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睿 张少林
(临洮县职业教育中心甘肃临洮730500)
摘要甘肃省定西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在理论和实践中虽然有了大的进步,但也避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未能真正得到保障,体育课经常被挤占;课外体育活动缺少有效的监督。为此,要通过规范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要由教育部门严肃查处挤占挪用体育课的学校及责任人,要加大对课外体育活动的引导与检查。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制度保障
一、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于2006年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阳光体育运动,是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简称。
二、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
1、阳光体育运动社会保障的重点是学校
所谓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是指社会各方面为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办法的总和。一般而言,学生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应当包括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个基本方面。其中,学校的社会保障是重点。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要求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以体育教学为主要阵地,配合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在良好的体育氛围中,接受终身体育的思想和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切实达到增强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调查表明,甘肃省的教育部门对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较为重视,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2、规范农村中小学校体育锻炼时间,建立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
目前,甘肃省已经制定出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开展甘肃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和《甘肃省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这些文件的精神,在定西市教育局的大力推动下,在全市农村中小学中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在这些文件中,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活动的课时总量,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通过规范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建立基础保障机制。
3、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管理体制,完善学校制度保障
制度保障是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支撑。甘肃省学校体育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明确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并建立校办、教务、团委、后勤、体卫、校医务室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体育教师的积极作用,早操、大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同时,将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纳入对中小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把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中小学校日常教学的检查内容和学校校长年终考核以及相关工作的评比内容。对未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学校不得评优选先。
三、阳光体育运动在农村中小学实施情况
一方面,在体育课教学上。为了切实发挥体育课的主渠道作用,定西市教育局专门颁布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规定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削减、挤占体育课。调查表明,在定西市的绝大多数农村中小学中,这一规定得到了较好的执行,随意挤占体育课时的现象得到有效的扼制,体育课教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另一方面,在课外体育活动上,定西市教育部门要求学校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不断创新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改革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地域特色。统一规定学校的早操活动内容以集体跑操为主;大课间活动内容为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及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在此基础上,加强体育、艺术团队建设,形成了一批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特色班。
阳光体育运动在理论和实践中虽然有了大的进步,但也避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
四、农村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未能真正得到保障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目标。通过与一线体育教师交谈,大部分教师认为目前中小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没有达到要求。对中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更是说明了这一点。调查结果表明:在调查的326名学生中,真正达到每天活动一小时的仅为5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53 %,却有72.43%的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在30分钟以下。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学生在体育课中实际的活动时间不多,课外体育活动也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坚持。因此,建议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纳入目标考核体系。
2、体育课程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
2004年11月8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体育与健康)课占总课时10-11%的比例,1-2年级体育课相当于每周4课时,3-6年级体育课和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相当于每周3课时”。任何地方、学校、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但是从被调查的学校显示,定西市各农村中小学仍然维持以往的开课次数,每周只安排2节体育课,一些高年级甚至更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体育课的随意性很大,体育课时间经常被其他课借用、挪用或被安排其他的活动。特别是临近考试时,体育课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更是相当的普遍。还有一些学校为了应付高考不惜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如大多数学校在高三上学期就不开设体育课。在体育课教学中,也存在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学生在体育课中基本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建议由教育部门严肃查处挤占挪用体育课的学校及责任人。
3、课外体育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课间操是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每天组织学生做课间操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还可以解除学生由于长时间的坐姿学习状态引起的不良反应,促进血液循环,从而提高后几节课的学习效率。但在被调查的各农村中小学,许多学校是在早操和课间操之间选取其中之一,课外体育活动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此类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农村中小学未设专门分管阳光体育运动的校领导和责任人,也未制定出实施方案,上级指示听之任之,上级检查虚于委蛇,检查过后依然照旧,与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相去甚远。这说明,对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程度还有待于完善和提升。在实践中,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阳光体育运动作为一项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是一场带有实质性的学校体育变革,必然会受到传统教育观念和应试教育的干扰。因此,为了使阳光体育运动不流于形式,更需要学校的体育地位、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来自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努力。最终能有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闫秋霞.武汉市中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与个人自觉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6.
[2]教育部官员解读阳光体育运动[J].校长阅刊,2007(2):7-8.
[3]刘海元,袁国英.关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若干问题的探讨[J].体育学刊,2007.1.
[4]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康发睿(1973-),男,甘肃临洮人,现任职于甘肃省临洮县职业教育中心.
张少林(1971-),男,甘肃临洮人,现任职于临夏回族自治洲广河县回民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