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景杜
一
近几年来,湖南职业性舞蹈创作、编导,在“三贴近”的感召中对小型类舞蹈创作活动的启动与重视,伴随着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比赛、中国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国文华奖全国舞蹈比赛等赛事的积极参入,不但重新焕发起作为湖南职业舞人在舞蹈创作中的“自主”意识和“创新”情怀,并为湖南舞蹈文化特色的成就与发展,注入了具有现代性意义的色彩。在这里,对其职业性舞蹈创作、编导获奖节目的题材范围与形式规范,艺术方法与总体风格发展走向等美学规范作出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或许能促进本土的舞蹈创作去掉些许的“盲目”或“重复”,朝着更为通达、理性的方向行进。
2005年,由湖南省歌舞剧院创作、表演的集体舞《红苗伞》(黄炜编导),在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大赛中荣获作品三等奖;2006年,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创作、表演的女子群舞《火塘边》(王端仪编导),在中国文华奖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获中分别获得创作、表演三等奖及园丁奖。
《火塘边》与《红苗伞》是湖南职业创作、编导家着眼湖南“湘苗”特有的生活形式,以可感的、实在的情境、情节、情绪为舞蹈发展的依据,为观众展现的来自“火塘边”、“红苗伞下”苗族男女青年鲜活、生动的日常生活图景。《火塘边》的艺术想象源于火塘和在火塘边烤火的苗族姑娘,“火塘边”,是一个十分具象的所指,亦是一个十分具体的空间规定,在这里,舞蹈的开展有两种可能的走向:一是在“火塘边”的局限中,以独到的视觉进行舞蹈人物的行为开掘,于是,细节的连贯、情绪的转换与情感的真实,便显得十分的重要。第二,是以火塘与火塘边人物的遐想为契机,去展现由于火塘中那腾升的“烈焰金星”而“引发”、产生的无限的空间想象。这两种可能的发展走向,并非完全是独立的“自行其道”,它们常常处于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况之中,然而,在具体的创作中,编导往往会在“个人化”的经验与创作、编导风格及擅长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下,来选择并确定其走向的可能,这亦是一种在主题的圈定下对总体的艺术方法的选择与确定。群舞《火塘边》的创作、编导思考显然偏重并选择了前者,这是作为湖南舞蹈创作、编导家对本土“传统”美学原则的一种承传,也是对本土舞蹈观众审美情趣、审美心理的一种认定与把握——着重于“叙事性”、“目的性”语言构织与“线型”发展的舞蹈结构,在关注情境的营造和情绪的叠进中,使火塘边苗女们青春的“心火”、“情火”,如同火塘中的烈焰般燃烧。发光,发热。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大赛的获奖作品《红苗伞》,也基本属于上述类型的舞蹈构织,笔者曾在观赏随笔中对其所展现的情境、形态、细节、内涵等作出过如下的描述:红伞托起的骄阳/红伞下燃烧/扭扭摆摆的辣妹/兴浓趣高/蹈舞踏歌的阿哥/情焦意躁/那红伞里的故事有谁知晓……舞中的情、情中的爱,一切的“发生”,都在据实的表现中获得了尽情的抒发。《红苗伞》“个性”且“味浓”,它荡漾的是一种农耕文化浸漫下的“拙朴”与“冲动”,亦正是这拙朴的身体语言表达和冲动的情感宣泄,致使湖南民族民间舞蹈动态、动律的风采别样,它内涵着极其实在的生活感受,张扬着十分激越、辛辣的原始动力,同样,《火塘边》亦如此。
