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鲲之死:自杀还是“被自杀”

2009-05-30 10:48阿玉成
新民周刊 2009年50期
关键词:小南昆明市检察院

阿玉成

在这个隆冬时节,惯偷邢鲲的死成为了一个舆论热点,沸沸扬扬的争议中,真相到底是什么?

继“躲猫猫”、“少女卖淫案”之后,昆明再一次集聚了全国的关注,这次的事件发生在此前因“少女卖淫”案而声名骤起的五华区公安分局,一名叫邢鲲的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候问室自缢身亡,将五华区公安分局再一次推向风口浪尖,“被自杀”、“死角角”,“纸币焉能打开防拨手铐?”网络上议论纷纷。

通过警方的通报,邢鲲留给人们的印象是,这似乎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人们对真相的追问,警方分别于12月12日和16日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但未能解决来自家属、网民的多重疑惑,但昆明警方发言人姚志宏表示,警方将不再回应此事。

12月19日,昆明市检察院将尸检报告、调查结果向家属做了解释。“彻底不相信检查结果。”邢鲲的父亲邢才芳20日在接受采访时情绪几乎失控。

惯偷邢鲲

邢鲲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通过对他人生的回溯,人们发现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出生不到半年,生母在去新疆看望邢才芳时就不幸死亡。襁褓中的邢鲲被带回昆明后交给继母尤女士照顾,半年后邢才芳和尤女士结婚。在邢鲲六七岁的时候,尤女士生下了他的弟弟邢洋。尤女士与邢才芳的婚姻最终走向了完结,而邢鲲书念到初中后便上了一所烹饪学校。作为邢鲲的继母,尤女士对邢鲲的读书、工作、犯罪的时间记忆非常混乱。这似乎验证了坊间的传闻——邢鲲是一个被家庭抛弃的孩子。

在23岁的邢洋的记忆中哥哥只是“小时候一起生活过几年”。他记忆中最温情的画面是,10岁的哥哥经常到幼儿园接他。自从父母离婚后,就“没有往来,不太问他的事情,记不清楚”。现在,谁也不知道邢鲲的心迹,他有据可查的犯罪记录最早在1996年,此后的13年,刑鲲因盗窃罪四次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96年7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998年1月刑满释放;1998年3月因盗

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1月刑满释放;2000年1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8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9月刑满释放。看看这将近13年的犯罪历史,从出狱到再次被捕,最长的间隔只有2个月。然而,家属们不解的是,此次因盗窃再次被抓,邢鲲也不至于因此选择自杀啊。

12月16日昆明某报刊发了《心理分析师认为像他这样的人更容易寻短见》文章,为邢鲲的自杀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解读。

然而,这篇经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审过的稿件,并没有化解家属的疑问。

“盗窃并不是一个很重的罪行,我实在想不通他为何自杀!”邢才芳说。

案情通报

昆明某媒体记者调侃,今年以来,昆明媒体记者已经习惯了晚上10点被通知去参加警方的新闻发布会。

“来抽样调查一下,看看有多少人是从被窝中出来的?”12月12日晚上9点50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的现场,媒体记者开着玩笑。接到通知时,警方并没有透露通报会的任何内容。晚上10点10分,新闻发布会开始。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五华区分局副局长侯晓冰走进发布会现场。

“12月12日清晨7时47分,小南所值班民警发现留置在候问室内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男,29岁,昆明人)自缢身亡。”20多分钟之后,新闻通报会匆匆结束,各路媒体记者冲向位于昆明市新闻路的邢鲲父亲邢才芳的家。

然而此时,邢才芳、邢鲲的舅舅尤先生等13人正在大观派出所与五华区检察院、五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就查看遗体进行着艰难的拉锯战。

“我们是从请求到哀求啊。”邢鲲的舅舅尤先生14日接受采访时说。12日下午4点左右,距邢鲲死亡已经有八九个小时,邢才芳家里来了三名穿着警服的大观派出所警察。“邢鲲在派出所出事了。”

邢才芳去的时候并不知道邢鲲已经死了。“到了派出所后,他们先说邢鲲犯事了,又说邢鲲死了。等了好几个小时。”邢才芳和家属面对这样模糊的回答不知道如何是好,晚上10点左右,他们等来了令人窒息的答案:“邢鲲死了”。这个结果是在五华区检察院刘、杨两名工作人员到场后才揭晓的。

“五华区检察院的人来了之后,说要跟我们谈谈,但前提是第一不能录音;第二不能录像。”尤先生说。

他抱怨,14日,五华区检察院和家属沟通前,家属再一次遭遇了这样的要求,连打火机、香烟、手机等随身携带的物品都不允许带进检察院。

对于邢鲲的死,两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五华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他们一会说是用鞋带自杀的,一会说是用布条自杀的。”

