亮时,客人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开始写一封信:他突然想起——他给他的朋友写道,他还得在这个海港之城拜访一个人,所以必须立刻动身就走;并请求朋友原谅自己突然不辞而别。对于他的儿子:尼森是否愿意把他送到他——客人的工厂里去?让他去干一些适合他的艰苦的工作。毕竟他,这位客人也没有任何继承人,这点他朋友也知道。“一个受到偷窃嫌疑的人,”他写道,“跟小偷没有什么两样,我从经验认识到这点,他们被过高要求了。”他停了笔,犹豫是否该把“我从经验”几个字画去,接着发现这几个字可以有很多种理解,终于还是保留了它们。“人们可以医治好他们,”他接着写道,“只要信任他们,而不是考验他们,因为他们通过不了这种考验。但是,作为暗中选中的继承人,他的任何行为都应该规矩、清白。”坦白,他想,这是自己的坦白,也是为自己的辩解。

他把信放在桌子上,脚上只穿着袜子,悄悄地溜下楼,出了房门才把鞋穿上。一只乌鸫在树上欢快地歌唱,花园里花朵上滴滴露珠晶莹透亮。他走到大门口,转过身又看了一眼。他觉得朋友的卧室的灯好像还在亮着。其实,是他弄错了,那是清晨初升的太阳在窗户玻璃上的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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