“真情真实”、“以情煽情”、“唯情而舞”的美学追求,使湖南职业性的舞蹈创作逐步获得了自身的艺术个性与审美价值。正如湖南省舞蹈家协会主席许红英所言:“舞因情而生,舞为情而舞,舞/情相融且动容……”这鲜明的艺术主张,感召着湖南职业性舞蹈创作、编导们突破本土民族民间舞蹈资源的局限和舞蹈风格、特色的欠缺,独辟蹊径、遵循现实主义的创作法则,植根生活,为探索、成就湖湘舞蹈文化的特色作出着不懈的努力。
二
2007年四川成都举行的中国文华奖第七届全国舞蹈比赛,在“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的“主题”限定下,使这次入围大赛的节目充满“三贴近”的时代感。湖南职业代表队在坚守现实主义美学原则的追求中,以原创性舞蹈《空巢的孩子》(马波、危婉创作)和《袁隆平的梦》(李姹娜创作)分别夺取了这次大赛作品的二、三等奖,这是湖南职业代表队继1986年全国第二届舞蹈比赛后的再度“亮相”,尽管这次大赛所取得的成绩并未在获奖等次上超越20多年前的《笑哈哈》(二等奖);《侗乡明月夜》(三等奖),但是这份荣誉的取得,却彰显了当代湖南职业舞人在面对以北京舞蹈学院为龙头的“学院派”、以中央各歌舞团体为领先的“剧院派”、以总政歌舞团为聚首的“部队派”、以及各具特色的“地方派”的“舞蹈纷争”,其“敢为人先”的团队实力和一份从容应对的能力。
“双眸耀动着天上的白云/暖暖的绵绵的是妈妈的胸房/双眼凝聚着山间小径/摇曳的晃动的是爸爸的身影/追着白云/穿过小径/铁道边列车下踮足寻望/泪眼/朦胧……”舞蹈《空巢的孩子》,感动的,正是这一双双“望眼欲穿”的眼睛,这双双“心灵的窗口”用文字来叙说显得十分的空荡与无奈,因为舞台上那泪珠滴嗒的十八双眼睛,已让我们的思想穿越舞台时空的局限、维系着无数在“空巢”中守望的孩子和他/她们在各个地区、地域为生计所累的父亲和母亲。用舞蹈形式来表现“留守儿童”这样一个较为复杂的“三农问题”,难度颇大,以“望”为动机的创作路径使编导在舞蹈的发展中,抓住了作为“留守儿童”最为殷切、最为动人的情感因素和主导、促进整个舞蹈运行的主题脉络。无论是“开端部分”编导对群体所赋予的以“盼望”二字为主题的雕塑背景和对个体化“望眼”细节的着重渲染,或是“发展部分”编导通过儿童们结群于车站轨道,对“列车窗12'的急切“寻望”,抑或是高潮部分在嘶喊声/呜咽声/淅淅雨流声的交响下,那重叠于一起再度燃烧着“希望”的十八双眼睛……《空巢的孩子》,用他/她们的情感和属于他/她们的生活场景磁化着观众,使我们凝神庄重。舞蹈的尾声在“那是妈妈的归期”的歌声中结束,凝视着舞台上那双双虽失望于隆隆远去的火车但又回归于对蓝天大地遥盼的眼睛,它真实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份满溢着孩子们对田野、对家园的希望,更是一份母亲、父亲、老人、孩子和被深深打动的观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希望。舞蹈《空巢的孩子》的创作者处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众的专业修炼中,寻找到现实生活中感人的、生动的形象,并将其作出了准确、鲜明与高度的浓缩,致使“留守儿童”这一难度较高且难以把握的现实题材,充满“真情实感”的魅力。特别值得赞赏的是,舞蹈《空巢的孩子》没有任何谓之“舞蹈流派”的程式与规范。亦没有任何“技术化”的痕迹,选择于现实生活中“原生形态”的“身体元语言”的提炼与表达,在承传几代湖湘舞人凝聚的“情感于实/感情于真”的美学原则中,以生动、传情且个性化的特色为我们塑造了一群“留守儿童”的真实形象,它使观众暂
且忘却了“舞蹈”的存在,获得的却是一份真情且实在的感动。
