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蔚
[摘要]消费是经济活动的核心目标,但是,当消费背离了满足人的需要的目的,沦为经济增长的手段或工具时,扩大消费需求便与人的全面发展产生了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确立合理的消费模式。
[关键词]经济活动;消费;人的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F01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09)04-0004-03
消费是经济活动的核心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从表面上看,两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然而,深层次看,两者又存在着相互影响与制约的关系,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不断升级和合理化。因此,如何将消费同人的全面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就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
一、消费是经济活动的核心目标
马克思把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概括为社会再生产过程。而任何一个社会的再生产过程都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马克思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中论述了消费的特殊作用:“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创造、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他想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最后,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也就是说,生产,即人们开发、改造自然界原有的物质,形成可供人们使用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然后,依照一定的规则把产品或使用价值进行分配和依照个人需要把已经分配的产品再分配即交换,最后,在消费中,产品或使用价值脱离这种社会运动,直接变成个人需要的对象和仆役,供个人享受而满足个人的需要。把四个环节联系起来就形成了一个运动:“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由此可见,经济运行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是运行的手段,而分配和交换是生产的延续,是为最终消费作准备,消费则是其中的核心目标。
作为经济活动的核心目标,消费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消费直接也是生产
马克思认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即马克思认为,消费和生产具有同一性,二者只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消费再生产出入及人的劳动能力。“例如,在吃喝这一种消费形式中,人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这种或那种形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他任何消费方式也都可以这样说。”在生产消费中,生产者物化,即他的劳动力物化为产品、价值。而在生活消费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生产者正是不断消费物质产品,才使自己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存在,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不断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劳动者的体力、智力、特别是智力水准提出了日益增高的要求。因此,种种满足人的智力提高的消费形式,如受教育,也是马克思所谓这种或那种生产人的形式。即生产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的人。
(二)消费使产品得以最后完成与实现。人类通过劳动把自然资源系统中的物质要素创造成适合人类需要的对象——产品,尽管它凝结了劳动者的劳动,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但是这也只是可能意义上的产品。因为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例如,“一条铁路,如果投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能是可能性的铁路”;“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实现它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住,事实上就不能成其为现实的房屋。”因此,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能证实自己是产品,只有在把产品消灭的时候才使产品最后完成。产品之所以是产品,不是它作为物化了的活动,而只是作为活动着的主体的对象。产品之所以被生产出来,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当产品因种种原因充斥于市而无人问津时,这些产品就不是产品而是累赘。这样的产品越多,浪费掉的资源也就越多,对社会再生产的阻碍也就越大。如何使产品成为产品呢?从根本上说,就是在产品生产之前科学地判断出它必将成为产品,但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很难做到,为此,必须在它花费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被生产出来以后,采取种种措施刺激需求,促使它最终成为产品。“消费完成生产行为,只是消费使产品最后完成其为产品的时候,在消费把它消灭,把它的独立的物质形式毁掉的时候;在消费使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复的需要达到完美程度的时候;所以,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
(三)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需要,成为再生产的动力。对此,马克思在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中早已有过论证。马克思通过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指出:社会资本再生产要顺利进行,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必须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实物形式上得到替换,即社会总产品必须全部得到实现(全部卖掉)。如要维持社会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就必须使I(V+m)=Ⅱc,进而I(c+v+m)=Ic+Ⅱc,Ⅱ(c+v+m)=Ⅱ(v+m)+Ⅱ(v+m),也就是说,要使社会资本再生产能顺利进行,必须使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社会上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必须使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社会上对生活资料的需求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一句话,就是社会总供给要和社会总需求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可见,“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生产的重要性表现在它生产出消费的对象——物质对象。