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华
在2008年举办的一次关于“非遗”保护工程的研讨会上,我曾以《“非遗”保护热潮中的困惑与思考》为题发言,随后把文章发表在辽宁的《文化学刊》上。文章提出了值得密切关注的几个问题,即“精华”与“糟粕”的辨析、文化功能的演变及旅游开发的得失等问题,以期对“非遗”项目的申报评审和保护利用有所裨益。现在就我近年参与相关活动的实际感受,继续就上述问题进一步申述自己的一孔之见。
一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3月发布的通知中,对“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早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就是无形,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常常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因而在评审认定中,应特别看重“真”字的分量,科学认定的首要标准就是这个“真”字。就湖北省刚公布的第二批“非遗”名录中的7项民间文学代表作来说,“真实性”就是它们得以人选的首要条件。以我较为熟悉的巴东的寇准传说和蕲春的李时珍传说两个项目来说,第一,关于这两个项目,已从当地居民的口头采录到几十篇活态故事;第二,这些故事并非申报项目时“突击”得来,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省为编纂民间文学故事集成所进行的普查活动中,就采录到了关于他们的种种传说故事,并正式发表或编印成册,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好评;第三,这些传说不仅活在今天人们的口头上,有些还紧密依附在当地实有风物之上而魅力长存(例如传说因寇准打扇把蚊子赶过江,所以巴东没有蚊子)。这些流传在当地的鲜活真实的口头传说,使宋代清官寇准和明代医圣李时珍的崇高形象在民众的心目中长留不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值得我们列入名录,认真加以保护。
在“非遗”项目从申报到保护的全过程和涉及的从民间文艺、民俗活动到民间技艺的方方面面中,怎样把真实性置于首位,切实致力于去伪求真,我以为在当前工作中是十分迫切的任务。如许多地方在申报当地历史名人或风物传说时未能获得通过的原因,除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显得有所不足之外,其主要欠缺也是在真实性上。其申报书未能提供具有一定数量的、完整而鲜活的传说故事文本(含肖像资料),只有零碎的资料和空泛而不相称的价值评判,因而难以进入省级以上名录。在这里头,我尚未发现有意弄虚作假的情况,多数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民间文学或民俗学专业知识不足,而又急于求成,未能通过认真深入的田野调查,获取真实而充分的第一手资料,因而所制作的申报书不合规格所造成的。有些项目是可以通过再次调查研究,将其补充为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的材料的,这样可以争取在再次评审中获得通过。在我的记忆中,恩施地区的土家女儿会这个民俗类项目,2007年评审时,因申报书未真实具体地说明它作为传统民俗事象的历史渊源和社会影响,使人初看起来似乎是一项新凑合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因而未能列入首批省级“非遗”保护名录之中。2009年重新申报,补充有关材料之后便获得成功了。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这样的事例出现。
关于一些“非遗”项目的去伪求真问题,常出现一些引起争议的情况,值得认真对待。
一是在2008年评审第二批国家级保护名录时,湖北申报的神农架流传的神话历史长诗《黑暗传》未获通过。在公示名单之前,文化部评审组打来电话,说《黑暗传》这个名称不好,是否改作《创世记》或《开天辟地歌》之类。神农架的胡崇峻是它的采录人,我是它的主要研究评论者,我们一致认为这部长诗唱的就是盘古出世开天辟地,以神力结束宇宙间黑暗混沌局面的丰功伟业,当地流传的多种手抄本和口述唱本,几百年来都叫《黑暗传》;如果随意改名称,来一个张冠李戴,就是抹杀和否定这件民间传统文学作品,所以我们坚决不同意改名,后来也就没有列入名录之中。听说北京专家委员会中的部分专家在名单公布后还给领导小组写过不赞成抹掉《黑暗传》的书面意见,至今没有下文。我以为,评价《黑暗传》是否属于汉民族的“神话史诗”,学人中间有不同意见是完全正常的,但它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这一点是得到公认的,理应和其他兄弟民族的同类型长诗一样列入保护名录之中。现在只因某些人觉得“黑暗”一词碍眼碍耳而否定它,想将其改名,首先就违反了国务院通知中所确定的“真实性”原则。今天在这里特地就此事再申述一下我的不同意见。
