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子因
想念到悲伤的程度
在北京的许多个日日夜夜,因为想念家乡吃食眼泪汪汪。比如,孜然夹膜。
这一道菜是我家乡吃食。我记得我那时也很爱吃,有时要睡了,突然拼命地想吃。我在睡觉前竟然想吃这个。而且想吃两个。幸亏是偶尔。
夜市上有卖。住的地方离夜市就两步路。羊肉跟葱、尖椒一起爆炒出来,搁辣椒面和孜然粉,夹在一只大饼里。炒得时候火候很旺,我忘记了是不是因为炭火炒,或者干脆怀疑放了大烟壳,总之我自己一直炒不出那种味道。而且在北京更是差些,因为羊肉不行。我总是说,你们北京的羊肉柴得跟狼肉似的。
背井离乡的人,再回乡去,我们会蜂拥着去夜市吃。偶尔有一个在上海或者美国呆了多年的,回乡来却说:那路边边啊,脏不脏?
我们会臭他说:嗯,你洋了!
我的家乡,还有很多好吃的。烤羊肉,浆水面,哨子面,油泼面,芝麻酱涮牛肚,牛肉丸子砂锅,羊尾砂锅,胡辣汤,粉汤羊血,八宝稀饭,酸汤水饺,热炒凉粉,水盆羊肉,小笼包子。
还有竹笆市的老樊家(不是樊记)肉夹馍,也更是让人魂牵梦绕。
我记得有一回出差回去,我带着我的摄制组从火车站打车直接去了竹笆市,吃樊家肉夹馍。咬了第一口,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就在眼里打转。吃完了才给父母电话,说回来了。
那次我看到一个玉树临风的男子。衣着很讲究,脚边堆了很多的行李,每件行李贴了国际航班纸贴,他坐在饭馆门外的桌边,看上去刚刚吃完肉夹馍,坐在那里喝水愣神儿,看到我们摄像机有那个台的台标,就微笑着看着,终于说:来这边拍节目?我说,也是回家,下了火车先来吃这个。
他眼睛就模糊了,说,我从巴黎直接飞回来探亲,也是先来这里吃个肉夹馍。5年没吃了。
我的摄像小弟弟低头小声说:还有比你更神经的呢!
男子离开时,专门过来跟我握握手,无言无语,只是深深点点头。我也紧紧跟他握个手,他推着大堆行李离开时,我的眼睛也模糊了。
摄像小弟弟不懂,看来看去的,他以为一个男的跟一个女的,相识了要做的只是留电话号码。他还不懂乡愁有多么愁。都有乡愁的人互相多么理解又多么怜悯。
我总是在想,如果我年轻那时不那么有理想,或者,再晚10年8年,我一定不会离开家乡。我走的那时节,要的东西还太多,要事业,要爱情,要见识,要经历人生,走时不曾料到日后我会想念家乡的吃食想到了悲伤的程度。如果那时我知道我想念家乡的吃食会想到悲伤的程度,我还会不会背井离乡地远走了呢?
你又回到我的心上
其实十几年前我离开家乡来北京前,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家乡的省电视台做主持人。我刚刚从一家报社调过去做了两年不到,没有台里的主播那么红紫,但走在路上也经常给人指指划划。有一次一个很帅的小伙子,穿着笔挺的白衣蓝裤,从他的车里下来,在马路对面,远远地问我:是子因吧?