家属颇为不满,他们提出查看尸体,一度被强硬拒绝。

小南所

老张是事发地——小南派出所——旁边小区的门卫,12日正是周末,他一大早却被吵醒,他觉得一定是出事了,“来了好多警察,很多我从来没见过。”他突然想起,11日晚上,他听到从小南派出所内传出一声惨烈的“救命”,之后便是一片死寂。

等邢才芳和家属们赶到小南所的时候,上百名警察已经聚集在小南所,这阵势让邢才芳觉得看到尸体的希望十分渺茫。“侯局长,邢鲲是怎么死的?用什么自杀的?”家属们围住了五华区分局副局长侯晓冰。

“我们现在也受到调查,要避嫌。全部资料已经交给了检察院了。你们问检察院吧。”侯晓冰回答。

邢才芳的質疑有很多,包括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就算是自杀,派出所为什么没出来制止?“我们走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可我们不怕,人总是死在派出所的吧。”邢才芳说。

凌晨5点,家属终于被获准分两批进入油管桥殡仪馆,两名警察陪同,一名家属欲拍照,手机被警察抢走,存储卡上所有照片被删。尸体虽然是看到了,可是伤痕累累的尸体让家属一致认为邢鲲是被打死的!

因为家属“不守规矩”,所有人被赶出了殡仪馆。第二天一早,家属以给邢鲲穿衣服为由并在两名警察的陪同下再次进入了太平间,这一次他们成功拍下了邢鲲的尸体。

“拍了几张,警察就上来制止,后来我们把相机交给了一个亲戚让他跑了出来。保安还围着不放,如果没有围观群众的帮忙,照相机也肯定被他们收走了。”尤先生说。

照片显示,邢鲲的太阳穴、喉咙、手背、指甲等部位都有外伤或大片瘀青。他的双眼半睁,一条紫色的血印从他的下颌骨下延伸向背后。在邢鲲的背部,还有一条明显的勒痕贯穿脊椎,在这条勒痕上面,一大块皮肤已经缺损露出鲜红的血肉。

鞋带自缢,纸币开手铐

12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邢鲲“用纸币开手铐,而后用鞋带自缢”。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个画面人物全是背影或低头的监控视频。此前,在12日深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曾有记者询问小南所有无监控录像?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自杀?警方当时回答:“有监控探头,但由于摄像头设在房顶位置,覆盖区域恰巧没有覆盖到邢鲲所在的监室。就是说有盲区。”

警方承认小南派出所“工作中存在不细致、不认真的情况,存在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对相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的责任问题,将由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用纸币打开手铐,用鞋带自缢,对于警方这样的调查通报,包括邢鲲家属在内的社会各界普遍表示难以置信,对于昆明警方而言,更为棘手的是,他们公布的监控视频,真实性也受到很大质疑。

“为什么视频中邢鲲只有背影,从整个视频看,邢鲲正面没有出现过一次。仅有一次的正面中,视频中的人却低着头,好像有意躲过监控探头一样。”

邢鲲到底是自杀还是“被自杀”,一时间,扑朔迷离。

“视频中不是我的孩子”

熟悉邢鲲的人普遍认为邢鲲不可能走极端,邢鲲打工的电玩店的老板潘先生说:“他不是孤僻的人,不可能走极端。”这个曾为邢鲲狱友的潘先生在13日接受完采访后再也不肯在媒体上露面。而抓住邢鲲的市民吴永呈在事发当天在小南派出所做了4个多小时的笔录后说:“你们不用问了,我什么都不会说。”从此便不再接听电话。

邢鲲的舅舅尤先生质疑视频中的人根本就不是邢鲲,他说:“视频中出现的是银白色衣服,而邢鲲根本就没有这件衣服。我们看尸体时发现邢鲲的衣服在装尸袋里面,一条墨绿色的外裤、一件黑色带花的T恤、一条棉秋裤、一条红色内裤。”尤先生说。

无独有偶,为了证明邢鲲在被群众抓获过程中、送至派出所前就有受伤的情况时,小南门派出所出示的图片上显示邢鲲确实穿着尤先生看到的那套衣服。

视频中人物的发型也是尤先生认为的疑点。“邢鲲的发型一直是小平头,跟视频中公布的根本不一样。而且,邢鲲的体型很瘦小,视频中公布的那个人很壮实。

“我们家小孩体型什么样,我一眼就能看出,视频中根本就不是。”尤先生说。“自家的孩子太熟悉了。”

在这个隆冬时节,惯偷邢鲲的死成为了一个舆论热点,沸沸扬扬的争议中,真相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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