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小青 谢丽云
举重运动发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国际举联都是采用以2.5kg倍数规则进行比赛,而在2005年5月改用了1kg倍数,这一新的竞赛规则可能会对举重战术和比赛成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至今国内外仍未见有关报道。本文针对1kg倍数规则对举重战术和比赛成绩的影响做一研究,旨在为举重运动训练战术的改进提供参考依据和理论指导。
一、1kg倍数新规则和2.5kg倍数旧规则分别对举重战术运用的影响
1. 新、旧规则下的举重比赛中以体重赢名次人数的比较
从2004年旧规则比赛可以看出,体重因素作为战术手段占到了相当大的比率。对新旧规则比较来看,抓举、挺举和总成绩以体重定名次的情况在新规则下有明显下降。抓举下降了18.43%,挺举下降了5.88%,总成绩下降了18.91%。数据显示体重因素作为战术手段在新规则比赛中,它的战术作用在减小。
在旧规则比赛中,体重不占优势的运动员想在战术上取得主动权,试举重量至少增加2.5kg倍数才不会牵制于对手。试举重量增加2.5kg倍数对运动员心理上造成很大压力,他们怕因试举重量增加造成失败。而在新规则中,将原来的增加试举重量必须是2.5kg倍数改为1kg倍数后,给运动员体能和心理上造成的压力减少了。现在运动员一旦体重处于下风,试举重量与对手相同时,可以通过增加试举重量1kg倍数来摆脱战术上的被动地位,所以体重因素在战术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降低了,同时对教练员的战术安排提供了更大的可调度空间。
2.新、旧规则下的举重比赛中签号决定试举顺序次数的比较
在新规则下的2006年比赛以签号决定试举顺序次数的百分比要比旧规则下的2004年比赛下降了10多个百分点,说明规则的改动对签号这一战术因素带来了巨大影响。通常在全国比赛中运动员水平越接近,预报试举重量相同时签号大的运动员排在后举,这对签号大的运动员带来了主动权的优势,可以采用跟踪战术,确保后举机会的随机应变,给战术提了调度空间。在旧规则中小签号的运动员想改变因素上的不利地位,必须通过试举重量增加2.5kg倍数,这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战术安排产生了障碍,不会轻易冒险。在新规则中则不然,运动员和教练员想在战术上占据主动权,只需将增加试举重量高于对手lkg就可以获得后举的机会。这对小签号运动员来说心理上压力减小了,同时方便了教练员在战术上的布置。由此可见,2006年比赛中第一次试举以签号决定试举顺序的比率在减小的主要因素是新规则的实施。
从表3、表4统计数据对照可以看出,新规则下的2006年比赛试举成功率要比旧规则下的2004年比率有明显的下降。由于规则改革后,战术运用的可调度性增加了,导致开把重量的过高,使试举成功率大幅下降。但在2006年比赛中出现一个与往年明显不同的现象,抓举第二试举成功率高出了第一次试举成功率4.46%。结合前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在比赛中运动员为赢得战术上的主动权,许多体重、签号处于不利地位的选手都增加了试举重量1KG倍数。因此,导致试举开把重量过高,影响了抓举第一次试举的成功率,仅为45.86%,与2004年比赛成功率相比下降了15.08%。通常运动员在第一次试举重量失败情况下,第二次试举重量一般选择不动,自然第二次成功率提高了。虽然通过增加试举重量赢得战术主动有效,但也要结合实际,不要过多的追求战术上的需要,忽略了运动员自身状态,同时避免运动员在第一次试举重量采用最大强度,导致成绩打“0”蛋的情况出现。由此可见成功率的训练是非常重要的。