二是关于湖北长阳县流传的廪君传说问题。土家族始祖廪君源出长阳境内武落钟离山,已为学界所公认。但廪君与向王天子是否为同一人却有不同意见。当地的官方文件、旅游景观及介绍文字都一致认定,廪君即向王天子,其配偶即德济娘娘;还有学者撰文,认为廪君同向王天子名称及形象的合二为一,是当地民间叙事传统的合理演进。我先后发表两篇论文就此质疑,认为在土家族聚居的湘鄂西一带的“向王天子”的原型有好几位,其文化内涵也各自有别,如恩施的向王庙为向氏宗祠,所供奉的“向王”为汉景帝驸马向述,因镇守楚蜀有功受封,是繁衍向氏这一强宗大姓众多子孙的真正向王,至今宗祠与碑刻尚存。至于湘西张家界民间传说和相关风物中的“向王天子”,则是历史上的几位叱咤风云的农民起义首领,如汉代向单程、明代向大坤等,还有进入道教神谱、在归州一带“屡著灵异”的巫师向辅等。以上这些都是抹杀不了的事实。将廪君同向王天子合二为一只不过是在长阳县境内流行的一种说法,其真实性存在明显局限性。我们在今天的“非遗”保护工程中,应从维护历史文化真实性的原则出发,通过深入研究,认真探明其真相。
求真务实,是我们在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突出强调的一项根本原则。而弄虚作假,欺诈蒙骗,则是当今社会生活中为人们所深恶痛绝的一股邪恶潮流。“非遗”保护工作初期,由于受传统偏见的影响,许多“非遗”项目遭到社会的歧视冷落;当下在“非遗”保护呈现热潮,并有可能给个人和地方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坚持去伪求真,防止急功近利的弄虚作假,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
国务院通知中提出的“非遗”保护工程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目标是:“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展。”这里只提到一个笼统的价值标准。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审暂行办法》中,提出了6条评审标准,内含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在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上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等内容。但在评判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作品的思想文化内涵上,并没有提出判别精粗高下的
明确标准,从而给这些代表作的评审利用等带来了一些困惑。有鉴于此,我在《热潮》一文中提出要注意辨析精华和糟粕,认为毛泽东于上世纪40年代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讲的“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同样适用于今天的“非遗”保护工程,“只是要避免滥用‘封建糟粕论来践踏文化遗产的谬误重演就是了”。有些人对此却不以为然,本文特再次提出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申说。
以我所熟知的民间口头文学和民间艺术作品而论,以无形遗产留存至今的那些作品,即使经过了岁月的淘洗,在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上,也仍然有美丑、精粗、高下之分,这是我们在普查、评审和保护、利用过程中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中国民间文艺学作为一门新兴人文学科,自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发端以来,就不断引起人们对其价值的热烈评说。我们过去对民间文艺有过不适当美化或粗暴践踏这两种极端偏颇之见,今天,我们应当相应地提高对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及合理利用能力,防止损害与滥用。
在当下的“非遗”保护活动中已出现了一些不能不引起我们注意的情况。