我不认得他,我就知道是我的观众。
而且能正式进入省电视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且那时候我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那是愚昧的工作。但是我在不到两年的时候,就突然不可遏止地想要走。想离开。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分析,也许是我的心灵深处觉得那不该是我的命业。我深知我的笨拙,是不适合说话的。那个王雪纯说,她很小的时候,读到一段好文字,就不自禁地要大声地念出来。我就觉得她就是天生的主持人,她妈妈的遗传。而我不是。我从来很木讷,不爱在人前张罗,有心事就自己去流泪写字,不说话。
但是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就是,做电视应该去北京。
我就真的走了。
那时日,我嫌弃家乡,嫌它土,嫌它不够繁华,嫌它节奏缓慢,昏昏沉沉,倒是有的。因为我在报社做过几年体育记者,一年有半年到处跑,所以知道外边是怎样。
我就这样去了北京。我在北京呆着,忙着经历我的人生。在这里我确乎是收获很多,我从一个迷瞪的女孩变成目光冷静的女人。这是在我家乡懒洋洋的阳光下变不成的。而那时家乡似乎在渐渐模糊渐渐远去渐渐被淡忘。但是,一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有一天,家乡却突然回到我的心上。
那天我在北辰上面的快餐找吃的,见一碗稀寡的汤水里死气沉沉泡着大块大块的被胡乱撕扯下来的饼子,一个人问小姐,这是什么?小姐说,这是羊肉泡。
那天可气死我了。
她竟然说那刷锅水一样的汤泡一些剩饭饼子是我的羊肉泡。
我的羊肉泡,是在小街深巷里,骑着自行车,七拐八拐,远远闻到香味,就到了。回民的老伯,戴着干净的白色小帽,一边细细地冒着羊肉泡,一边笑咪咪地招呼客人。
羊肉泡的汤,是用羊骨头羊肉小火轻轻地慢慢地炖了几十个钟头的,羊肉是用微火仔细地煨了几十小时煨出来的。还有那泡的饼子,是用一半死面一半发面,烤炉把握火候烤出来的。讲究烤出菊花的图案来。叫做白吉馍。
然后,会吃的人,不会让机器把饼子,草草地铰成颗粒,那样的颗粒有棱有角,口感不好的。我们自己慢慢掰,很耐心的。每一粒都掰得跟绿豆一样大小。传说做饭的大师傅是看客下菜的,你掰得越好,他就为你煮得越好吃,因为知道你是吃家。
把手洗干净,把那只青色的大海碗搁在膝盖上,一点点地掰着,一边跟对面的人说话。我的记忆里,那时总是有很多笑容的。能坐在一起慢慢吃羊肉泡一边窃窃私语的人,你想想都是什么人?所以每每吃羊肉泡的时光,总是愉快的。
我们那里的人都是闲散的踢踢踏踏的不用着急的,我们不用非要赶在下午几点去签合同,我们没那么多合同签。即使晚了,错过了下午上班的时间,也是不打紧的,我们那里的单位不扣钱,领导也吃羊肉泡去了,也许比你回来得还晚。所以我们慢慢地掰,慢慢地说。一边晒晒太阳。直说到昏昏沉沉肚子饿了,就叫小伙计送进去煮——回民叫做“冒”。小伙计会体恤地仔细问你吃汤多的汤少的,多么辣的,搁不搁木耳番茄香菜的。
吃羊肉泡,坐在你对面的人,可能是你接二连三的男朋友,或许,是你一个又一个新识的旧有的闺中密友,有一天,也许他们都不在了,都离你而去了,或者你离他们而去了,就是说,桌子对面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永远不变的,就是羊肉泡。于是你每次去吃羊肉泡时,心情总会不同的,也许你会有些怀想,也许你会有些落寞,有时,也许你也会有些伤感。但是羊肉泡的滋味永远是那么好,那么熨帖地滋养你的肠胃滋养你的心灵。
所以也有人说,怀念儿时的吃食,其实吃的是回忆。
