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敏
摘要: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着房源短缺的现象,解决廉租住房的房源成为廉租住房建设的瓶颈。本文从有效利用现有房源、新建廉租房和改造旧房成为廉租房以及通过遏止炒房间接增加房源等方式对增加廉租房房源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石家庄市; 廉租房; 房源;低收入家庭
石家庄市实施实物配租的条件尚不成熟,没有足够的房源成为制约廉租房保障制度实施的瓶径,增加房源就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有效利用现有房源,提倡“一户一房”制度
“一户一房”制度,就是一个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由于住房是人们生存不可缺少的条件,住房不单单具有商品
的性质,还具有社会性。所以住房不应该作为投资的商品,鼓励“一户一房”是立足我国实际、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良策。
实施这项制度,必须通过舆论导向和经济杠杆进行双重调节,鼓励拥有多套住宅的家庭将多余住房进入市场合理流通。比如提供政策优惠措施,对实行此政策前拥有多套住宅的家庭出售住房减免部分住房交易税,同时通过房产税和营业税加大第二套住房持有成本,让更多住房流入市场,拉低房价,间接缓解廉租房保障压力。
二、盘活房地产公司空置房
据石家庄房管部门在2007年1到5月统计数据,石家庄市区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125.7万平方米,可见石家庄市区空置住房数量庞大,增速迅猛。据调查,半数空置房空置三年以上,较高的空置面积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导致可利用房源短缺,间接给廉租房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规定新建住房必须在规定的年限中销售出去,在规定的年限内销售不出去的,国家以低于市场价进行收购,或者国家强制房地产商以低价销售出去。这样,就可以解决或改善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间接
缓解廉租房保障压力。
三、收购二手房是增加房源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石家庄市的住房建筑中,七八十年代老式建筑,由于房屋结构难以适应现代居住需要,且房龄较长缺少投资价值等原因在市场上难以销售,价位相比之下也较低,政府可以收购这种年代的老式结构住房加以改造后,作为廉租房房源,以出租给低收入家庭居住。
四、收租市场上的出租房
石家庄市许多家庭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房主一般会把旧的住房出租出去。如果政府出面收租这些住房,既能解决廉租房房源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有政府出面监管还能减少户主的风险、增加户主的收益,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建议政府通过房管部门与居委会相互协作,从房管部门查到家庭中有两套以上住房且具有出租意愿的家庭,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把户主的房子长期租下来,作为廉租房租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低收入家庭。
五、合理利用现有的公房
许多国企和学校等单位的职工还住着单位的公房,住户只有这些住房的使用权,而且每年都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租
金,形式上类似廉租房。这些住房面积一般在50平米左右,住户大都是房改前上班的工薪阶层,由于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优惠政策,政府许诺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迟迟没有到位,所以这些人大多还住在单位的公房中。由于这些单位效益不错,大多数家庭购买了商品房,原住的公房流入到了租赁市场。政府应该对这些职工尽快落实住房补贴,使之腾出公房,作为廉租房,租住给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六、收购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性质不同,销售对象有严格限制。比如在2007年规定,经济适用房只销售给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3年以上。2)两口人以上的无房户家庭。3)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所以,经济适用房不应该和商品房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易。2007年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按照该意见,经济适用房的转让不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进行,必须通过国家的房管部门进行转让。石家庄市发布《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暂停办理经济适用房交易手续的通知》,从2007年5月21日暂停办理经济适用房交易手续。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保障住房,是用来供应中低收入家庭的。当过去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提高以后又需要改善住房条件时,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应该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来收购,收购价格应该按照二手住房折旧的方法来收购。国家收回以后,面积小的可以作为廉租房分给低收入家庭,大一点的可以卖给拥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证的家庭。
七、新建大量小户型新房作为廉租房
建设新的廉租房出租给低收入人群,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最直接的办法,所以各地政府也在不断完善其住房保障政策,不断地积聚资金来建设廉租房。石家庄市从2001年到2002年建设了198套廉租房,由于数量太少难于分配,最终以市场价卖掉。但是,石家庄市政府并没有放弃建设廉租房的努力,2007年,在安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已经配建了60套廉租房,约3000平方米。市政府正在不断加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力度,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规划》,2008至2010年,市区计划建购廉租房2530套,总建筑面积12.65万平米。但这个保障规划即使能完全落实,也只能满足现有保障范围内家庭的25%。鉴于实物配租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它应成为廉租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乃至主体,应至少满足50%以上家庭的保障需求,所以廉租房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
八、改造旧房成为廉租房
在一些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尚有部分破旧的筒子楼或平房,单间居住面积大都在15平米左右,配套设施极差。政府可与企业进行合作,对筒子楼进行单元房改造,同时对于一些破旧的平房进行合理规划,拆除后建造小户型的楼房,作为廉租房租给低收入家庭。
九、规定政策遏止炒房以间接增加廉租房
根据搜房网2007年12月21日报道,自2007年4月以来,省会石家庄市的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一直保持在7%以上,9月份突破了8%,到了10月份,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已经上涨到9.7%,跻身于全国前列,这样间接增加了廉租房制度实施的压力,政府务必遏止住房投资以抑制房价,减小廉租住房压力,建议采取如下方法:
第一,采取宏观政策来遏止房价。例如2007年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额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的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并且要求贷款人偿还房贷的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50%。这样就有力地遏止了投资住房的现象。
第二,遏止炒房族(团)。为了遏止炒房,禁止开发商同时销售一套以上的住宅给同一个家庭,就能够遏止炒房族(团)一次购买大量的住宅,同时也遏止了他们不断抬高住房价格,减少了空置住房的数量。
参考文献:
1.姜婷.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1997(12).
2.尹中立.我国有必要实行“一户一房”制[EB/OL].2007(8).http://www.sina.com.cn.
3.张静.我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研究[D].四川大学.2003(55).
4.李园.上海廉租房制度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46-54.
(作者系河北传媒学院基础部思政教研室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