这次全国舞蹈比赛中的另一个获奖作品《袁隆平的梦》,以其浪漫的想象、朴实的语言与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展示着一个有关袁隆平“梦”里的故事。在编导的想象中,袁隆平的身影在家乡、在世界的田野穿梭、信步,每每一处的“播洒”便育化、繁衍出田野上金光闪烁的滚滚稻浪。显然,舞台具象空间的营造与作为创作主体、欣赏主体的“空间想象”在舞蹈意境的构造中,一直是一个较为难以达到契合或通畅的难题,诗情的抒发与意向的所指,在舞蹈形态的流动中亦往往很难进入具有诗意、诗性的层次与高度。舞蹈《袁隆平的梦》的创作者力图在“想象空间”中努力营造着如诗般的意象形态,然而,舞蹈作品内涵的诗化,舞蹈动作形态的诗化。时常显得“刻意”与“直白”。因此,对“诗性”本质的探寻,便构成创作者在这类着重“诗体”结构的舞蹈创作中必须闯入的第一道关口。诗性的“自我”、诗性的“袁隆平”、诗性的“稻穗”……关键是能否与创作想象及创作意图自洽而同律地人诗、入境,不然,何言为“诗化”?笔者很赞叹舞蹈《袁隆平的梦》之创作者的勇气,以一个如此现实的题材、如此自白的“舞目”,展现了一位当代伟大的农学家“如画”的梦境。但是,“诗化”的“想象”还可更为广阔、更为挥洒,这样,舞蹈的意象展现方可更为丰富、更为生动,亦然,对袁隆平这个人物的塑造也可更为立体、更为传情。笔者以为,舞蹈《空巢的孩子》和《袁隆平的梦》,是湖南年轻代舞蹈创作、编导者在关注现实中对舞蹈创作“生活观”的一种重归与再认识,这是“贴近生活”后的自觉表达,而这样的表达与大众的实际生存状态又“贴近”得如此紧密。显然,这种对“实际”、对“生活”的“贴近”,不但能有效促进年轻代舞蹈创作、编导者以舞蹈的形式反映大众生活内容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这种具有一定艺术品格、艺术价值且不受任何演出场地局限的小型类舞蹈作品,在走向广大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将以清新的审美形态和亲和的审美体验给予大众全新的审美感受。
为提升湖南舞蹈创作的艺术层次、艺术业绩,聘请国内外著名创作、编导家来湘执导,无疑可带来新的创作观念和新的技术技法,但这只是“一条腿”。而给予植根本土的年轻代创作、编导者们更多的机会,让他/她们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众中进行创作实践与人品、人格、艺德的修炼,方才可能达到“两条腿”的越野与攀登。
三
放眼“改革开放30年”湖南职业性舞蹈创作的历程,如果说舞剧《边城》、《古汉伊人》、《扎花女》是湖南职业舞人在“改革开放30年”中,植根本土文化土壤、承传“文化湘军”的灵性气度,为中国大型舞剧“百花园”所培育、奉献的三棵奇花异葩,那么,近几年来湖南职业性舞蹈创作、编导一次次取得的位居全国优秀舞蹈创作之林的成果,不但体现了湖南职业舞人在突围“功利性”的诱惑中所成就的一种“文化自觉”,同时显示了他/她们在创作实践与创作探索中,终究获得的一种超然心境与德艺并举的品格、精神的提升。湖南职业舞人在坚守现实主义的创作法则与坚持真实/真情的艺术主张的同时,初步形成一种具有“本土化”色彩的创作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湖南舞蹈创作的文化特色与审美倾向。特别是在近几年中,湖南职业创作、编导们遵循“构建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弘扬湖湘文化”的“创新精神”的倡导,以湖南省舞蹈家协会为领航的创作、编导集体在艺术实践中已初具雏型,它进一步促进、支持、鼓舞了湖南老、中、青三代艺术管理者、艺术创作、编导们在“出作品、出人才”的励志中,形成以年轻代创作、编导者为主力,以中、老年创作、编导家为依托,以艺术管理者为策划、为后盾的集舞蹈创作、舞蹈“会诊”、舞蹈评论为中心的协会工作团队。这个在艺术实践中稳步形成的创作、编导团队,在短短三年中,便将相对滞后的职业性小型类舞蹈创作、编导作品冲刺于全国各类舞蹈比赛的奖牌榜首。作为具有极大“综合性”特质的舞蹈创作、编导而言,任何成绩的取得绝非完全是“个人化”的一种行为,从生活到创作乃至创作的实现,其中融化了多少团体的辛劳与智慧?以湖南省舞蹈家协会为统领的舞蹈创作、编导团队的形成与团队精神的凝聚和张扬,实际上是一种“科学发展观”在当代艺术实践中的探索与经验,亦是湖南职业舞蹈工作者实施、实现“和谐发展观”的一种情怀、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