吃一碗羊肉泡,人生就变得那么巴实了,也许这就叫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几天吃不到羊肉泡,你会觉得没着没落,好似找不着灵魂了。离开家乡的我,很多时日,都在为生活奔忙。我有意识地断了念想。于是渐渐地以为忘记了。但是不要跟我提起来,也不要让我走在大街上无端地听到乡音。
但是在一个月的某些嘴馋的日子里,我还是不可遏止地想。那些时候,我一般一个人跪在床上翻着书报杂志,一边瘪瘪嘴就预备哭,又忍着,觉得那样太小资。
有一日看到几个南方人穿着单薄的西装在北京冬天寒冷的街头踟蹰着寻找吃食,一个哆哆嗦嗦说,赶快买张机票下午就回广州啦,他们北京冷成这个样,又没啥吃呀,他们北京人就会刷羊肉!他把涮羊肉有意说成“刷”羊肉。听了我就莞尔地笑,但是嘴一咧,眼泪就来了。我的羊肉泡呢?我的家乡呢?我羡慕他们下午就回到温暖的家乡广州去了。
其实我家跟陕西没啥关系。我爸是河北人,我妈是四川人,他们当兵,部队在兰州,我就生在兰州,他们转业就去了西安。每当别人问我哪里人时,我都不知怎末回答。但是现在我肯定说我是陕西人。因为我只跟陕西魂牵梦绕,就是我的羊肉泡。
我总是想象我独自一人回到家乡,一个人要一碗羊肉泡,坐在那里把青色的海碗搁在膝盖上,慢慢把饼掰碎。我会选餐馆外的一张小木桌,桌子后面是深深的古巷,南边不到100米就是城墙。城墙上不知谁挂起了红灯笼,天一黑,灯笼就亮了。
就这样想远了去,我在北辰的楼上就一时看不上任何吃食,我枯坐着听着饥肠辘辘,哭的心都有。那时想起同乡说过木樨园那里有一家兰花花,味道马马虎虎。激愤之下,我下楼打个车飞奔去木樨园。下车结车费,93元。吃了一碗羊肉泡一个肉夹馍,还好的确马马虎虎。但是一个缩水的小肉夹馍在我家乡8毛钱,这里卖3块。据说服务员都是家乡女孩,却个个蹙着眉头,都不说陕西话。我见了她们亲得很,就拿陕西话问她们话。她们板正得很,并不笑,照样用蹩脚的普通话回答。而我对面的椅子自然是空荡的,在北京我早已没有了呼风唤雨推杯换盏的好日子,早习惯了这样的孤单。
吃完接着打车回去。结果吃了一碗羊肉泡,花了200多元。而在俺的家乡,小路边边,尽是可口的羊肉泡馍馆。赶着路突然饿了,就把车子胡乱撑在饭馆的门口。结账时只找出散落的几元零票付了就好。要吃味道最好最地道的,从我的家打车去,也只要8块钱。
那时北京的天黑了,远远近近的灯光和嘈杂。离我住的地方北辰附近路途还很远。出租车在无边无际地跑着。那些陌生的景致从我眼前一闪而过,一闪而过。
我那时知道了什么是乡愁。
我知道它会就此弥漫,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太阳花的遐想——形式主义的力量
那一天我们去花乡买花,那么多各色各样的花,我却看上了一种最便宜的花,它有好听的名字,叫太阳花。
小小的花。贴着地长。它的花瓣那么有质感,枝叶和花朵的姿态,充满童话插图的情致。
它有很多种颜色,一起开起来,那么的快乐,骄傲,和美丽。
如果一大片,小小的碎花,就像我的被罩我的床单我的窗帘——看看我的潜意识我的心里一直就是有它的——太阳花。
应该说,凡是花,总是喜欢的,因为满屋都是花人会很愉悦,但是有的花,一下子看见了,你会微笑,要你去买呢,却不一定专门买来搁在床头陪伴。而这种太阳花,很像是一见钟情的什么物件什么衣裳什么人,让你一下子爱上,要拿回家,要日日看见。
就像一种男人,或者一种女人,你见了就不只是一般的喜欢,而是着迷。见过的很多人和花,你也是欢喜的,但是并不着迷。
太阳花。
我隐约想起来,小时候我妈在阳台栽种过几盆,记得那时我就喜欢。说这个花好看,后来夏天一过,花没了,我妈也没再种过。我长大了去奔忙了,就忘记了。
今天看见,惊叹之后,就恍惚起来。好像不仅仅因为见过我妈的那稀拉的几盆。我甚至怀疑太阳花是我小时候童话书里插图的花。或者,小时候,我喜欢把黑白的小人书涂上颜色。这大概就是我上过颜色的花。
心理学家说,童年梦幻会一直深深隐藏在人的记忆里。那么太阳花是我童年梦幻?