例如以阿凡提故事、徐文长故事为代表的机智人物故事,是中国许多地方广为流行,深受大众喜爱的口头文学样式。在湖北省近期公布的第二批省级“非遗”保护名录中,就有三项:武汉市的贱三爷故事、天门的徐苟三故事和红安的十八老子故事,均属于这个系列。它们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采录发表,受到读者的喜爱与学界的好评。这些口头文学就其主体而言,所讲述的都是旧时代下层民众与压迫者和地方邪恶势力进行抗争,以机智胜敌,使大众欢笑开心的有趣故事。如“汉阳来的贱三爷”,贱三爷就是早期由乡下进入武汉这座大城市打零工,以胆大机智在险恶环境中立定脚跟扬眉吐气的艺术典型。可是这些机智人物也常用欺骗作为自己的生存手段,还有一些不顾社会道德规范约束的恶作剧故事混杂其中。因此日本学者曾撰文向肯定这类故事的中国学者质疑,说“所谓机智人物,无非是一种骗子”。中国学者在答辩中,从这些机智人物故事所表达的是下层民众的生存智慧与正义情感立论,认定这些故事的积极价值应予以肯定。但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中,特别是在缺乏良好商业道德以致欺诈蒙骗之风盛行的情况下,这些故事中的消极成分扩散开来,就会对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而我们在传承和评说这类故事时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
再如民歌中的情歌,表现青年男女对纯真爱情的追求和性爱生活的欢愉,主体是积极健康的,在当下文化娱乐市场上也最受大众喜爱,但其中也有不少低俗之作。近期我们到武当山“吕家河民歌村”考察,就发现在作为旅游文化开发的民歌演唱中,不仅有男女性爱的粗俗表演,还显露出明显违反社会道德伦理的低劣情态。我有一次混杂在人群中,看见一伙游客,专门纠缠那些长相漂亮的女孩子唱“荤歌”。这种情况使人深感不安。为此,我专门给主管“吕家河民歌村”的官山镇领导写了一封信,提出一些演唱节目不仅同当前党和政府推行“扫黄打非”,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精神不协调,即便在过去民间,那些懂得人情世故的老歌手也不会不看场合随意开口来唱这些低俗小调,建议他们对演唱节目清理鉴别。几天后,官山镇领导即郑重回复,信中称:“承蒙谆谆忠告,启示甚多,十分感谢!吕家河民歌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弘扬工作中理应慎之又慎,以免造成消极的负面影响。经我镇全体领导成员拜读后,谨遵示意,现已对表演节目进行调整,并与征康老师策划选编一册新的《吕家河民歌集》以满足市场需求。”我们相信,在当地政府、专家和传承人的共同努力下,吕家河民歌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会进入更高境界。
我在这里提出的“去粗取精”,并非只是从“去粗”这一面着眼,还意味着在“取精”方面作出更大努力。以湖北的民间文学为例,虽然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已达22项,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也达9项,但据我的见闻所及,湖北各地“长在深闺人未识”的传统民间文艺珍品,可以排出一长串名单。例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省民协曾粗略地调查了一下各地收藏的民间唱本即长篇叙事诗,列入目录的就达160部之多,现在只有收录26部唱本的《房县民间唱本》刚刚问世,其他作品均无人问津。
再如湖北民间传说因依附荆楚大地的历史文化而倍显辉煌。从屈原传说、昭君传说到寇准传说、李时珍传说,有一系列代表作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在海内外享有盛誉。我近日致信孝感市文化局,又特别推荐了杨涟御史的传说。明朝著名御史杨涟,就是孝感市应山县(今广水市)人,杨涟和魏忠贤阉党抗争,虽遭酷刑杀害而忠烈不屈,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杨大洪》即专叙其事,其壮烈事迹与崇高气节光映日月。家乡父老以口碑形式世代传颂他的感人故事,上世纪80年代,帅奠国从当地民众口头采集到一批杨涟传说故事编印成书,并在《附记》中告诉我们:“杨涟的传说故事,民间巳流传了多年,数量之多,范围之广,超过了应山县其他任何一个历史人物。”可惜帅奠国英年早逝,所以这些民间文学作品也就未受到人们的应有关注。希望当地文化部门将杨涟传说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我以为不仅可以列入省级名录,还可以列入国家级名录。我们过去的学术文化工作,深受左倾思想影响,多看重草野造反的农民英雄而轻蔑在朝为官的民族精英。现在,随着社会文明与学术的进步,与这些民族精英有关的口头文学,理应进入我们的视野之内,口碑所载他们的崇高人格,理应作为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传之后世。
本文在这里所讲的去伪求真和去粗取精,总起来看,就是提倡科学分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构成的真伪精粗进行科学分析与评判,也对它生存传播的社会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在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中,使它的精华能滋养中华文化的健康肌体,避免陷入盲目性,被社会文化浊流所裹挟污染而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