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法 王治香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说明《教育世界》对日本实业教育制度的译介和对西方国家实业教育的介绍,阐述了其在晚清实业教育制度引入和实业教育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教育世界》;实业教育;罗振玉
作者简介:谢长法(1965--),男,河南省新乡市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史、中国近现代留学教育史;王治香(1964--),女,河南省新乡市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院教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五”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国职业教育的近代化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FAB011018)。
中图分类号:71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518(2009)10-0062-03
《教育世界》是我国最早的教育专业杂志。由罗振玉于1901年5月在上海创办,王国维主编。它初为旬刊(每月上、中、下旬出版)。从1903年4月第69期起改为半月刊,此后至1908年1月终刊,共发行166号。后由《教育世界》社按年分类合订为《教育丛书》五集,“以便观览”。由于当时介绍东西方教育的媒介还非常少,所以,《教育世界》在引入西方的教育制度、教育思想,倡导改革我国传统教育方面具有开路先锋的作用,影响甚大,十分引人注目。而就其对近代中国实业教育发展所起的作用而言,则主要体现在其通过刊载介绍西方国家特别是日本的实业教育法令将实业教育制度引入国内,以及通过介绍西方国家实业教育的发展状况并刊登倡导实业教育的论文以推动中国实业教育的发展等方面。
一、对日本实业教育制度的译介
《教育世界》乃是为广泛吸收、借鉴国外教育经验,以图振兴中国教育而创办的。正如罗振玉在《<教育世界>序例》中所言:“世界者人才之所构成。而人才者又教育为之化导者也。无人才不成世界,无教育不得人才。方今世界,公理不出四语,曰:‘优胜绌败。今中国处此列雄竞争之世,欲图自存,安得不于教育亟加注意乎?爱取最近之学说书籍,编译成册,颜之日《教育世界》,以饷海内学者。”
初刊时的《教育世界》作为当时我国唯一的一份介绍、传播外国教育的杂志,为了达到其上述创办目的,特辟“文篇”和“译篇”两栏(改半月刊后则分为论说、学理、教授、训练、学制、传记、小说、丛谈、杂录、文牍、本国学事、外国学事等栏目)。“文篇”多为针对中国当时的教育现状所提的改革建议。象罗振玉的《教育私议》、《各行省设立寻常小学堂议》、《设师范急就科议》、《教育赘言人则》、《学制私议》、《论中国亟宜兴实业教育》、《学部设立后之教育管见》,王国维的《论教育之宗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英国教育大家洛克传》、《法国教育大家卢骚传》,张元济的《答友人问学堂事书》等。“译篇”则主要刊登日本兼及英、法、德等资本主义国家有关教育制度的学校章程、法规和条例等。罗振玉认为:“教育一事,当全国划一,故以颁教育制度为第一要务。”然而,由于“吾国教育尚在幼稚时代,罕有窥世界之真面目者,与其为武断之议论,不如直译外籍供人采择。尚不至贻误后来。”基于这一认识,仅从第1号至第65号。《教育世界》全文刊载的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法规和条例就有90余种之多。其中有关实业教育方面的主要有《中学校实科规程》(第7号)、《实业学校令》、《实业学校设置废止规则》、《实业补习学校规程》、《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施行规则》(第11号)、《发布实业补习学校规程训示》、《工业学校规程》、《农业学校规程》、《商业学校规程》、《商船学校规程》、《徒弟学校规程》(第12号)、《东京职工学校附属工业补习夜学校校则》(第16号)、《日本实业补习学校条议》(第20号)、《改正实业补习学校规程》(第22号)等。
