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婧
【摘 要】 近年来外商在华投资呈现独资化趋势,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文章阐述了该趋势的表现,探讨了独资化趋势出现的成因,并提出了应对的建议。1、正确看待外商独资化趋势及其本质,充分估计外商独资化对我国经济的潜在影响,趋利避害;2、政府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3、着力培育实力强大的国内品牌,让外资企业能选择有实力的伙伴;4、借力于外资,通过促进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来发展地方经济。
【关键词】 跨国公司;独资化倾向;原因;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有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等。近年来,外商对我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出现独资化的倾向。鉴于外资对于我国的重要作用,正确看待趋势及探讨其成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商对华投资独资化趋势表现
自1997年我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项目数首次超过合资企业以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逐渐出现了“独资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如下:
1、新批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项目数量和实际使用金额明显超过合资经营企业
从当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数来看,在1997年以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所占比例在50%以上。但自1997年起,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超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为我国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角度来考察,也可以得出同样的判断:外商独资企业在2000年首次超过中外合资经营形式的实际流入金额。此后,新批准外资项目数量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一直多于合资项目,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今。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全国共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514家,其中外商独资企业22396家,占81.40%;同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952.53亿美元,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占75.92%,仍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
2、原有合资企业中,许多最终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增资扩股并逐步实现扩大其在合资企业中的股份比例,直至取得控股地位的现象,已屡见不鲜。1990年,美国雅芳与广州化妆品厂合资成立“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即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到2004年6月,美国雅芳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回购了中方合作伙伴美晨集团20%的股份,后又于2006年完成了剩余的6.155%股权的交易,从而掌握雅芳(中国)有限公司100%的控股权,使之由中外合资企业彻底变身为独资企业。2005年3月,东芝和TCL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投资成立东芝家电,两方分别拥有70%和30%的股份。2006年,TCL从东芝家电撤资20%。到了去年8月,东芝涉资2亿日元,从而完成收购合资公司中方股东TCL手中所持剩余全部10%的股份,取得了绝对控股权。这些都是跨国公司在华曲线独资的典型案例。
3、通过收购等方式,直接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中国加入WT0后,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和兼并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成立控股或独资公司以缩短投资周期,降低风险。近年来跨国公司对我国民族品牌的几起并购案更是引起了国人的深思:去年7月30日,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宣布,收购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了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强生将从北京三露厂和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收购大宝100%的股权。9月3日,国际饮料生产巨头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每股12.20港元、总计179亿港元收购中国本土品牌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66%的股份,并已取得三个股东签署接受要约不可撤销的承诺。虽然此案的反垄断审查正在进行之中,预计到今年3月底才能见分晓,但这单交易显然已成为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外资全资收购中国企业的交易。
二、外商对华投资独资化原因分析
1、基于投资主体(跨国公司)的分析
(1)跨国公司保持其垄断优势的必要举措。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直接动因是其拥有某种垄断优势。这种垄断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竞争力的核心能力,跨国公司往往需要花费高额的成本去保护技术不“外溢”。而在转移核心技术时,跨国公司承担专利、专有技术等被模仿、搭便车的风险。从而使得外商在与中方企业合资合作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不得不与合资伙伴分享某些垄断优势,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核心技术的泄漏,加大维护力度。为了保持并巩固核心竞争力,跨国公司倾向于选择对子公司高控制度的投资方式。
(2)跨国公司降低成本、避免合作冲突的有效方式。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看,交易成本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模式。合资、合作企业的双方在文化、政治、管理理念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企业经营运作过程中易发生矛盾,双方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进行日常协调,导致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较高,进而影响管理层的决策和工作效率,阻碍企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相比而言,独资或控股可以完全按照母公司的策略来进行生产经营,减少双方因文化管理风格、管理制度方面的差异造成的协调成本。因此,外商更倾向于采取独资形式来整合其在华的价值链,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3)跨国公司消灭竞争对手的手段之一。一些跨国公司意识到国内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不强的弱点,在一些外方持股比例不受限制的领域,如食品、日用品等行业,外商往往采用迂回的策略,先以合资的方式兼并其国内的竞争对手,买断中方的品牌,之后与这些中方品牌结合推广自己的国际品牌形象,当自己的品牌占领了一定的市场后,利用中方资金不足之机,提出增资扩股最终实现合资到独资的转变,最终以自己的品牌取代国产品牌的地位,致使许多国产知名品牌销声匿迹。中国日化领域的状况最能说明这一点:美国宝洁公司买断了“熊猫”、德国美洁时公司买断“活力28”都是这样的例子。