或者我的前世就是太阳花?
因为从小生长在北方,没见过太多的花。
记得一个儿时女友,大学去南方读书,毕业就执意留在了南方。她说,可以一年四季的穿裙子呀!再说,还有花!她的口气她的神情,充满了对天寒地冻的北方的怨尤。
我后来工作了常去南方出差,喜欢南方的吃食,也喜欢上了花。走到哪里都有花。下了车,住处的庭院里到处是花,树根围绕一圈也是花。早晨起来报纸上一枝花,晚上掀开被子睡觉,被头上一只花。花使人的心变得那么柔软。
跟在南方工作的同学见面吃饭,一个迟到男生骑着摩托来,背后的手伸出来,抱歉说,来不及买花,在马路上摘了一朵花献给我。而上学时节,他是最木讷的男生。
花啊花。
但是很多花的名字我仍是叫不出。我隐约记得去看一个荷兰花卉展览会,有大片淡紫色的,夕阳红色的,肉粉色的郁金香,栽种在大片的土地里,一望无际,真美。我记得那叫荷兰郁金香。但是后来很少再看见。据说很娇贵,难成活。
再后来,城里有了花店。我也仅仅知道了玫瑰花,康乃馨,月季花,百合花,
情人节的时候,有时候我们过,大部分时候是不过的。很早时候的情人节,他似乎问过:你要花吗?我说不要。他乐得不当“酸男人”,还鼓励我说,就是!都是些假浪漫。
我心想,就是,有着浪漫主义情怀的人。是不需要浪漫主义的形式的。那时总认为,我们选择彼此,本身实在就是浪漫主义,真正浪漫主义的人,何需花去诠释。
于是从此我的人生就没得花了。
住城里时,我会在超市里给自己买淡粉色的康乃馨和橘色的非洲菊。因为那是我在北方花店里见过的花里,喜欢的花。我一般要在超市买一周的吃食日用,满当当的一货车,我推着去结账,货物最上面往往就搁着一束淡粉色的康乃馨,或插着一两只非洲菊,那时就会有漂亮的小姑娘走过时看看,带一丝微笑。好像在赞叹一个家庭主妇繁重疲惫的生活里没有泯灭的一份情怀。
他认识的一对年过七寻的知名学者夫妇,是我们要定期去拜望的。有一次我带了一束花去,引得老太太跟我们说起她大学时代花的故事。
她曾跟一个外国男同学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恋情。因为那时候的异国恋情根本就是要灭亡的。男同学示爱曾送给她一大束鲜花。那可是从外国空运过来的花——男同学的爸爸从瑞士来北京,男同学特意叮嘱父亲给女友捎来的鲜花。她说她夜里约会回到学校,抱着那束花在女生宿舍楼下徘徊,几番思索,最后把鲜花塞进了垃圾桶。她不是不爱那个外国男同学,不是她不爱那束花,她说是那个年代,是不可以有花的,拿回宿舍里是会惹来麻烦的。
最美的被丢弃在最肮脏的地方。
那是一个怎样残酷和诡异的年代?
一束鲜花被生生地塞进肮脏的垃圾桶,它的一半艳丽还残留在垃圾桶的边缘。
花啊花。
老太太叹息一声,说羡慕我们年轻时代里有花。
有时情人节我们出去吃顿饭。看到路边花店里的玫瑰,100块钱一朵,叫做蓝色妖姬的。
我们会嗤之以鼻说:切!我还造谣说人家是用蓝墨水染来的。
可是一回身,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绅士打开后备箱。里面竟然装了一车蓝色妖姬,他回头——他的美人正远远走来。
我惊呼了一声。
我们跟绅士擦身走过,我又若有所思地频频
回头,想象着身后暮色里浪漫动人的情景。
他就问:你是不是还是想有花呢?我又赶紧否认。我哪里那么庸俗呢?
