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和谐”经验

2009-05-30 10:48李永乐
新民周刊 2009年28期
关键词:新加坡人种族和谐

李永乐

这个东南亚小国是如何成功地使不同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的居民彼此认同为“新加坡人”的?

今年的8月9日,新加坡将迎来建国44周年纪念。今年的国庆庆祝仪式,还将多一个史无前例的小插曲,就是在晚上8时22分,新加坡全岛各处将拉响警报,提醒全体新加坡人,在这一刻一起宣读“国家信约”(ThePledge)。

届时,无论在家看电视、听广播,还在餐馆用餐,抑或在商厦购物,都会听到警报,告诉你“宣读信约”的时刻到了。警报时间配合当晚国庆庆典的高潮。

信约的中文内容是这样的: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愿不分种族、言语、宗教,团结一致,建设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为实现国家之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

新加坡中小学校的全体学生,每天上课前的朝会上,都要在校长的带领下,宣读上述“国家信约”。由于每天都要背诵,即使离开学校数十年,多数新加坡人也还能倒背如流。

这段非常简短、背读只需20秒的“信约”,其涵盖的意义、所设定的崇高目标,却一点儿都不轻松——新加坡经过40多年的努力,总算“基本实现”了该“信约”所追求的理想。

仔细琢磨这个“信约”,便能觉察在“誓愿不分种族、言语、宗教”之前,开宗明义强调“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这一重大前提。“新加坡公民”才是大同的目标。

年过50的新加坡人,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1964年7月的那场血腥和恐怖的种族暴乱。当年在少数种族主义政客的煽动下,华族与马来族发生两次大的冲突,造成36人丧命,563人受伤。

新加坡是个小国,比例占75%的华族,是东南亚区域的少数民族;而仅占16%的马来族,却是区域内最大的民族。这种民族比例的特殊性,无形中加剧了新加坡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与复杂性。

因此,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来,“民族与宗教的和谐”成为国家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李光耀及随后的两位总理,都在这个基础上努力推进民族与宗教的和谐。

民族与宗教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根源,有的发生在一国之内、有的则是区域问题,新加坡维持民族与宗教和谐,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

其一,考虑到民族宗教问题的敏感性,新加坡给予结社、言论有限的自由,并且在维护民族与宗教和谐上,做出极大的努力,设立种族与宗教关系的委员会、种族互信圈等。

为了维护信仰的多元并存和相互和谐,新加坡政府在1994年颁布了《维护宗教和谐法令》。该法令特别授权部长对造成不同宗教之间不和、仇恨和敌视的任何宗教领袖采取行动。

新加坡的政治领袖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比例较高,但是他们在出席不同宗教社群的活动及仪式时,往往入“教”随俗,比如戴锡克教的头巾、额头点兴都教的朱砂印、在佛教与道教仪式上上香、与穆斯林共享回教餐等。

其二,族群关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绩效政治和任人唯贤,成为新加坡国家统治的原则之一。不论种族、血缘和肤色,一切以个人的能力表现为选拔和淘汰的标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与族群利益之上。

其三,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族群关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予以优惠和鼓励。为避免少数族群的利益受到伤害,新加坡还依照宪法,规定创立“少数民族权利总统委员会”。

总结新加坡民族和谐政策的成功,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首先,政府规定马来语为国语,但英语、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等四种语言同为官方语言,一律平等对待。

其次,政府鼓励各个族群,保存和发扬本身的文化,每年都有属于各族的文化月,目的在于保留和认同自己的文化传统,这也正是文化民主的具体表现。

第三,政治管理上保障少数民族的参与比例,集选区的选举制度即是明显的例子。

第四,也是重要的一環,就是在公共住宅的设计上,强调各族不要隔离居住。做到每个社区都有不同民族比邻而居,和谐共处,以促进族群融合。

新加坡政府成功地使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生活习惯的居民,彼此认同为“新加坡人”,这是很不容易的;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构建“多元文化的和谐社会”,始终是新加坡国家建设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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