(4)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纷纷推行全球战略,即从全球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进行全球性选择和部署,确定全球性战略目标,以取得最佳的长期总体效益。随着我国在世界产业链中所占的地位日益重要,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是为了供应全球市场,而并非仅供我国本土市场消化。因此,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推行必然影响到其对我国的直接投资方式:为了确保母公司的经营战略能够有效地在东道国实施和子公司能按照既定的生产协作关系组织生产及安排全球各子公司之间的转移价格和市场范围等的实现,许多跨国公司开始调整其在我国的投资发展战略,从合资、合作走向控股、独资,以更方便地将其在华子公司纳入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和全球研发体系,满足全球战略的要求。
(5)独资化是受到跨国公司的东道国经验逐渐积累的推动。跨国公司最初进入中国市场时对于中国市场不熟悉,缺乏在中国市场运作的经验。为了弥补自己的缺陷,他们往往在当地选择一个合作伙伴,以合资的方式设立企业。随着在我国设立子公司数目的不断增加以及经营时间的延续,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法规、市场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越来越熟悉,逐渐积累了在我国投资经营和竞争的经验。这种经验的获取使得跨国公司对中方合作伙伴所拥有的当地知识的依赖性逐步降低,为跨国公司在外部条件许可时独立经营奠定了基础。
2、基于东道国(中国)的分析
(1)国内政策更加宽松,制度日趋完善。外资进入之初,出于中国政策的限制,国内很多行业不允许外商控股和独资。为了进入相关领域,合资是外方进入中国的唯一选择。此外,对独资企业在出口比例、外汇平衡、“当地含量”、出口业绩等方面有特别规定,也阻碍了外方控股企业和独资企业的发展。后来,我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特别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新形势,履行入世承诺,逐步放宽了外商投资的领域、地域和技术转让、外汇平衡、外资比例等多方面的限制。同时我国利用外资制度的日趋完善也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透明的法律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2)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幅增长,大批项目建成投产,使基础产业飞速发展,基础设施能力极大增强。在我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情况下,跨国公司的经营成本会相对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高,故而更愿意投入较多的资源,并且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独资成为外商的理性选择,加快了其独资化的步伐。
(3)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增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高等学校纷纷扩招,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大幅上升,极大丰富了我国的高素质人力资源,使跨国公司比较容易获取当地高素质的人才,降低了跨国公司从母国选用人才或是采取与东道国企业合资的方式来获取稀缺的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必要性,从而为跨国公司独资经营提供了人力资源条件。
三、外商对华投资独资化的应对建议
1、正确看待外商独资化趋势及其本质,充分估计外商独资化对我国经济的潜在影响,趋利避害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选择,既包含着中国的主动选择,也包含着中国企业无奈的被动接受,必然会对我国经济具有双重影响,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既然我国十分明确地提出今后还要继续吸收外资,那么在外资独资化趋势势不可挡的今天,与其片面强调如何通过政府的行政限制去加以控制中国的外资独资化倾向问题,不如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这一倾向,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2、政府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
必需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正确地加以引导。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把跨国公司尽可能引向那些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高新技术行业。政府要加强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和转移价格的监管,在建立健全监控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建立跨国公司及其相关联企业的档案;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双边与多边合作,以相互协调对有关跨国公司的综合审查,建立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行业市场集中度和跨国公司的竞争行为。
3、着力培育实力强大的国内品牌,让外资企业能选择有实力的伙伴
外商对华投资独资化作为一种整体趋势,并不意味着外商不再需要中国企业做伙伴,而是外商将在利益驱动下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中国的企业作为合资伙伴,并以更加灵活的方式,与中国企业建立“非束缚性”伙伴关系,关键在中方的实力。因此,通过战略重组和其他有效方式培育一批可以与外商合作的国内企业势在必行。而现有合资企业中方要明确合资的目的,抓紧时间修炼内功,在人力资源、技术等决定未来成败的要素上壮大自身实力,积蓄发展后劲。防止一旦合资到期或外方突然撤资,自己仍然有继续发展的空间。
4、借力于外资,通过促进跨国公司的本地嵌入来发展地方经济
政府要为跨国公司成长、升级和本地嵌入创造一个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本地市场环境,不仅要关注子公司的本地经营成长情况,更要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博弈关系。国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外商独资企业推行本地化战略的机会,积极与跨国公司合作,加入到跨国公司的上游、下游产业链中,在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减小独资外企可能随时外移带来的“产业空洞化”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夏俊、杨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独资化动因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1).
[2] 进之、苏北.解析外商独资化[J].价格与市场,2007,(10).
[3] 翟宏伟.四大主因助推外商独资化倾向[J].中国信息报,2007,(7).
【作者简介】
周婧(1986-),女,江苏南京,安徽大学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