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有关部门明确了全省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规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最低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元。
安徽省要求,各市在省定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同时,有关部门表示,收费标准差距大,主要是因为涵盖了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既包括城市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也包括农村托儿所。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评定的等级标准,在成本调查基础上适当拉开收费差距,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严禁相互攀比。
安徽省有关部门还表示,各地要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管理,严禁幼儿园擅自立项收费,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费用;落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保育教育费退费和伙食费结算的有关规定。
安徽省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幼儿园擅自立项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以及在正常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中国教育报》2008.12.15 俞路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