但是那一车的蓝色妖姬,好像有一种震撼。是什么呢?我想来想去,最终想明白:原来那就是形式主义的力量。
公认法国人浪漫,缘于他们外在。没有像我们中国人憋在心间。他们连吃饭都讲究“形式感”,可见,浪漫需要形式。
而在刚刚过去的几天。电视台做一个节目,采访一些都市男女,问题是:假如,你面临一个求婚场面。你会期待由礼仪公司出面制造一个浪漫现场,有献花戒指和求婚吗?我立刻做出很恶心的表情,毫不犹豫地摇头。但是现在也许我会说,要的。因为形式主义是有力量的。
他认识的一个阿姨20年前嫁给一个美国食品博士。这位食品博士生在美国长在美国,却是华裔。他最先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是国家领导人的座上宾。他最早把开放的观念带给中国人。他在中国的各种言论和讲座曾在北京风靡一时。阿姨就是那时迷上他。他也是我们尊敬的老人,我们会生活的偶像。我烤比萨,做鸡尾酒,都是跟他学的。
那个寒冬我们在他们北京的家里喝茶聊天,天黑时一起下楼去吃饭。我记得我们一走出大门,一股寒风袭来,博士回首看着阿姨说:手手冷不冷?戴了手套了没?来!拉着手手!
要知道,他们是70岁的一对夫妇。他们在我面前拉起手来,走进风里。
我当下就嚎叫起来一我也要拉手手啊!把手硬塞进了他,我的中国男人的手里。
嗯,形式主义,多么温暖。
我不太愿意在冷风里没人拉手,自己哆嗦着背诵《致橡树》。
稽伟是先生妹妹介绍给我们的朋友,在英国BBC工作,后来常年采访我先生,合作很愉快。她跟她未婚夫来北京时,我们大家就去北京酒吧坐坐。
夜深了我们起身时,我跟丈夫的妹妹东抓西抓地找大衣,又扭着屁股拐着肩膀往自己身上套。而那个英国绅士,那时那般优雅又那般自然地替稽伟举着玫瑰色的大衣,看她把一只胳膊伸进袖筒里,再文雅地略侧一侧腰身,又把另一只胳膊伸进袖筒里,脸上是温存体贴和耐心。
我又差点嚎叫出声。
回家的路上,一声声叹息。
后来很久以后给稽伟的邮件里还忍不住幽怨的说:
你笑逐颜开的回来,
转身走的时候,
一个英国绅士替你披上大衣
——几乎是灿烂的一幕,
引我沉思多日,嗯。
女人要懂得让男人娇惯自己
十几年前我们刚认识那时,搬了一次家。刚搬进的房子里一地狼藉,我记得他温存地说,你不要收拾了不要收拾了,找个小时工来。我想这么点事,找什么小时工。我自己撸了袖子就归置妥当。
现在才知道,那天,我犯了今生最大的错误。
就是不让男人娇惯你。
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在什么都得我来干。
甚至于有一天,他竟然说,黑黑逮了只老鼠,你去收拾了吧。
我于是发出惨绝人寰的尖叫。他不解地问我:怎么了?
我说:老鼠啊!!
他说,是啊,老鼠。老鼠怎么啦?
他竟然不知道老鼠怎么了。他不知道是个女人就怕老鼠吗?