日本自1872年颁布《学制令》后,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极大发展,至19世纪末,鉴于产业革命的兴起对技术人才培养的要求,在1893年井上毅就任文部大臣后,努力推行振兴实业教育的政策,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发展实业教育的法令。特别是在1893年11月和1894年6月由日本政府先后公布的《实业补习学校规程》和《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更是充分反映了井上毅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实业教育体系和积极致力振兴中等实业教育的思想。前者规定:实业补习学校是对愿就业的儿童进行的小学教育补习,同时用简易的方法教授他们有关的职业知识与技能:入学者为小学毕业生,修业年限为三年:开设的科目有修身、读法、习字及有关实业科目。后者要求:为奖励实业教育的发展,由国库每年支出15万日元作为实业教育经费的补助;对每个学校的补助金额与该校成立时所用经费额相同:接受补助的对象为公立实业补习学校、徒弟学校、简易农学校及中等实业学校教员养成所等;对于地方政府认可的由农工商行会设立的实业学校,经文部大臣的特别批准也可获得资助。
在《教育世界》刊载的日本有关实业教育的法规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实业学校令》,也正是鉴于它的重要性,《教育世界》的编辑者没有考虑这部法令颁布的时间先后,在《教育世界》上首先将之刊出。
由日本政府公布于1900年2月的《实业学校令》,使得“实业学校”这一名称最终取代了“专门学校”和“技艺学校”的称谓。它规定:实业学校的宗旨是使“从事于工业、农业、商业等实业者有必须之教育”:实业学校的种类分为工业学校、农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及实业补习学校。其中蚕业学校、山林学校、兽医学校及水产学校属于农业学校,徒弟学校属于工业学校。由于《实业学校令》只是对实业学校所作的一般纲领式的原则性规定。并未对各种具体的实业学校作具体的说明,所以,在《实业学校令》公布的同年,文部省又公布了与《实业学校令》密切相关的《工业学校规程》、《农业学校规程》、《商业学校规程》、《商船学校规程》、《水产学校规程》、《徒弟学校规程》,并修正公布了《实业补习学校规程》,详细规定了这些学校的入学资格、修业年限、设置的学科及实习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使日本的实业教育制度得以正式确立。而所有这些实业学校的法规,基本上均得以在《教育世界》上得以刊介,这对于国人了解日本实业教育的发展。对于借鉴日本的实业教育制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对西方国家实业教育的介绍
在《教育世界》的创办人和编辑者看来,“二十世纪之世界,其国际竞争之世界乎!而其所持以为争者,则生计问题是也。生计之源。不外三要素焉。一、天产之力,二、资本之力,三、人为之力是也。立于生计竞争之世界,欲有以战胜他国,必力谋三端之发达,舍此无他术也。”罗振玉并举例说,象美、俄、英、法、德、日等,均“注意于实业教育,至今日而
殆收成效矣”,故,“查大势之所趋,鉴国民之所短,苟非陶冶人才,有足以经营实业之能力,而欲立于二十世纪生计竞争之世界。盖忧乎其难矣。”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教育世界》将介绍西方国家实业教育的理论和实业教育的发展作为其一项重要内容。统计这方面的文字主要有:英国斐理普麦古那著、日本一户清方、上冈市太郎译的《实业教育》(第19-20号),《美国教育制度》(第41-42号),《德国实业教育之大略》(第44-48号),《欧美高等商学校计数》(第49号),《英国实业教育之缺憾》(第50号),《记伦敦高等工学校》(第69号),《奥地利实业教育述略》(第72号),《俄国实业教育述略》(第73号)。日本赤司鹰一郎、在原美诚著的《实业补习教育论》(第79、83、87号),《德国工业教育之盛况》(第96号),《美国女子职业教育之一斑》(第123号),《美国实业教育费之增加》(第126号),《记美国实业教育令》(第127号),《记法国实业教育》(第131号),《记比利时实业教育》(第132号)。《法国农业学校述略》(第144号),以及由时任出洋学生总监督夏偕复所写的《学校刍言》(第13-15号)等等。