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认识舞弊,预防和检查惩治舞弊越来越有其特殊意义。
一、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是人为达到不良目的,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种故意行为。从舞弊的主体方面可把舞弊行为划分为组织舞弊和个人舞弊。组织舞弊是指组织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权有关经办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故意行为。个人舞弊是指员工私自为了个人私利利用不正当的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组织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为。
二、会计舞弊手段透视
1、收入舞弊途径
﹙1﹚扩大销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2、费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2﹚费用摊提目标化。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推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推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3、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及配股需要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
﹙3﹚借款费用。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
﹙4﹚无形资产。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这两个阶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过主观划分,来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此外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这也给一些公司利用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或摊销年限来操纵利润提供了途径。
﹙5﹚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在这里,“已发生”和“将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时态,却关系到补助的确认金额及当期利润实现程度。当前的环境之下,是否如实确认,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有些企业可能人为调节补助操纵当期利润。
﹙6﹚固定资产。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7﹚资产减值。新准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转回减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存货,其他如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仍可转回。因此,新准则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公司可能为避免当年亏损,不按规定提足减值准备,留待以后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
﹙8﹚公允价值。新准则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公允价值的应用在很多处理上需要人为判断,加上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会利用“公允价值”来调节操纵利润。
4、常见的存货舞弊手段
存货舞弊主要有两种情况,即虚增存货和虚减存货,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点。
(1)操纵流通环节,虚增成本。包括在采购环节虚构入库存货、伪造各种单据增加入库成本等;在生产领用和费用归集环节,错误的费用归集,人为调高存货成本等;在销售和发出环节,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人为调减发出存货的数量、期末不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成本的结转等。
(2)操纵存货盘点,虚构存货。主要有:人为操纵对进行重复盘点、隐瞒毁损存货和盘亏损失、虚构存货盘盈等。
(3)故意错误的存货资本化。即将原本应该在当期费用化的一些费用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当期费用,而是人为的将其资本化,以达到虚增存货资产,减少当期费用,最终达到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
(4)利用存货的特殊业务进行舞弊。企业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虚假的时间性差异、虚假披露等手段操纵利润等。
三、上市公司舞弊审计的策略
1、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
通过对近几年爆发的财务欺诈案的分析,发现现代的财务欺诈往往呈现出集团串通舞弊的大范围性和舞弊行为的高智商性。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每个项目时以及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不能盲目认定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
2、分析研究舞弊产生的环境因素
审计人员应重点分析研究舞弊产生的环境因素,而非舞弊产生的表面结果。其中涉及财务指标的有: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或信用短缺,影响了营运周转。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品质逐渐恶化。审计人员还需格外关注管理当局是否存在财务欺诈的可能,财务欺诈风险因素包括:财务稳定性或盈力受到威胁;管理当局承受异常压力;管理当局经济利益驱使;特殊的行业或经营性质;特殊的交易或事项;公司治理缺陷;内部控制缺陷;管理当局态度或缺乏诚信等。
3、测试及评估公司管理层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基本目标是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施经营管理目标。而舞弊财务报告的制造者大多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基于种种动机对财务报告进行“操纵”,具有舞弊或串通舞弊的便利,审计人员很难在正常的审计程序中查找出舞弊行为。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手段对公司管理层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检查特殊分录和其他调整;对会计估计进行复核以检查其倾向性,包括对重要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进行追溯复核;对大笔非正常交易的业务合理性进行评估等,评估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审计人员可根据公司管理层逾越内部控制的程度,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等级,设计发现舞弊财务报告的专门审计程序,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4、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寻找舞弊的迹象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分析性复核相当于从一个全局的角度看待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结果,从全局出发审慎研究审计结果的合理性,相当比例的财务报告舞弊的曝光最初都源于分析性复核程序中发现的线索。分析性复核程序可以运用于审计的整个阶段。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性复核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获取更好的了解和确认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意外波动,以便找出存在错报的风险领域帮助其确定审计重点,据以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在实施审计阶段,审计人员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收集与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相关的特殊认定的证据。在审计报告阶段,审计人员可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来对被审计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最后的复核,以便检查所审计会计报表是否存在不合理现象。
5、追加延伸性的审计程序
舞弊审计执行的一般审计程序与常规审计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仅仅是执行审计的目的不同而已。除一般的审计程序之外,舞弊审计中常常还需追加延伸性的审计程序。延伸性审计程序主要取决于审计人员的思维、想象力以及管理当局的合作程度。常用的延伸性程序是多次进行突击盘点。盘点是审计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必要审计程序,舞弊者对审计人员的第一次盘点常常有所戒备,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的突击盘点由于其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往往使舞弊者措手不及。企业若虚增资产或成本,一般会通过虚构供应商以伪造虚假的采购业务来进行,而企业若虚增收入,往往会采用虚构客户的方式,通过发运未被客户拉走的订购的产品来虚增销售收入。审计人员对企业供应商或客户进行重新调查,以便发现上述的舞弊行为。对不正常的交易或违反常规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特别询问程序。在进行询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有可能涉及舞弊的人员讨论舞弊的可能性,以免引起舞弊者的警觉,增加审查的难度。
﹙责任编辑:张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