直到有一天,他把黑黑逮的又一只老鼠铲在簸箕里打算倒到垃圾箱,遇上了女邻,正怀抱着一个大包回家来,他就把簸箕伸到人家脸跟前,得意地炫耀说:“瞧!我家黑猫逮的老鼠!”那女邻一声惨叫,趔趄着倒退了两步,还把怀里的大包扔了,里面的东西散了花。他那天才如有所悟的自言自语,女人怕老鼠?小老鼠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们刚认识时,他在跟一个叫ZQ的导演谈英文片电影剧本,马上要开拍了,很重要。有时我也跟着去。某个晚上就趴在酒吧的大桌子上有些眯瞪。他立刻就穿起衣服说,她累了,我得走了。走在路上他还说,见他的剧本的鬼去,我他妈的是有周末情结的人。那时我以为我遇到了天底下最浪漫体贴的男人。——现在的结论就是:不要相信热恋中的男人。
现在,他不肯在外面应酬一顿饭,想方设法回家来,丢盔卸甲,一边看电视一边把脚搭在另一个椅子上,把袜子扔在茶几上,让我烧饭给他吃。他不知道,再爱做饭的女人,一年365天,一天3顿饭,也烦死了。而且遇到什么纪念日,他会假惺惺地问:你想出去吃么?我还没说话,他就说,是啊,多累啊!他就喜欢穿着大拖鞋在家恨不得躺着吃。他不知道,他哪天来电话说他不得不在外边应酬吃了,我多么高兴。我把碗碟都堆在厨房里,自己搞来薯片啤酒果冻冰激凌方便面,怀念一下单身的简单快乐。
他的心里,女人好像都是钢铁做的。他不懂什么叫经前症候群,不懂得女人有几天不能沾凉水。也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偏头痛肚子疼。
有一天我忍无可忍跟他认真谈话说,你难道不知道女人需要被宠爱和体贴么?
他转转小眼睛,说,车竞同志没需要过啊。我们就以为女人都是车竞同志啊。
车竞是他们的母亲,他们几个一直叫人家车竞同志。车竞同志一生生了他们五个娃,挥舞着锅铲,一边为党工作一边饲养,跟打仗似的。车竞同志是女英雄。车竞同志自己抗煤气罐,而且深感自豪。车竞同志干所有家里男人干的活:修下水道,安装烟囱,把成袋的米面扛上楼。因为家里男人在外面当领导没时间。车竞同志敢自己宰杀鸡鸭鱼和狗,手被割破了鲜血直流也全不在意,流着血还在跟大家谈笑风生。车竞同志还敢拿手抓老鼠。
我们哪能跟车竞同志比?可他认为车竞同志是女人,所以女人就都是车竞同志。——结论就是你要谨慎找一个有刚强母亲的男人当丈夫。
另外,你太听他的,日复一日,还会使他已经忘记了你是他的美人。
我们需要添置一套茶桌椅。在香河我们发生分歧。我一改商量好的一款PVC(塑料纺藤制品),因为我一眼看到那套防腐木的桌椅,就魂飞天外。原本我发誓再也不为装修争执不休不愉快了,他要买什么就买什么吧,死不了人。但是这套木头桌椅,让我觉得不买就是要死人。我就差躺在地上大哭大闹了。我就要,不管就要。他说怎么太大了,怎么不能折叠和摞起来,说怎么不适合我们家。我觉得他说的都对。但就是要买,他就气了,那为什么?我说,因为你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不考虑最重要的:我喜欢!
后来就买了。小姐可能是见我们吵得有趣,交钱时又主动降了50元。回家以后我欢喜异常,天天坐着。还对他说,才500块钱。500金就买得美人笑。博美人笑的情怀你早已忘记?他扫我一眼,哼一声。我知道他暗地里切齿:“还美人呢?!”
再一天他试探我说,他需要一个楼那么高的梯子。物业有。得去借。
扛着走过小区的三个街区。虽然是铝的,不那么沉重,但一个女人,扛着楼那么高的梯子,跌跌撞撞,趔趔趄趄,吭吭哧哧,走回家,难道好看吗?难道不悲惨吗?
他又转着小眼睛观察我的表情。
我恶狠狠地盯着他说:你想干嘛?
他就自己走去扛了回来。
我喝着一杯刚泡好的乌龙茶,抱着猫躺在摇椅上。心想:男人是需要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