这些文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对西方国家的实业教育作了介绍。如《美国教育制度》介绍说:美国教育“别其系统。则有公立小学校,公立中学校,公立农工科高等学校,州立大学校,州立师范学校。州立育哑学校,国立海陆军大学:商业学校。技艺学校,法学、医学、神学专门学校,宗教学校及大学等”。在《德国实业教育之大略》中,对德国的农、工、商教育的目的、设科内容、课时分配、实习工场等作了详细说明。文中言道:德国的农业学校分为4种,即高等农业学校,中等农业学校,低度农业学校和农业补习学校;工业学校则有5种,即高等工业学校,美术工艺学校,中等工业学校,低度工业学校和工业补习学校:商业学校则包括高等商业学校,中等商业学校,低度商业学校和商业补习学校。如夏偕复在《学校刍言》中介绍说:日本的工科大学分土木工学、机械工学、造船学、造兵学、电气工学、建筑学、应用化学、火药学、采矿及冶金学九个学科,修业年限各为三年:农科大学分农学、农艺化学、林学、兽医学四个学科,修业年限也各为三年。实业学校“所以教授中等农、工、商等实业之教育”;实业补习学校“所以教授从事诸般之实业及儿童之补习小学校教育者,以简易之方法及其职业必要之智识技能。”其他象商业学校、工业学校、农业学校等的设立也极其普遍。
在介绍西方国家实业教育发展的同时,《教育世界》极力倡导和建议中国也应当学习西方,大力发展实业教育,而在这方面。尤以罗振玉所提建议最为引人注目。
1901年,罗振玉从日本考察教育回国到上海,创办了《教育世界》,基于其对实业教育的理解和认识,创办初期,他在该刊上发表了多篇有关实业教育的文字,如《教育私议》(第1号)、《学制私议》(第22号)、《论中国亟宜兴实业教育》(第33号)、《论教育宜注重实业》(第54号)等,这些文章多为有感于外国实业教育的发达而倡导中国发展实业教育。如在《教育私议》中,罗振玉极力建议亟设包括实业学堂在内的各级各类学堂,并特别提出:“宜先从小学堂及实业学堂人手”,而在实业学堂中,则应“先从农工之简易者人手,而徐进高深。然后渐次立中学、师范学,如是而循序渐进”。《学制私议》一文,是1902年4月,罗振玉从日本考察教育回来不久,受日本教育的启示而撰写的,文中他建议每省应设高等农工学校各一,“至商埠附近之处,则须立商业学校(先立商埠,后及内地);矿产盛处,则立矿务学校;警察商船等学校,则将来相宜立之”。另外,“农工商业学校,必附设农工商教员养成所”。将实业学堂的设立置于重要、首要的地位。1902年9月,罗振玉又作《论中国亟宜兴实业教育》,文中,他更将实业教育与普遍教育、高等教育、军事教育并列,认为“四者相须,不可偏废”,特别是实业教育。更是“不可稍缓”,因为“国力所系。不外农商”,自古以来“未有不讲利用厚生,而能化洽政举者”,况且如今中国是当“海内虚耗”之时。因此,他特提出了着手发展实业教育的方案四端:开实业专门学校,于小学校增实业科,奖励实业学会和各省立土产工业调查局与陈列所。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建议,多是“宜采欧美成法,而仿行之”的认识的具体体现。如正是基于“考外国实业学校之阶级,有与高等小学等者,有与中学校高等学校等者,有为大学校一专科(如农、工等是)者,”所以罗振玉提出,中国“今宜先立与高等小学、中学平级之简易农学校、手工学校、职工徒弟学校”,取文理已通的学生学习数年后,再设立高等的实业学校,招收中学和简易实业学校的毕业生入校学习。再如,出于“考之欧美普通教育多附设实业一科,如手工或农业之类。以启生徒研究实业之思想,谋国家实业之发达”,象英法的小学校多附设手工科,日本的小学校多附设农科,所以罗振玉建议中国如今也“宜于小学校,增入农艺、手工等附科,以养成实业界之思想,以洗向者贱视实业之惯习”。而鉴于“欧美各国及日本,凡实业学校,国库有补助费,以奖励之,又关实业各学会,林立棋布”,故“今宜奖励私立之实业学校及学会。以赀引导,以补助国家教育之不及”。罗振玉满怀信心地预言,中国如果借鉴欧美国家对实业教育“奖励保护、无微不至”的做法,“努力图之”,“国家为之提倡,而民间为之协助,行之十年,成效必著”。
综上,正是由于《教育世界》对日本和西方国家实业教育制度的译介和对中国发展实业教育的倡导与建议,使得国人通过这一载体和窗口,不仅对欧美国家和日本实业教育的发展有了最初的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而且,对于清政府实业教育制度的制订和实业教育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应和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