同时,消费的重要性之一,在于,它同样创造出生产的对象——观念的对象。消费不仅仅是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而且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创造出了远远超出其基本需要的产品和满足需要的方式,由此也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新式需要,这些需要不是必要的、基本的,换言之。不是先天的,而是培养起来的。人类不仅创造着新的世界,而且创造着新的需要。生产与消费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两端,已成为相互决定的关系。“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把它作为内心的图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提出来。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人们在现实消费中,总是发现对物质对象的不满,不断提出更高的消费需求,在心中创造、想象、构思新的消费对象即观念的对象,从而刺激引导生产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以此观之,马克思说的“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包含着两方面内容:其一,没有需要,产
品就不能实现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进而不能实现资金的周转和再生产;其二,没有需要,没有在需要中不断创造出生产的观念对象,生产也就不能发展。
二、消费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要想获得收益最大化就必须有众多的消费者,只有生产出来的商品被消费者及时地消费掉,收益最大化才有可能。当消费不再是满足有边际的正当需要而变成过量或虚假的消费时,消费就不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再是享受和体味,而变成了实现经济指标、追求经济收益的一个环节。在这种情况下,消费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产生了矛盾,使本来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消费成为一种违背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消费。
(一)背离了满足人的需要的目的
消费本来是人满足需要的活动。从本质上说,生产、消费和需要的关系应当是:生产(或经济增长)是为了消费,而消费又为了满足需要。这三者表现为下面的连锁关系:“生产—消费—需要”。需要的满足是终极的目的,而消费只是满足需要的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从短期目标还是从长期目标来看,扩大消费需求的目的都是直接指向经济增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消费支出一般要占GDP的2/3左右,且供给相对于需求,往往呈现出有效需求不足。显然,经济要增长,必须不断扩大消费需求。从而,在扩大消费需求与拉动经济增长之间,似乎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毋庸置疑的逻辑关系: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消费需求在这里沦为手段或工具,而不是经济增长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恰恰在这种看似非常明确的关系中被忽略掉了。“生产—消费—需要”三者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颠倒。首先,经济发展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的颠倒。挥霍性的、不断增长的消费成为保证和支撑经济发展的手段。在当代,经济学家和各国政府都把通过刺激消费来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有效的手段。现在,已经不是通过经济增长来保证消费的满足,而是通过消费的扩张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这种颠倒,代表了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和意志。其次,消费与需要之间关系的颠倒。既然消费被经济发展的要求所决定,它就不可能再受制于需要的满足。不仅如此,消费只有打破和超越需要的限制,才有可能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手段。“超越需要”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消费活动的主要特征。
由此可见,当扩大消费需求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发展时,消费便背离了满足人的需要的目的,与人的全面发展发生矛盾。消费本来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方式:通过消费,满足人对物质和能量的需求,以便重新生产人的生命。当消费已经主要地不是满足需要而是为了支撑生产和经济的发展以后,这种消费也就主要不再是对人自身的生产了。它的主要的社会功能和意义已经变成了对过剩产品的“消耗”和“毁灭,因为只有“毁灭”了过剩产品,生产才能继续进行,经济才能继续增长。当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只见物不见人时,经济发展的历史就可能是人类付出高昂代价的历史。这其实已被工业化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所证明。
(二)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人性的异化
当消费背离了满足人的需要的目的时,扩大消费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便加剧了人性的异化。在宏观上,扩大消费需求无非是通过一系列的财政金融及产业政策来调整。从短期上讲,常见的调整措施有:降息、调整税收、增加工资等。很显然,这种短期的扩大消费需求的措施更多关注的是有钱人或既得利益者(在职者、城市人)在需求总量上的扩大。从长期上讲,其调整措施主要是通过调整需求结构与产业结构,通过企业追求利润的机制来实现。因此,宏观上的扩大需求的各种经济政策与杠杆的运用,最终都落实到了微观经济机制上。而从微观上来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目标就是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这个目标的客观要求必然是尽一切努力扩大现有的消费量:把现有的消费扩大到更大的范围,以便造成新的需要,生产出新的需要。生产经营者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制造出新奇的消费品,以吸引那些已经满足了需要的消费者,使他们在满足了需要之后还能够继续消费。只有如此,生产经营者才能使生产过程得以持续。当一种新的消费品被生产出来时,这个消费品并不是人们的生存所“需要”的东西。但是,销售经营商便想尽办法使它成为消费者“想要”消费的东西。只有如此,交换才得以达成,生产的消费品才能够被卖掉,生产才能够继续进行。这可从企业市场营销观念的历史演变中得到佐证。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营销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四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生产观念和销售观念,其实质都是“以产定销”;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市场营销观念和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其实质都是“以销定产”。不管是“以产定销”,还是“以销定产”,若从人本原则来看,其本质上都是将人的消费需求视为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实现环节。在企业的经济运营与商品推销面前,消费者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而蜕变为对象。消费者被消费所支配,被生产经营者所支配。生产经营者通过广告宣传等措施诱导消费者的消费,把他们的产品强加给消费者,使人们在“幸福”的感受和对欲望的满足中舒舒服服地、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和屈从这种操纵和控制。同时,由于消费者是在消费中并通过消费来表现自己的地位、证实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的价值,因而消费者也被自己的消费所支配。消费者已经不再是消费的主体,而是成为“消费机器”。结果一切都反了过来:“虚幻”被当成“真实”,痛苦被当作幸福,“受制”被当作“自由”……正如弗洛姆指出的:“消费本质上是人为刺激起来的幻想的满足,是一种与我们的真实自我相异化的虚幻活动。”“在工业化的国家里,人本身越来越成为贪婪的被动的消费者,物品不是用来为人服务,相反,人却成了物品的奴仆。”因此,从扩大消费需求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来看,实质上它在不断地提高与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为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日益丰富的物质基础的同时,诱使人们的物质欲望极度膨胀,使消费由人的生存手段蜕变为目的,从而使人在无穷尽的物质则富的追逐中异化。
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里,背离了需要的消费反过来又威胁人类的生存。这种消费不仅挥霍了大量的资源,而且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使人类生存同外部自然界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因此,背离了人类真正需求的消费就是摧毁着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的消费。此外,消费不仅造成了人和外部自然界的冲突,而且造成了人的生存方式同“人本身的自然”(人的生理机能)的冲突:超越需要的过度消费也对人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现代社会的许多“文明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甚至癌症都与人类过量的高脂肪的摄入有关。
三、消费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合
理性消费的追寻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消费需求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有互相矛盾的一面。然而,市场经济又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经济组织方式,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促进发展,不断地刺激消费需求以拉动经济增长,同时又不能损害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目标,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将扩大消费需求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如何实现两者的统一呢?我们认为,确立合理性消费模式才能实现两者的统一。
(一)力求消费效用最大化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把有限的货币收入分配在各种商品的购买中,力求消费效用最大化。首先是理性消费。假设收入水平不变、市场价格已知不变,消费者应使自己花费在各种商品(一般指物质商品)消费上的最后一元钱所带来的边际效用相等。这时,消费者获得的效用最大。用公式(1)表示为:MU1/P1=MU2P2……=MUn/Pn=λ。式中,MU1、MU2…MUn分别表示N种商品的边际效用,P1、P2…Pn为N种商品的既定价格,λ为不变的货币的边际效用。当MU1/P1<MU2/P2时,说明消费者用同样一元钱购买商品1所得到的边际效用小于购买商品2所得到的边际效用。消费者对商品2(相对于商品1)的消费量不足,所以消费商品2的满足程度会高。这样,理性的消费者就会减少对商品1的消费,增加对商品2的消费,直至公式(1)成立,反之亦然。其次是知足消费。单一商品的消费量过和不及都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消费者对任何一种商品的最优购买量应是使最后一元钱购买该商品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和付出的一元钱的货币边际效用相等,用公式(2)表示为:MU/P=λ。如果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边际效用越大(消费者越需要),则消费者为购买这些数量的该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越高;反之,则愿意支付的价格越低。因为对于任何一种商品来说,随着消费量的增加,其边际效用是递减的。换言之,当且仅当消费某商品的边际效用等于货币的边际效用时,消费者消费该商品所获得的效用总量最大。因此,对商品的消费并不是“多多益善”,人们是否感到满足或幸福与消费多少商品没有太大的联系,知足才能获得消费效用最大化。
当然,由于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和商品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因而公式(1)、(2)所描述只是一种理想状况;而且消费者获得的市场信息也带有不确定性和不完全性,因而所得的最大化效用只能是次优或近似最大化。
(二)提倡精神消费
合理性的消费既不是禁欲主义的,也不是享乐主义的。合理性消费要求人们不但要重视物质消费,而且要重视精神消费,保持两者的协调和平衡。当人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要以后,应引导人们将精神需求转化为优势需要。精神消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精神消费表现在对真理的追求上,它突出表现为人们满足对科学知识的需求的消费行为。这种需要的满足是为了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便提高人的生产(包括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能力。这就是我们学习科学知识的过程。其次,精神消费还包括人们对人生价值的追求,它表现在人们对信仰、理想、价值观和道德人格的追求上。对外部世界的意义的追求,归根到底也仍然是对人生意义的追求,是为人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一种终极的意义,以求得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这种精神活动过程使人超越世俗的物性而获得一种神圣与崇高的精神境界。通过这种精神消费,人们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和远大理想,提高了自己的道德品质和修养,培养了自己的审美能力,使人成为一个自由的主体。再次,精神消费还包括满足纯属于娱乐性的精神需要的消费行为。这种精神消费存在于人的休闲活动中。通过娱乐性休闲,使人的精神得到放松,获得一个好的心情。精神消费不仅可以优化我们的生态环境,更有利于人格的塑造,使人心灵充实、修养提升、视野开阔,实现人格的升华,创造一个美丽的社会境界。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口增长和资源减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这就使得我国不仅在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方面压力巨大,而且在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压力更大。大量事实证明,我国不能重复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重污染为代价,来换取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因此,中国更应该提倡更多的精神消费,消除挥霍性的物质消费,提倡更多的精神享受而限制浪费资源的不必要的物质享受。
[责任编辑:陈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